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和“十不準”

三大紀律

①非電工不得從事電工作業。

②電工人員要經過培訓、考試、認證後才能從事電氣作業。

③一切電工作業應按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辦。

八項注意

①電工作業必須精力集中。

②穿戴好電氣安全防護用具

③停電、驗電、放電不能忘。

④裝設臨時接地線、遮欄要做到懸掛標示牌。

⑤設臨時線路要審批、施工中要小心謹慎,防止墜落。

⑥斷電檢修、要設監護人。

⑦定期檢查、按時測試、消除隱患。

⑧發生觸電事故,要先切斷電源並迅速搶救,同時立即報告。

電氣安全“十不準

①未持電工合格證,不準安裝,維護電氣設備。

②任何人不準亂動電氣設備和開關。

③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或工器具。

④不準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⑤檢修中停電設備,任何人不準擅自合閘和拔去熔斷器。

⑥熔斷絲熔斷時,不準隨意加大容量或更換鋁(銅)絲等。

⑦未辦動火票不準在電纜夾層或電纜溝進行明火作業。

⑧不準隨意進入或接近高壓電氣設備區域。

⑨未辦工作票(操作票)不準進行電氣作業(操作)。

⑩發現有人觸電,不準在未切斷電源時,解救觸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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