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毕节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玉梅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在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审理。毕节市纪委监察、市司法局,黔西南州司法局、州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系统纪检监察组等单位干部职工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该案由兴义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再官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波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张玉梅在担任毕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职务调整、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共计140.7388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被告人张玉梅认罪悔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将择期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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