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死了,他在銀行的存款沒有其他人知道,銀行會怎樣處理他的錢呢?

你跟河馬搏鬥過嗎


朋友們好!

如果一個人去世了,他在銀行的存款也沒有其他人知道,銀行不會做什麼處理的,肯定會保留這個賬戶的。如果沒有人取,銀行也不會去動的。下面來分析一下。

銀行不會動的

銀行不會動這個賬戶的。如果一個人去世了,他在銀行的存款也沒有其他人知道。這時候,實際上銀行也不知道這個信息的,因此,銀行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肯定是會繼續保留著這個賬戶的。

這個賬戶上面只要是有錢,那麼銀行也會根據規定給付利息,然後根據規定扣卡年費什麼的,這樣只要賬戶上面錢足夠多,每天獲得的利息能夠超過銀行扣的卡年費10元錢,那麼這個賬戶肯定也會持續保留下去的。

銀行肯定是不會處置這個賬戶的,這個賬戶就一直在銀行中存在著。如果這個人的家屬回頭來銀行找這筆錢的話,那麼只要是符合相關程序和手續要求,那麼銀行肯定會配合辦理,把錢取給親屬的。

因此,如果一個人去世了,他在銀行賬戶沒有人知道,那麼銀行也會持續保留著賬戶的,銀行不會動的。

賬戶變化情況

如果一個人去世了,這個賬戶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來認領,銀行不會動這個賬戶的,但是這個賬戶上面的錢也會發生一定的變動的。

1、如果賬戶上面錢少

如果賬戶裡面超過了500元,那麼每年的活期利息是1.5元,如果是存摺的話,就沒有卡年費,那麼賬戶的錢可能會越來越多的。

如果賬戶是儲蓄卡賬戶,每年需要扣卡費10元,每年利息只有1.5元,那麼慢慢的這個賬戶中的金額就會越扣越少了。好多銀行規定,如果低於300元的話,每個季度還要扣3元的小額賬戶管理費。

因此,如果金額不高,可能過個十幾年,賬戶中也就沒有錢了。

2、如果賬戶上面錢多

如果賬戶裡面金額超過了4000元,那麼一年下來活期利息將超過12元,這樣就足夠儲蓄卡卡費了,也不會扣除小額賬戶管理費,那麼這個賬戶就會一直存在下去,而且裡面的金額也會越來越多了。

這樣的賬戶,銀行也是不會動的。如果有親屬找到銀行要繼承這筆款子,只要是程序合理,銀行也會配合辦理的。


綜上所述,如果一個人去世了,他在銀行的賬戶沒有人知道,銀行也不會動的。如果這個賬戶中錢少,低於500元,那麼慢慢的這個賬戶裡面的錢也就扣完了。如果這個賬戶中的錢多,那麼這個賬戶就會一直存在下去,直到有親屬來認領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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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天下


一個人死了,他在銀行的存款沒有其他人知道,銀行會怎樣處理他的錢,對於這個問題其實不言而喻,不過還是忍不住嘀咕兩句。

先給大家舉個例子吧!

假如說,你跟你跟公司借了20萬,結果公司倒閉了,也沒人記得起這個事情,更沒人讓你還。

你會老實巴交的把錢還了?

還是說悶不吭聲。

反正,我會假裝什麼事也沒發生,不要再那裡道貌岸然的說,不是我的一分不要,別人的juice是別人的,我就算打工,就算賣血,也要把錢還了。

放狗屁。

那麼,言歸正傳。

銀行是賺錢的,平日私底下還會趁你不注意的時候,扣你點這個費用,那個費用,想盡一切辦法搞點錢走。

現如今,人不在了,而且沒人吱聲。

你說銀行會怎麼辦?

既然是賺錢的,而且平時想方設法撈錢,吸血,這個時候會怎麼辦,大家心知肚明。

看破不說破。


遇我得福


存款長時間無人認領,將自動轉為不動戶

不管存款人是否死亡,只要他的存款賬戶滿足一定條件,將會被銀行自動轉為不動戶。這個條件就是活期儲蓄存款賬戶15年以上不發生任何交易、定期存款賬戶20年以上沒有客戶進行支取!

轉為不動戶以後,銀行將不再為其計息。如果兩年之內存款人或者其法定繼承人還是沒有前來辦理支取業務的話,將會被銀行計入“營業外收入”,由其自行支配。但是,轉入“營業外收入”的存款就一定屬於銀行了嗎?答案是否定的。只要有客戶來進行支取,銀行必須無條件的為其進行兌付。因為銀行只是客戶資產的保管人,永遠也不可能成為真正的佔有人!

外國對於“睡眠存款”的處置方式

和國內對於“睡眠存款”的處置方式不同,外國對這部分存款有統一的安排。例如日本就是將銀行內的“睡眠存款”統一調配,併成立相應的基金管理委員會,用於地震後的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等;英國是設立“休眠存款”基金,將15年以上未發生任何動賬記錄的戶頭餘額作為慈善基金,支持非營利組織等;而美國的做法最“民主”,是將這部分資金統一上繳政府,歸國家所有。

綜上所述,各國對於“睡眠存款”的處置方式多有不一,各國根據自身情況對這部分資金進行最有效的管理與使用,希望有一天銀行能夠化被動為主動,將死者的存款交還到法定繼承人的手裡面!


鑫財經


假如一個人去世了,他在銀行的存款沒有人知道,銀行會怎麼樣處理他的錢呢?銀行會根據不同情況來處理去世人銀行的存款。

(1)家人有銀行卡或存摺,又有密碼

人去世了,家人有銀行卡或存摺,又有密碼的,可以直接去銀行ATM機會或者人工櫃檯拿出來,銀行也會把錢給家人取出來的,這是一種最簡單的取款方法。

(2)去世人生前留有遺囑,有繼承人的

銀行會根據去世人遺囑分配,給力法力繼承人取出,但是這個遺囑必須是已經得到了公證處的證明,只有公證處的證明之後的遺囑才會有法力效應!而繼承人拿著遺囑和身份證去銀行辦理相關手續,相關手續辦完之後銀行會把去世人的遺產取出給繼承人。

(3)沒銀行卡、沒存摺、沒密碼、沒身份證、什麼都沒有

沒銀行卡、沒存摺、沒密碼、沒身份證、什麼都沒有這種情況想要去拿到銀行的去世人的遺產是相當麻煩,但知道去世人在銀行還有存款,這種情況想要從銀行取錢,必須要去相關部門出具很多證明,去世證明,關係證明,公證處證明,銀行的各種表,總之是相當的麻煩,只有通過正規合法手續之後銀行才會給你取出遺產。

(4)人去世了,沒有任何人知道他銀行有存款

如果人已經去世了,家裡也沒有任何人知道他有銀行存款,銀行也只能按照他生前的存款給予這些遺產一定的利息;因為銀行也不會知道哪個人已經去世了,只能按照相關存款利率結算利息。隨著時間的長久,這筆存款和利息都沒有人取出,這筆遺產只能歸銀行所有,因為存款和利息根本沒有人取,只能歸屬銀行所有了。

假如一個人死了,他在銀行的存款沒有其他人知道,銀行只能根據以上四中不同情況來處理他的錢呢!


老金財經


我在銀行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1.任何人的存款,其他人在未經儲戶本人同意下,是不可能知道的。

那死去的人呢?它的錢也一樣得到法律的保護的。

因為每個銀行的分支行,都有幾萬乃至幾百萬的客戶,銀行哪裡會知道某一個客戶死了?難道要銀行一個個打電話去問客戶你死了嗎之類?

但是也打不通啊!因為客戶是留它自己的電話啊!要是打通了,那還真是活見鬼了!

另外,客戶辦理銀行卡的時候,銀行也不知道誰是他的親屬啊!你讓銀行怎麼聯繫?

2.那銀行怎麼處理這些錢呢?

第一種情況,客戶的家屬,拿著自己的身份證件,還有客戶的銀行卡或者存單之類的憑證,然後去公證處出一份繼承人公證書,去銀行就可以辦理了。錢就可以取出來了。

槓精不要說不行。我已經辦了幾筆了。

3.如果客戶的錢一直沒來領,那儲戶的錢會進入銀行營業外收入,沒有利息。如果某一天,客戶的家屬終於知道有這筆錢,要過來領,那銀行就會按照程序把這筆錢取出來給客戶家屬的。


財經早知道007


存款人死後,他在銀行的存款如果沒有其他人知道或者直接沒有繼承人的話,可以預見的結果是這筆存款會一直放在銀行裡面沒有人支取,但是銀行在最初階段肯定是不知道的,畢竟銀行現有的人力物力也無法保證其主動去求證。


當然,如果存款長期不動的話,在滿足一定期限以後,將會轉為個人存款不動戶,在每年的特定時間銀行就會對這些不動戶做定期清理。每個銀行對於個人存款不動戶的期限規定不盡相同,一般來說,活期存款滿15年不發生交易將轉為不動戶、定期存款滿20年不進行支取轉為不動戶,即被轉入其他應付款賬戶,專戶保管,不再記提利息。在轉為不動戶一段時間以後,將會計入“銀行營業外收入科目”;如果在這個階段遇到存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持有效證明文件前來支取的話,銀行仍然會將這部分存款轉出“營業外收入科目”,並將這些年的本金以及利息全部支付給繼承人。

上述內容是國內對於“沉睡存款”的處置方式,國際上其他國家與我們相比有一定的區別。例如,瑞士是將這些“沉睡存款”成立一個基金,有專門的管理人進行基金運作,如果有合法繼承人來支取的話,那就如數兌付給他們;韓國是成立“休眠存款”財團,將這部分存款用於社會福利事業。


綜上所述,不管是在國內還是在國際上,對於“休眠存款”的處置方式一直存有爭議,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銀行沒有權利將這部分存款佔為已有,一切都要依照國家的政策規定來運作!


財富公元


1.假如他的親人知道有這筆銀行存款的存在,並且擁有銀行存摺,也知道密碼,那麼能夠非常便利地去銀行拿出這筆錢;


2.假如他的親人知道這筆存款存在,但是不知道密碼,那麼就需要跑一遍“流程了”,到公證處公證具有財產的繼承權,然後拿上存摺、死亡證明,再帶上公證書就能去銀行領取了;


3.假如他的親人壓根不知道有這筆存款的存在,那麼很遺憾,這筆錢就會永遠躺在銀行體系之中,不斷被拿去貸款,為銀行賺取收益。。。



那麼應該如何規避逝世後繼承人拿不到遺產這種情況出現呢?

(1)立下遺囑及時公證

人固有一死,這時間節點誰也把控不準,很難預料死神什麼時候覬覦上了我們。最為妥善的辦法就是退休之後,及時立下遺囑,並且將自己所擁有的財產悉數羅列,然後至公證處把相應手續處理完備,這樣也以免夜長夢多。去世之後即便家人不知道賬戶密碼,也能夠憑藉著公證書拿出相應的存款。


(2)銀行卡、存摺、密碼集中存放

有些朋友可能會覺得:提前做公證、立遺囑不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情麼?60多歲立遺囑這是一種“折壽”的行為。其實我們也完全不需要這麼做,有更為簡單的方法可以遵循。


我們把自己的財產、存摺、銀行卡、密碼、身份證、房產證等等重要的東西都放置在一起,並且做一個財產清單,把相應的位置告訴我們的子女,有所準備之後生活也就能從容的多了。不過這種方式也存在一定風險,萬一遭到小偷偷竊,一輩子的資產可都要被“清空”了,不妨購買一個保險櫃,給我們的家庭財富上個“保險栓”。




定期存款到期之後我們有見過銀行主動聯繫我們詢問情況麼?——沒有吧,對於銀行而言他們還求之不得呢,定期轉為活期之後銀行進行放貸反而能賺取更大的利差,就單單從利益層面出發銀行也不具備聯繫客戶的積極性。


浮雲視界


存款是個人的財產,所有者是存款人,銀行有必要給存款人,如果存款人去世了,那麼存款就應該轉讓給合法的繼承人,如果存款人有遺囑,那麼就應該按照遺囑來分配財產和資金,如果沒有遺囑,那麼就按照法律意義上面的繼承人來分配財產。但是存款人去世了,而在銀行的存款沒有人知道,銀行又會如何來處理這筆存款呢?

銀行會保存這筆存款,然後轉變為銀行的一部分收入

銀行是不會知道存款人是否去世,銀行的責任就是:存款人來去存款時,銀行會兌付。如果合法繼承人拿著公證處的合法繼承證明書來取出存款,銀行也會配合,在這些方面都是有著嚴格的規定。存款長期不取出,銀行會繼續保存這筆存款。



如果長期(一般是幾年)還是沒有人來取出存款,存款人的賬戶也會沒有任何的交易和變化,那麼長期下來,賬戶就成為了睡眠賬戶,如果又過了幾年還沒有取出存款,那麼銀行就會把存款劃分到銀行的營業外收入,就成為了銀行收入的一部分,具體的年限則是根據銀行的情況有所不同。

即使銀行把存款劃分到收入之後,如果有合法的繼承人去支取存款,銀行依然會給對應的本金和利息,並不會侵佔他人的存款,畢竟對於銀行來說,信用和責任才是銀行生存的根本,沒有必要為了蠅頭小利而失去了信用。

如果存款人去世,也不知道他的存款,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繼承人需要在公證處開具一個繼承權證明書,然後需要帶上戶口簿,自己的身份證,死亡證明書,以及開具的繼承權證明書。然後到銀行查詢該存款人是否在銀行辦理了存款。如果存款人辦理了存款,那麼繼承人就要求辦理存款過渡的手續,取出存款人的存款。

如果找銀行呢?首先需要根據去世的存款人的具體情況來選擇銀行作為目標,比如他之前辦理過存款業務的銀行,還有就是去世的存款人附近周圍的銀行,然後拿著證明一個個去銀行詢問,也只能這樣,才可以取出去世存款人在銀行的存款了。

小財說一說

存款是個人的資產,銀行是不會隨意佔據個人的資產,即使由於長期沒有取出存款,存款成為了銀行收入的一部分,只要繼承人要求取出這筆存款,銀行依然是可以給出存款


理財日記哥


對這個問題,我建議國家建立“國民死亡後由存款銀行通知存款人親屬行使繼承權流程”

我想很多人都曾經在某個時刻擔心過這個問題:如果自己的親人把大筆錢存銀行,但是他死了,自己不知道這筆錢存在哪裡,或者根本不知道這筆錢的存在,那豈不是白白虧了這筆錢。

所以我想和大家探討一下國家和銀行應該怎麼做,才能更加合理,才能取信於民,讓百姓放心地把錢存到銀行。我的建議如下:

1,由有影響力的財經領域全國人大代表提議立法保護存款人和其繼承人的合法繼承權不被侵犯;

2,立法機關應該立法並且制定詳細規則和規範,以確保死亡的人,其銀行存款能夠被其合法繼承人知曉並行使繼承權。可以利用現在的科學技術條件,建立一套比較智能化的”國民死亡後由存款銀行通知存款人親屬行使繼承權流程“銀行應該承擔協助國家立法,並執行通知或者公告存款人的繼承人的義務;

3,應該在銀行與醫院、公安、戶政、喪葬等部門間建立數據共享機制;

4,國民死亡後由存款銀行通知存款人親屬行使繼承權流程具體流程如下:一旦有人死亡,則當即自動觸發”國民死亡存款銀行通知存款人親屬行使繼承權流程“,醫院、戶政等數據庫會自動把死者數據上傳到公共數據庫,公共數據庫把最新更新信息推送給各銀行,銀行軟件系統收到推送消息後自動檢查死者是否在本行有賬戶,賬戶是否有餘額,如果發現有帶較大餘額的賬號,則銀行軟件系統通過人工智能機器人自動打電話、發送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事先留存在銀行的聯繫人信息;如果沒有得到反饋,則啟動二級機制,就是銀行自動向醫院、公安、戶政、喪葬等部門數據庫發送信息獲取最新聯繫人信息,並通過人工智能機器人自動打電話、發送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新獲取的相關聯繫人。

總結,通過上述立法加上流程優化,就能夠保證死者親屬能夠知曉死者存在任何銀行的資金,並且及時行使繼承權。這樣做,當然會增加國家和銀行的麻煩和成本,但是卻保證了百姓、銀行的客戶的利益,必將能夠幫助中國的銀行業在全世界範圍內的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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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亭板


什麼是無主存款?

無主存款,是指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發生的有效存款,因存款人死亡等原因,且沒有權利人向金融機構主張支取權利的這部分存款。無主存款主要有三種情況: 一是存款人以非法目的從事非法活動在銀行開戶,因出事而不敢或無法去認領的銀行存款;二是存款人因意外事件失蹤或死亡,沒有任何繼承人或利害關係人瞭解其存款情況而無法認領的銀行存款; 三是存款人遺忘或拋棄的存款,即因存款人遺忘或因數額較小而忘記的銀行存款。

你說的即第二種情況,因死亡而無人知道這筆存款,那銀行會怎麼處置呢?

國外處置無主存款的先例

對於無主存款,國際上並沒有通行的慣例可 供借鑑。目前國外的通常做法是確認無主存款後,將這些存款從銀行轉移到一個第三方機構,然後繼續尋找這些存款的合法主人,當徹底確定無主後,會將這部分存款用於公益事業,比如災後重建。

國際上最著名的“無主存款”案例為二戰時期猶太人放在瑞士銀行裡的錢。二戰前後,有不少猶太人秘密地把自己的金銀珠寶和現金存入瑞士銀行,因為瑞士在 1934 年通過的《銀行保密法》能很好地隱蔽受納粹迫害的猶太儲戶的身份: 存款人可使用化名、代號,或通過中間人在銀行立戶。許多存款人不久後就被納粹殺害,他們的賬戶遂成為不為其親屬所知的“睡眠賬戶”。二戰後,遇難者親屬根據他們掌握的線索,多方努力試圖追回存在瑞士銀行裡的存款,可是瑞土銀行方面卻以“《銀行保護法》規定不得透露存款人信息”為由,拒絕受理。在強大的國際壓力之下,瑞士銀行在 1997 年公佈了部分賬戶所有者名單,同意設立一個由 17 名成員組成的國際委員會,審理所有者親屬提出的歸還存款的請求。之後,在瑞 士政府的協調下,瑞士銀行與國際猶太人組織於1998 年達成一項協議,由瑞士銀行一次性出資 12.5 億美元 建立一個基金,用於賠付早已死去的猶太人存款賬戶戶主的親屬和後裔。

在西方國家,商業銀行也時有發生商業銀行非法佔有“無主存款” 或“睡眠賬戶”的現象。以英國為例,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 英國各大銀行佔有的“睡眠資金”據估計高達 50 - 100 億英鎊。

我國對無主存款處置

我國對於無主存款究竟如何處理並沒有具體規定,類似的相關規定則散見於多部法律條文中。《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 “認定財產無主後,收歸國家或集體所有”。

對於銀行無主存款,我國銀行業的通行做法是,把長年未動的活期賬戶先列成“應付賬款”,再列入“營業外收入”,當儲戶支取時,作為“營業外支出”記賬。銀行對此的解釋為因為眾多“睡眠賬 戶”佔據了大量的網絡資源,被記入“營業外收入”後,就不會再佔用網絡資源,雖然“睡眠賬戶”被轉為銀行的“營業外收入”,並不意 味著裡面的錢已歸銀行所有。但事實上由於無主賬戶大多數肯定“一睡不醒”,最後的結果無疑是隻有“營業外收入”沒有“營業外 支出”,有點似乎是銀行將此種款項予以侵吞。

對於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災後無主存款問題,我國最近的一次經歷為 2008 年汶川地震。這次地震造成近7萬人死亡,而他們中究竟有多少人在銀行具有銀行存款卻不得而知。針對災區借款人如何還款及取現等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曾於當年 5 月 19 日晚下發通知,要求銀行確保受災群眾方便提取存款。而對於因存款人死亡而導致的“無主存款”如何處置和歸屬定性,則語焉不詳。對於這些可能的無主存款究竟怎麼處理也成為災後討論很多的一個問題。

總結

在現實中,這類情況並不少見,因為銀行的客戶數量眾多,銀行也沒有精力做到一一去查看是否為無主存款,特別是無主存款對於銀行本身來說是有益的事情(相當於免費使用一筆資金),所以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國家進行立法,比如儲戶的錢30年沒有任何動作,銀行就應該自動提示(好比目前的預警管理系統),在由客戶經理進行調查確認,此外銀行的系統應該建立可以與戶籍系統聯網,這樣就不會找不到儲戶的關係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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