【注意事项】信访人通过书信反映问题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1、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发生问题需向党委、政府写信反映时,应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先向有管辖权的基层单位或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直接归属机关提出。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也可以向上级党政机关提出。

2、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有条件的最好打印。反映问题应简明扼要、事实求是,将所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事件及自己的诉求写清楚,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邮编等。

3、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倡一信一事,一封信只反映一个问题或一类问题。涉法方面问题应直接向司法机关反映。

4、举报信举报对象要明确,事实要清楚,条理要分明,要有具体的举报依据和线索。此外,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规定,我们提倡署名举报。

5、信件寄出后,应耐心等候处理结果。在规定处理限间内信访人无须重复投信。如果超过处理期限没有得到答复,可以向收信机关查询。

6、人民群众写信向市信访局提出信访事项时,应在信封上注明“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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