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10月24日,吉林市昌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敏主持会议。副主任江泓、李富强、冯春香、赵兴阁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史良忠、区法院院长杨光、区检察院检察长原满,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办理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报告、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暴文辞去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按照法定程序,任命了3名区法院副庭长、审判员。会议还以书面形式向各位委员通报了关于《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昌邑大队关于〈昌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昌邑大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意见。

赵敏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警钟长鸣,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保持危机意识,巩固成果、持续发力,按照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工作,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务实求效,及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围绕代表建议的“办结率”“满意率”“答复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我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坚持不懈,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要坚持区委对全区扶贫工作的正确领导,注意在脱贫长效机制建设上着眼着手,做好扶贫项目产业长远规划,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长久脱贫。同时,及时发现和宣传精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中来,集中优势,形成合力,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全区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取得更大的成绩。


​吉林市昌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图为昌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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