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紀律
①非電工不得從事電工作業。
②電工人員要經過培訓、考試、認證後才能從事電氣作業。
③一切電工作業應按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辦。
八項注意
①電工作業必須精力集中。
②穿戴好電氣安全防護用具
③停電、驗電、放電不能忘。
④裝設臨時接地線、遮欄要做到懸掛標示牌。
⑤設臨時線路要審批、施工中要小心謹慎,防止墜落。
⑥斷電檢修、要設監護人。
⑦定期檢查、按時測試、消除隱患。
⑧發生觸電事故,要先切斷電源並迅速搶救,同時立即報告。
電氣安全“十不準
①未持電工合格證,不準安裝,維護電氣設備。
②任何人不準亂動電氣設備和開關。
③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或工器具。
④不準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⑤檢修中停電設備,任何人不準擅自合閘和拔去熔斷器。
⑥熔斷絲熔斷時,不準隨意加大容量或更換鋁(銅)絲等。
⑦未辦動火票不準在電纜夾層或電纜溝進行明火作業。
⑧不準隨意進入或接近高壓電氣設備區域。
⑨未辦工作票(操作票)不準進行電氣作業(操作)。
⑩發現有人觸電,不準在未切斷電源時,解救觸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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