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重灾区”—老年群体该如何防范?

【案件特征】

呈现“两多一少”:被告人人数多,共同犯罪及团伙犯罪居多。此类案件的被告人人数平均为3 人,且多为共同犯罪或团伙犯罪,甚至是组成犯罪集团实施犯罪行为。犯罪集团一般组织严密,采取“公司化”方式运作,精细化分工。被害人人数多,涉案金额高。此类案件被害人人数较多,30%以上案件中被害人多达百余人。同时,此类案件中,被害人出于对理财获益的憧憬或对健康的渴望等心理,被诈骗金额一般较高。案件绝对数少。老年人被诈骗案件多发,主要基于以下两点原因:一是此类案件侦破难度大,二是报案率低,很多老年人因各种原因不愿主动报案甚至不愿承认被骗事实,导致在具体案件中,出现在案账目、票据数额高于报案数额的情况,被告人部分行为无法被充分评价。

【犯罪特点】

“套路”不断“翻新”。为吸引老人陷入其“套路”中,犯罪分子经常以“免费”为诱饵,通过开推介会、介绍会、免费体检、免费讲座、免费看诊、低价旅游、发放免费小礼品、上门服务等活动博取老人关注及参与。花样冒用身份。犯罪分子多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身份,既有真实存在的机关,亦有犯罪分子虚构组织,其中冒充著名医院医学专家,尤其是军医、中医的较多。语言夸张,行动“ 贴心”,直击需求“痛点”。针对老人的情感需要,通常通过嘘寒问暖、热情接待、全程陪护、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所谓的“家人般的温暖”;针对老人的健康需求,夸张其产品功效,夸大老人病情,引发老年人内心恐慌。

【防范对策】

石景山法院针对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提出对策建议:

一是老年人自身要“ 擦亮双眼”,增强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现金交易,发现被骗后应当及时报警并尽可能固定证据,养成正确的消费观,不要被所谓的高额回报诱惑。

二是子女争做老人最好的“精神保健品”,让“常回家看看”入法入心。

三是完善社区养老,提高老人幸福感,同时可不断加入科技的力量,让“互联网+”技术助力社区养老服务,让更多老人受益。

四是加强防诈骗宣传的针对性,相关普法单位可运用多媒体、全平台,增强对老人的宣传力度,提高老人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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