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開大會,有幾個員工遲到了,被現場辭退。老闆說:“我開會還敢遲到”,你怎麼看?

職場三哥


這是故意的有意的遲到行為,必須殺雞儆猴,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如果單單從“遲到”的字眼來理解的話,因為遲到就開除員工也未免太武斷了。可是問題的背後,才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和積怨,這是很多職場現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為:

一、常言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敢在董事長開的大會上遲到,就意味著他們向董事長髮起挑戰了(特殊意外的遲到除外)。為什麼?

1、剛開始時,經常遲到早退的,但是班組長沒有嚴格要求,沒有按規定做出處罰,日子久了就助長了他們的不良行為。


2、這個時候,班組長最多就是向主管隨便說說而已,沒有認真對待這樣的事情。當然,主管也就是聽聽罷了,大家都沒有把這些小事當一回事。而違規者看到了管理人員的不作為,就更加放肆了又在其中找到了利益的奧妙,更是樂此不疲。

3、當違規者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需要利用或威脅到主管的利益時,主管並沒有採取壯士斷腕的手段來處理這個事情,很多情況下已經同流合汙了。

4、企業的管理人員跟員工聯手做局時,特別是中層管理參與其中,這個企業就危險了。而公司領導不可能總是聾子,沒有不透風的牆。

5、在公司領導知道了企業內部的情況下,總會想辦法找到突破口順藤摸瓜的,所以不明事理的人,會以為一個公司領導會小題大做,開個大會憑什麼開除“遲到”的人?也許,派出所那裡已經備案了呢!

【小結】有一句老話,叫“要使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一個人的作惡行為是由小事積累起來的,企業的日常管理好不好也是由每天的認真管理做起來的,員工隊伍建設不是靠公司領導一個人去抓,而是由更多的管理人員共同嚴格要求管出來的!

“我開會還敢遲到”,最高領導的話,說出了企業內部的管理已經非常鬆散和混亂了,即使沒有內外勾結的犯罪行為,企業也到了非常危險的邊緣了。而領導的這句話,絕對不會是隨便說的氣話!

我曾經在過一個企業跟這個領導說的差不多,企業內部非常的懶散,沒有戰鬥力,員工得過且過的混日子,出工不出力,企業效益低,靠的是對資源的壟斷才能維持下去。如果按照現在的企業管理模式和要求,早就破產關門大吉了!

當然,企業為什麼會出現員工普遍遲到早退的上班現象呢?這個不能完全責怪下面的管理人員,主要責任還是一把手的,一把手管和不管,要求嚴格還是隨便要求,執行力是否執行到位,工作佈置下去是否有後續的督促檢查,看看落實情況,平時是否關心員工的生活、工作情況等,這些都是體現領導是否作為的表現。

當領導拿出魄力來認真的管理公司,即使沒有出色的成績,也不會太差,不至於要在大會上對遲到員工做出嚴厲的處罰。我們中國人講究的是“認真”二字,只要做事認真了,就沒有做不好的,怕就怕你太認真!


一秋緣


老闆開會,有人遲到了,老闆說:“我開會還敢遲到?”於是就把遲到的人給開了。

這件事,應該不是個例,類似的事情不算少,我就聽說過一件事情,當然了,這個事情不是遲到,是跟開會有關係的。

有一次開會,老闆主持,有個車間主任在玩手機。大概是零幾年的事,那時候的手機就是發信息,打電話,他一會就“滴滴”來個信息,然後又回個信息,老闆在說話,他在信息聊天。開始老闆還忍著,後來忍不住了,說:開會呢!能不能把手機給關掉?

沒想到這個主任不知道什麼原因,把手機裝起來了,可是手機又“滴滴”的響起來了。老闆不樂意了,叫他出去,他當時也生氣了,把手機往桌子上一摔,說:“你是老闆就了不起呀?你除了錢比我多之外,其他的你哪一點比我強?像你這樣的老闆,我還不伺候了!”說完離開了會議室。

雖然說這個不是遲到遭辭退,但都是老闆開會,老闆的權威是不允許手下員工挑釁的,所以老闆會說:“我開會都敢遲到?我開會都敢玩手機?我開會都敢……”最終老闆會辭退這種員工。


乙丙丁6


前不久,公司空降一位總經理,第一次開會,就有幾位中層和員工遲到。這位總經理說,有幾位同志遲到,責任在我,我沒有說清楚。請辦公室通知財務,從我本月工資里扣1000元罰款,請大家監督落實到位。從此以後,基本沒人敢遲到了。這位總經理的處理方式,值得學習,效果達到了,還順便樹立了威望。

老闆因為員工遲到當場辭退不合法,而且要支付2倍的辭退補償,甚至還要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罰。

老闆說“我開會還敢遲到,當場給我辭退”。雖然很霸氣,但不懂法。如果員工不接受辭退,可以到申訴,肯定贏。員工即使贏了官司,但得罪了老闆,估計也待不下去了,公司應該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形式,給予員工經濟補償,好聚好散。

老闆這麼簡單粗暴對待員工,員工較真的話,勞動部門可能還是對老闆進行經濟處罰。這是違法行為,更是不尊重勞動者的行為。

最關鍵的損失是,老闆此舉,雖然顯示了威嚴,整治了公司紀律,但對其他員工也是一種“傷害”。老闆不尊重員工的合法利益,這種對員工感情的傷害,估計損失更大一些。

老闆這種威風凜凜的做法,也暴露了管理制度和企業文化建設的薄弱。公司管理制度至少不夠細化。比如,在考勤紀律和制度裡,可以明確規定,第一次遲到給予警告,第二次遲到給予獎金扣罰,第三次遲到給予勸退(協議解除勞動合同)。這個制度,還要經過員工代表大會才能生效。

當然了,以上講的都是理想化的狀態。現實中,有些老闆甚至有用人權的上司,經常掛在嘴上,“能幹就幹,不能幹滾蛋”,“接受就幹,不接受就走人”。殘酷的現實告訴我們,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勞動法也不能包管一切。一旦老闆不想要誰了,有的是理由讓員工走人的。

還是談一點務實的吧。員工偶爾遲到,上司要理解和體諒,詢問員工遲到的原因,如果家裡遇到的困難,可以幫助解決,這樣才能溫暖人心。不分青紅皂白的呵斥,並當場辭退,這種霸氣文化應該有所收斂。當然,對於員工來說,遵守勞動紀律,這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則,如果經常遲到早退、作風散漫,被公司辭退也是理所當然的。


職場火鍋


員工開會遲到,所以把員工辭退,這並不符合情理。

如果真的是這樣,這個老闆應該整體素質也不怎麼樣,公司規模應該也不大,基本上是老闆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一個人說的算的。

一、小公司,老闆想一出是一出。

我有個朋友,在一家小公司上班。這家公司加上老闆十個人都不到。員工除了正常上班以外,還要免費幫老闆做一些私人事情。員工當然有意見啊, 但是如果還打算在這間公司做,就得忍受老闆額外加的這些工作。

一個公司里老板確實有人事任免權,當然他想提拔誰想開除誰理論上都可以。但是,小公司的老闆才會毫不剋制地使用自己的這些權利。大公司有專門的公司架構,有專門的公司規章,是絕對不可能因為員工開會遲到這種事情,就辭退員工的。

這個一來不符合辭退標準,如果遲到這件事情如果不是員工主觀刻意的行為的話。其次,辭退員工所承擔的賠償對公司而言也是一筆額外支出。第三、新招員工的隱形成本也是一方面。

所以,有格局的老闆不會單純因為自己的喜好,就為所欲為。只有那些公司規模小,完全是私人性質,老闆一個人就可以完全拍板的情況,才會存在這樣的現象。

二、老闆有辭退員工的權利,員工同樣有辭職的權利。

如果一個老闆僅僅因為員工開會遲到就要辭退員工,那麼這樣的老闆的格局也就可見一斑,員工更是需要想一下這個老闆是否還值得跟隨。

被辭退看似運氣不好,但是另一方面,又何嘗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員工可以看明白這個老闆的格局,以及待人處事的方式。

僅僅因為遲到就被辭退,這是個笑話。那麼老闆想要開除員工,這是老闆的權利,員工同樣可以提出辭職,因為他們也需要重新評估這樣的老闆的格局,以及能把公司做大的可能。


筆記先生


說起這個事兒,我可真的是親身經歷過一次。

當時我就職的一家公司,老闆非常崇尚軍事化管理,他要是說開會,不管你是在幹什麼,必須立馬放下手頭的工作,來辦公室開會,

不然的話,即便是關係再好,那也免不了劈頭蓋臉一頓批評。

也正是因為如此,我一直都很小心,寧可工作被耽誤一會兒,也不想在眾人面前被批評,這是臉面的問題,更是領導比較敏感的問題。

可是偏偏事有湊巧,有一天早上我坐公交去上班,偏偏有一段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導致那條路堵了好一陣子,我心想,遲到是肯定免不了,趕快提前和人事姐姐打個招呼吧。

就在我和人事說完情況的五分鐘之後,一個晴天霹靂般的消息在公司的大群裡跳了出來:

8點半準時開會!

我的老天鵝啊,這不是慘了嗎!老闆開會是不允許遲到的,我偏偏趕上了這時候堵車,於是立馬又去和人事姐姐商量了一下,希望她能幫我轉達一下,我這邊堵車,可能要稍稍晚一點,希望能得到寬限。

人事姐姐留下一句“我儘量”和無數個省略號之後,就揚長而去了。

等我到達公司的時候,已經8點40了,連包都沒放在辦公室裡,就立馬跑去了會議室,心情忐忑的敲了敲門,聽到一句“請進"之後,我推開門往裡邁了一步。

老闆的眼睛正好看著我,問我:”現在幾點了?“

我說:”8點40了,對不起老大,今天路上......“

”滾出去,回辦公室等著,一會兒開會結束了人事去給他結下工資“

說完我看了一眼人事姐姐,又看了看老闆,在眾人驚呆的表情中,說了兩句抱歉,就關上門回到辦公室去了。

此時此刻,我有兩個選擇:

第一,收拾東西,準備走人。

第二,等開會結束,先去問問人事姐姐什麼情況,然後再去找老闆解釋一下。

當然了,明眼人都看得出,肯定要選第二種啊,於是,我坐在座位上,打開電腦開始工作,等到九點半,會議結束,我去找了人事姐姐,對方告訴我,說老闆今天心情不太好,你小心一點。

我知道每次開完會後,老闆都要去廁所抽菸,我就堵在這個時候,假裝和他來個”偶遇“,果然,被我逮了個正著。

我平靜的對老闆說,老大,開會辛苦了,我買了早餐,一會兒給您送過去,順便還有點工作上的事情,想請示一下。

老闆點了點頭,說一會兒過來吧。

五分鐘之後,我來到老闆辦公室,遞上了早起買的早餐,開始笑呵呵的賠不是,跟老闆說:

”老大您看,今早這事情我的準備太不充足了,要是早起十分鐘,今天的事情就可以避免了,您也不用生這麼大的氣了,這件事我做的太不好了,希望您能給我一次機會,寬大處理一下,我也真誠的向組織道歉,耽誤大家時間了。“

我老闆當然是個聰明人,

一來我這個錯誤不是什麼原則性錯誤,二來則是我在工作中的表現也不錯,第三則是親自來找他,賣他這個面子,求他給個臺階下,這些事他當然看得懂。

於是和我說了些大道理,簡單的教育一番之後,這事兒就不了了之了,事後同事們問我的時候,我自然是要說老闆的好話,多虧了老闆的寬大處理,不然我都沒有機會坐在這裡和大家一起繼續奮鬥了之類的。

其實有些時候,在職場裡,我們還真的不能”就事論事“,一方面,

我們要明白領導的潛臺詞,明白老闆有時候也是變相的”對事不對人“。

比如我這個事情當中,老闆開會不允許遲到,這是鐵律,我犯了錯誤,全公司的人員都在場,若是在這裡給我開了恩,那麼他領導的威嚴何在?制度的權威何在?所以,老闆當時的做法雖然有些激進,但歸根結底,其實也就是殺雞儆猴,只不過,我湊巧當了那隻猴子罷了。

另一方面,這就看你個人能不能讀懂這些潛臺詞了,像我一樣,知道老闆的脾氣性格,過後去辦公室裡,道個歉,承認錯誤,順便賣領導個面子,老闆又不是小孩子,這些事他當然心知肚明,所以也就給了你這個臺階。

當老闆的,在面對問題時,肯定是理性更加佔據上風,如果因為這個事我被開除了,說白了其他的同事看著,回頭老闆他也不好做人的啊,對吧?這等於是因為這一件小事,就把你過去的貢獻全都給抹去了,翻臉不認人的領導,有幾個下屬敢追隨呢?

除非是領導真的想開除你,那麼說實話,這就沒什麼辦法了。

當然了,還有一種更不可取的做法,就是找老闆去對峙。

你面對的人畢竟是老闆,可能他在漲工資和升職這件事上,總是說謊推脫,但是涉及他顏面的這些事兒,相信我,絕對是一個吐沫一個釘,若是你處理的不好,那麼正在氣頭上的老闆,很可能就什麼都不顧,把你開掉了。

理由很簡單,因為你讓老闆覺得,你是在挑戰他的權威,任何一個聰明的人都不會這麼做,因為對成年人來說,事情總是有更好的解決方案,你永遠都沒有達到沒有選擇的地步。

所以說,有些時候,面對領導,你要能讀懂他們的潛臺詞,其次還要自己處理的妥當,切不可”就事論事“,老闆說要開了我,那我就等著走人吧,你要是這樣做了,那老闆可能就要慶幸,把你開除了,還真是正確的選擇。


職男小凡


不能不說,這是一頓神操作,如果老闆特別有錢,他給多少賠償無所謂,那他想咋整就咋整,反正企業是他的。

如果只是以此為藉口,不給任何賠償,就要攆人走路那是辦不到的,否則還要勞動法幹什麼?

這幾個員工遲到肯定不對,但如果是因為老闆發話了,自己也不主張賠償就真的走人了,那說明這種員工要麼是綿羊,逆來順受;要麼就是不懂勞動法,被嚇唬走了。老闆說這樣的話,好大的官威呀!

你是老闆,做事也得有理有據,不能老是拿"敢不敢"去嚇唬員工。都是成年人了,誰不是被嚇大的,即便員工表面上遵從你,但內心裡對你肯定不服氣,甚至罵你是黃世仁。

不錯一個企業是要講規矩、懂規矩,但前提是得有規律、立規矩,像開會遲到這樣的事,有沒有處罰規定,究竟嚴重到什麼程度,才夠資格辭退?不可能說你遲到一次就辭退吧,這樣做肯定是得不到任何仲裁和法官支持的,而且是現場辭退,這種高壓、嚴厲式的老闆個人式管理,能管得了多久?而且老闆說他參加的會議員工都敢遲到,言外之意,如果他不參加,可能遲到現象很嚴重,也有可能根本管不了。說到底還是靠老闆的個人權威,管理企業不能這樣來,老闆在不在都應該一個樣!

其實對開會遲到現象,也有一些管理的好辦法。我聽說聯想原來開會,就制定了一個規矩,遲到的站著開會,沒有椅子。據說有一次,柳傳志因為被困在電梯開會遲到了,也照樣執行。

這個案例說明了什麼呢?至少有2點:

第一、領導以身作則,不管你職位有多高,不能搞特殊化,必須上行下效。

如果規定開會不能遲到,首先得從領導幹部抓起。領導幹部不敢遲到,下面的員工也會有所忌憚,大家就自然形成了時間觀念和開會習慣。

第二、對遲到的處罰方式有很多種,並非只有罰款甚至辭退這種處理方式。

可以主動捐水果基金、罰站或者給大家服務等多種靈活的處理方式,既不顯得那麼不近人情,又達到了效果,可謂一舉兩得。

企業是老闆的,每個企業的管理風格都呈現出了或多或少老闆思維的延伸,如果一個企業通常以這種嚴厲的懲罰手段去管控,那多少是受到了老闆思維模式的影響,甚至說就是老闆的要求。

不能說這樣做完全不對,但肯定有待商榷,有更好的管理模式,為什麼不去用呢?如果有規定怎麼處理,老闆再直接下指令,那就是制度的破壞者,那制度也就沒有什麼可信度了,一切都要看老闆臉色和想法行事就行了。

這樣的企業不需要制度和規定,老闆如果再說,那就是打自己的臉,就不會有什麼說服力,也沒有什麼執行力了!

喻派職言,今日頭條簽約作者,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專著。

喻派職言


這種事情,雖然不符合勞動法,但我也幹過一樣的事情。

2012年那時候我去一個公司任職,有一個以前的老同事在這公司已經幹了幾年了,我一去就成了他領導。

起初,我是尊重他的,畢竟老員工,而且還負責公司重要的渠道業務部門。但是他心裡對我的不滿從行動上表現出來,上下班不準時,遲到、早退是常事。重要的是在工作上沒有明確目標感和積極性,從客戶那裡得來的反饋也不是很好,甚至倒賣公司貨物牟私利。

因為以前這公司管理不規範,無制度,聘我的目的也是規範管理,而老同事一起和我在一公司時是同等級別的,後來我升調了,他卻離職到了這個公司,年紀比我大。

我不能因為一個人或者照顧老同事的情分就不管,所以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把他手上的客戶資源全部做了一遍摸排瞭解溝通。

也正值一次組織會議,他姍姍來遲,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我當場就把他辭退了,去行政財務那辦理相關手續。

他現場也罵罵咧咧的,但我已經管不上了,無需管。後來老闆和他哥(他哥也是我同事)向我求情,我沒有給機會。

他走之後的渠道業務在新人的開拓維護下反而提升速度很大,所以,作為打工的人,對於企業,缺誰都可以照樣運轉,不要天真的以為自己多重要!


卿城笑


作為一個老闆,有必要通過這麼一件事殺人立威嗎?我認為沒必要。公司本來就是老闆的,老闆對整個公司的經營決策,包括員工的升降去留,都有絕對的控制權,可謂殺伐決斷,集於一身。所以,根本沒有立威的訴求。

那麼,老闆為什麼要小題大做,在會議上當眾宣佈開除遲到員工呢?我分析,這個公司勞動紀律比較鬆懈,開會遲到,做事散漫應該是家常便飯。為什麼這樣說,注意,題中說到是“幾個員工遲到”,而不是一個員工。說明,開會遲到在公司是一個普遍現象。老闆已經看到眼裡,一直想找個機會好好整頓一番。結果,幾個不長眼的員工撞到了槍口上。正如老闆所言“我開會還敢遲到”,可見,員工沒有時間觀念氾濫到了何種程度。

客觀地說,老闆的做法有欠妥當。開會遲到,雖然違法了公司制度,但還不至於到了開除的程度。既然公司有制度,就應該嚴格按照公司制度執行,該懲罰了懲罰,但是不能讓個人情緒和好惡凌駕於組織制度之上。如果老闆想怎麼辦就怎麼辦,視制度如無物,還要制度幹什麼呢?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員工在這件事也有一定的責任。公司不是旅館,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上班也不是趕集,晚一會早一會都沒關係。作為一個團隊,必須要有嚴明的紀律。開會遲到,看似是一件小事,卻折射出一個人的工作素養。如果開會都吊兒郎當,很難想象這樣的員工會有執行力,這樣的團隊又怎麼可能有戰鬥力呢!

古人云,亂世用重典。治理公司也是如此。一個公司內部管理混亂的時候,也需要嚴刑峻法。老闆此舉雖然不妥,但從公司治理的角度看,雖不合規合法,但合理合情。歸根結底,都是屁股決定腦袋!當然,這麼做,是要付出代價的。現在的人,法律意識都比較強,不是老闆想開除就開除的,開除可以,拿出銀子來!


汝珊珊論天下


這事看有沒有規定,憑一時之氣耍老闆威風那是不對的,平時的規章制度是否明確,這跟誰開會無關,當然如果是我,我也會這做的。(心口不一了吧)

我公司是這樣的,開會誰的手機響,扣50。遲到扣100。任何人都要遵守。包括我自己在內。大家一直遵守的不錯。但是🈶一次我的 手機突然想起來了,正尷尬呢,我拿著手機出去接了電話,回來告訴開會的人,客戶打來了的不能不接,當時誰也沒說什麼。散了會我就主動在群裡發了100的紅包,然後告訴會計,這個月扣我100的工資。

結果後來每次開會員工都希望我的手機響起來。


家居海邊


那是我年青時發生的事情,我的一個朋友是一個鄉辦小鞋廠的車間主任,為人處事豪爽大氣,一個車間40多人,人人都和他如弟兄一般,因為一件小事廠領導指責他做事欠妥,要是不當大夥面批評他到也能諒解,可是幾十口人面前難堪啦,一氣之下朋友辭了職,大至有二三天吧,4O多人都不幹了,沒辦法領導又把朋友請回來,並賠禮道歉才把眾人又一個一個的找回來。所以說做人啦要得饒人處且饒人,莫把自尊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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