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第一段故事發生在80年代初期。那時候,是最早的一批60後開始談婚論嫁的年齡,這個時候正是國家東風風來,滿眼春色。鄉村青年,也開始嘗試新時代的愛情方式,自由戀愛了。
但是那時候人的活動半徑還沒有現在那麼大,能戀愛的對象有很大的侷限性,缺少社會交往的鄉村青年,選擇面比較窄,男女青年接觸的機會少,無非是偶爾趕個集,或者村裡放個電影什麼的,算是可以提供一個彼此交流眼神,眉目傳情的小舞臺。
彼時,我家鄰村有一個青年與附近村的姑娘戀愛了,這樣的消息一旦走漏風聲,傳播的速度很快,就像現在你在朋友圈剛發了一條動態,千里之外的朋友就來了一個“秒贊”一樣。當時鄉村青年自由戀愛的消息,剛被村東的二嬸子知道,幾分鐘後,就風風火火地告知了村西的三大娘。
這個青年,年長我七八歲,那時候也就是十八九歲的年齡吧,長得白淨、精幹,比較帥氣,比現在流行的“小奶狗”帥氣多了。但是家庭條件不是太好,兄弟四個,並且都到了要青春期的年齡,家裡又一時建不起這麼多的房子為兒子們娶媳婦。
現在看,房子問題那時候就很凸顯了,娶媳婦要建三間瓦房。
當他們的戀愛關係挑明之後,女方父母首先堅決反對,理由就是男孩子家太窮,不能讓閨女過了門受苦。
但是,大活人又不能天天關著,父母把閨女看得緊,但戀愛的人總有千萬種辦法花牆約會。最後閨女向父母挑明,她懷孕了。
那時候,這樣的消息就是晴天霹靂,算是家門不幸,傷風敗俗。閨女未婚懷孕,相當於通紅的蘋果被蟲咬爛了個洞,只能丟了。
閨女她爹,當即把閨女趕出了家門,放言這閨女不要了,從此不能再進孃家的門,他也沒有這個閨女。鄉村人雖窮,不乏氣節,這門親戚就真的很多年沒有來往,住在鄰村,兩家勢如水火。直到閨女他爹到了風燭殘年,閨女家兒女成行,才算默認了這個事實。
02
第二段“奉子成婚”故事,推進到2000年左右,也在我們家鎮上,故事是聽來的,當時只當是一段笑談。
同一鎮上的一對青年男女,隨著南方打工的潮流,一起去了廣東,那時候錢還是錢,一個月打工能寄回家一千兩千,已經是不小的數字了。初中畢業的孩子,也是剛長成人,在外掙錢,一年到頭返回家一次過個春節。
這兩個人,在南方打工的過程中,建立了感情,也確立了戀愛關係。趁著回家過年,想走一個程序,告知雙方家長,把親事定下來。
於是,男方家委託了媒人,帶著厚禮,滿懷信心地登門。沒想到吃了閉門羹,東西也給丟出來了。最後開出來5萬元的彩禮。這在當時對一個農村家庭來說,就是天文數字。
媒人回來交差,把女方的條件說給男方父母,對這個幾乎不可能籌集到的數據,兩口子也是愁眉不展,問兒子,“要不,這門親,咱就放棄了吧,為啥非得一棵樹上吊死呢。”
沒想到小夥子一聽這話就急了,告訴父母和媒人:“人家女孩子都懷孕了,不同意咋辦呢。”
媒人是見過世面的人,聽到這樣的重要消息,當即信心百倍,拍著胸脯保證,這事包我身上了,辦不成我爬著回來。
果然,女方父母見媒人又返身回來了,也覺得奇怪,問是不是答應5萬彩禮了?
媒人說,彩禮倒是沒答應,也打算放棄這門親戚。但是男方家有個要求,親事可以不願意,但是你們不能毀了肚子裡的孩子。
這一招果然奏效,聽媒人在院子裡故意咋咋呼呼,趕忙陪著笑臉把他讓到屋裡,敬菸、上茶,這事咱好商量。
其實也沒啥商量的了,雙方趕快選這個日子把孩子婚禮辦了吧,別等拖下去丟人。
03
第三段故事,就到現在了。
國慶期間,參加了親戚家孩子的婚禮。
很優秀的孩子,大學同學,畢業後都在同一個城市裡打拼。當然,為了節省生活費用,倆人一直合租,我也不知道這合租啥意思。反正,家裡一直催促著倆人結婚,人家就是無動於衷。
雙方父母親自上陣,到他們所在的城市去做工作,租的房子和家一樣,什麼都是兩人共用的,包括雙人床。就這麼持續幾年了,倆人還是單身,讓雙方父母啼笑皆非。這不,倆人不小心把孩子抱出來了,趁著國慶節度假,才抱著孩子,回家補一場婚禮。
要說見慣不怪,對這樣的奉子成婚,前來赴宴的親戚朋友居然是習以為常,皆大歡喜。故事真沒有那麼曲折,但對抱著孩子結婚的新娘,我還是覺得有點怪異。
從來不承認自己老朽了,但這社會真的變化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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