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封与郡县的抉择中,刘邦为何选择郡国并行制?

芦方文



秦朝的郡县制固然伟大,但是单纯的郡县制也是其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商鞅变法后,秦国给予王族食禄封地,但封地的管辖权很有限,且秦国(秦朝)兵权自始至终由君王和外臣分享,宗室成员几乎没什么兵权。这在国家上升阶段或君王强势时是有利于国家稳定的,但一旦君王弱势或政局不稳,就会发生严重的问题

胡亥上位后,赵高和胡亥整死了世代武族蒙家,屠尽嬴氏宗族,导致最后能统领军队的只剩下王离章邯几个年轻将领,自然抵挡不住卷土重来的旧六国贵族

秦朝的制度改革方向是对的,虽然伟大但过于激进(当时的传统贵族势力依旧不能小觑),刘邦深悉这些道理,故采取了郡国并行制这种折中方法。而后虽有七国之乱,但汉朝还是延续了四百多年。历代皇帝皆不断削弱诸侯王势力,至东汉末年已经几乎没有封国存在,自此郡县天下彻底成为主流

后来明朝一开始也分封诸王,同汉朝一样,皆源于帝国创始人卑微的出身。刘邦和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唯二从布衣出身直至九五之尊的神人,其他王朝创始人基本要么是异族首领,如努尔哈赤,要么是本朝权贵,如李渊。大家族出身的做了皇帝,自家亲戚大都也是朝廷官员,把持朝政不是难事。可刘邦朱元璋呢,自己做了皇帝,可自家兄弟还是一群屁民,万一哪天手下人反了,谁来帮自己?所以汉朝明朝一开始大封诸侯王,就是为了保护自家皇室。自家人就算造反成功,天下不变姓,朝代不更名。朱棣篡位赶跑了侄皇帝,天下还是朱家的,还是叫大明。可外人造反成功就是改朝换代了。这就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城北


总体来说一句话,当时的情况,不给某些人做诸侯王摆不平啊。


分封制中,各国诸侯各自为政,对天子不过是尽一个形式上的义务,而郡县制则是全国的大小官员都由朝廷从上到下统一任命管理。其实众所周知,相较于分封制,郡县制更利于政令通达,更利于稳定,确保了国家财政权,也不用担心诸侯王反叛作乱的问题。但是,郡县制的使用是有条件的,关键就在于,你一个人能说了算。


秦朝能够使用郡县制,因为战国后期,是秦国凭一己之力,东灭六国。各国王室都覆灭于秦国铁蹄之下。这时候,秦国自然不用管六国后裔,可以大刀阔斧实行郡县制改革,全国统一政令,赋税完全上收,地方官管理各地,不再有世袭的诸侯。因为秦始皇能说了算。但是刘邦不一样,因为他不是靠自己一家的力量得天下的。


秦朝末年,六国后人和各地农民纷纷起兵反秦,也就是说,推翻秦朝的不是哪一家,而是一个多国联盟。他们有的是要恢复自己的国家,有的是要自己做国王。而实力最强的项羽,也没有当皇帝的心思,只是做了一个西楚霸王,希望当一个天下都听他的盟主,而不想管各国内部事务,于是就有了十八个诸侯国。

刘邦之所以能得天下,不是他自己本身的实力强过项羽,而是他能利用十八个诸侯国这样的局面,有的拉拢联合,有的逐个击破,还有些本来忠于项羽的人要策反招纳。靠着这些人的帮助,刘邦才最终打败了项羽。但是,他们不是无条件帮助刘邦的,刘邦自然要许诺他们,在那个时代,最高的许诺,就是让他们裂土封王。


刘邦统一天下后下,虽然已经消灭了十八路诸侯中的大半,还是保留了七个诸侯国。他们楚王韩信的楚国、赵王张耳的赵国、燕王臧荼的燕国、梁王彭越的梁国、韩王韩信的韩国、长沙王吴芮的长沙国、淮南王英布的淮南国。八个诸侯王中,臧荼、吴芮、英布、张耳分别是原本项羽所封十八个诸侯王中的燕王、衡山王、九江王、常山王。他们在楚汉战争中支持刘邦,所以刘邦许诺他们保留诸侯王地位(其中张耳是被打败以后失去封地才投奔刘邦,后随韩信夺回赵地)。韩王韩信是韩国王室后裔,在楚汉战争中帮助刘邦平定韩国旧地立下功劳所以获封韩王。彭越本是山林强盗,聚集了一支数目可观的部队没有依附,被刘邦招揽封为魏相,替刘邦攻打梁地,后来又一直在项羽后方侵扰,最后参与垓下之战合围项羽。七人中唯有楚王韩信本是刘邦部下,但韩信一直靠着自己强大的军事实力连灭数国,而且还经常是在被刘邦夺走精兵之后还能靠老弱残兵继续获胜。对韩信的封王是嘉奖也是安抚,同时也是妥协,害怕他造反。

所以,这七个诸侯王不能不封。没有他们,刘邦就不能打败项羽一统天下。对他们的分封是必要的妥协。是局势的需要。

不过,刘邦后来还是解决了异姓诸侯王的问题,这七个诸侯王有的谋反被击败身死,有的被刘邦、吕后设法铲除。但由于西汉初年国力衰弱,朝廷也没有力量完全管理这些诸侯国,所以还是立了同姓诸侯。刘邦或许认为同姓宗室同心,能够更好帮助朝廷。可惜,随着血缘关系越来越远,同姓诸侯尾大不掉,接连叛乱,到景帝时七国之乱达到顶峰。武帝时用推恩令、酎金夺爵等方法终于解决了诸侯国问题,从此诸侯们再不敢与朝廷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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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郡国并行制的原因

一、汉朝郡国并行制

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

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与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拥有一定的军权、财权、治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二、西楚郡国并行制

《后汉书·百官志》: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

故学者认为,汉朝郡国并行制是西楚郡国并行制的翻版,或者汉朝郡国并行制承袭了西楚。

郡国并行制的发展历史

西汉(前202年~8年)两百年间的疆域和政区变化很大,初期的版图小于秦代,北方的河套地区为匈奴所占有,南方五岭以南为赵佗所割据(见南越),东南(今福建、浙南)地区和西南(今贵州、云南、川西南)地区也脱离了中央政权的管辖。

全境只有四十余郡,其中大部分郡属汉高祖刘邦所建立的诸侯王国所有,汉初诸侯王国地位远在汉郡之上。

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吴楚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国支郡逐渐被削,诸侯王特权被夺,王国地位降格,与郡同为一级行政区划。汉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遂行郡(国)县两级制,与秦代的郡县制实质上没有什么差别。

郡国并行制的背景原因简介郡国并行制有什么作用?

文景两代相继执行的“以亲制疏”和“众建诸侯”之策,使王国数目增多,领域缩小;景帝悉收王国支郡以属中央,又使汉郡数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共有王国二十五(西汉一代王国最高数),汉郡四十三。

但是版图仍与汉初一样,并未扩大。汉武帝以后分全国为司隶部一,刺史部十三,共十四个监察区,上述一百零三郡国即依地域分属这十四部。

郡国并行制有什么意义作用?

一、郡国并行制的作用

郡国并行制开始实施是在西汉时期,其雏形是在楚汉之争时就出现的。当时刘邦为了分散项羽的部下,壮大自己的势力,将自己手下的大将韩信和英布等人分封为王。

华夏自周天子分封制开始实施后,天下的各路诸侯王实际上都是周姓,只因封地不同才衍生出来秦楚等等姓氏,所以各路诸侯同周天子本质上实属一脉。

关于刘邦分封的诸侯王,则并非是刘氏,也不同自己一脉,实属“异姓王”。“异姓王”的册封,是后来出现的郡国并行制的前身。即郡国并行制的作用最初是刘邦用来壮大自己的势力,分散项羽的兵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汉景帝时期,西汉的国土面积不断地扩张,通过中央集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很难治理,加上之前“异姓王”的册封,最终确立了郡国并行制。也就是说在汉景帝时期,郡国并行制的作用将国土进行划分,从而有利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进行管理。

综上,郡国并行制从其诞生到被正式确立下来,经历了西汉的几代皇帝。其能够在当时存在并发展的原因在于郡国并行制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即:

第一,郡国并行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各个分封国的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放任诸侯国自行发展经济有利于正国家的经济的发展。

第二,郡国并行制的实施有利于自然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当时的西汉疆域辽阔,但是各地的气候等并不相同,若朝廷统一制定发展政策,不利于对自然条件的充分利用。实行郡国并行制后,各个诸侯王可以自主的根据自己国家所属的地区的自然条件,进行与之相适应的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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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郡国并行制的意义

刘邦初定天下,面对开国功臣,一方面很感激,一方面也不得不防,正所谓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

于是郡国并行制就诞生了,刘邦等皇帝实行郡国并行制的主要意义就是为了削弱刘邦之前册封的异性王的势力。

地方实施郡国并行制的主要意义在于稳固江山,削弱诸侯国实力,但是这一目的实际上并没有达到。就西汉的历史记载,在刘邦去世后,由他的子孙接管江山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七王之乱”。

关于“吴楚七国之乱”的发生,实际是在汉景帝统治期间,当时诸侯国的势力已经远远凌驾于郡县之上,诸侯王的权利已不能满足各位诸侯对权利的向往,所以他们发动了动乱。

此时,郡国并行制的主要意义已经完全不存在了。这次动乱被占压后,汉景帝则认识到了该制度的不足,开始着手削藩事宜,但是削藩是到了汉武帝时期才被完成的,郡国并行制也被“推恩令”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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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选择郡国并行制是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的,以及个人思想也促使他这样做。

历史必然性

首先,西汉建立时,与秦国建立实行全国郡县制不过二十年左右,当时社会思潮的影响还是停留在西汉初。分封制实际上还是当时历史的潮流,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在当时秦末战争中,各反抗势力中有很多六国贵族遗老遗少强烈想恢复旧国旧秩序,比如,陈胜刚刚入住陈地,三老、豪杰就要求:”复立楚国之社稷“等等。这从一方面说明了六国遗存的复辟活动,从另一方也体现了当时各起义势力迫切希望回到六国相互割据的局面,这正是分封制的一种趋势。

其次,张良曾指出天下豪杰跟随刘邦的原因不过”裂土分封而已“,这表面上时说刘邦实行分封制时因为天下豪杰愿意帮他的原因,但是从说明了当时人们对于分封制的渴望。所以说当时刘邦所在的社会本身就存在着一股强大的分封惯性力量。

综上所述,在秦末社会思想的影响下,刘邦接受分封制的意识,实施裂土分王的措施就具有了某种必然性。

被动分封

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达到击败项羽的目的,刘邦通过分封一些异性诸侯王来支持自己,比如,韩信,还有英布原是项羽分封的九江王,归汉后,刘邦要承认其原理的地方,有 立为淮南王。

个人思想

刘邦在临终前发布了一个诏书:”吾立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于今矣,或为列后。皆令自置吏,得赋敛,女子公主。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赐大第室。吏 二千石,徒之长安,受小弟室。入蜀汉定三秦者,皆世世复。吾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亡复矣。“因此刘邦得个人思想也室促使他实行分封制得一个重要原因。


实行郡县制的原因

第一: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因为秦国建立后全国范围内的郡县制已实行多年,有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第二:战国到西汉已经室社会经济的一大转型期,铁犁牛耕的出现使得 经济迅速发展,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发展,西周的裂土分封已经不适用当时刘邦所处的时代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才是发展趋势。

因此,总是所述,刘邦实行的郡国并行制既是当时的情势所迫,也是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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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封与郡县并行的抉择中,刘邦为何选择郡国并行制,说实话,这个问题很不标准,原因是:

一,没有郡国并行制,只有郡国制;

二,郡国制也不是刘邦选择的,严格来讲,是项羽首创,并留给他的政治遗产。

秦始皇

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天下,统一天下之后,即推行郡国制,结果呢,从分封到郡县,弯子转的太急,老百姓还无法接受,致使,六国遗民心怀故国,都没把他的郡县当回事,还根据地域,很自觉的将自己划分为楚国人、齐国人、燕国人等。

老百姓心目中还没有大一统的概念,这种想法被原六国贵族利用,秦始皇死后,陈胜吴广起义,六国贵族乘势而起,纷纷攻城略地,恢复六国势力。秦始皇推行不久的郡县制就这么灰飞烟灭。

天下大势如此,谁也没办法一下子转过弯来,即便是勇猛无敌的项羽,推翻暴秦,再立新朝的时候,也不得不向这种趋势屈服,没有立刻推行郡县,而是创造性的发明了介乎于郡县制与分封制之间的郡国制。于前206年将天下分封成十八个诸侯国。

项羽

分封之后,虽然看似他只掌管着西楚一小块地方,但他在分封过程中,推行“王与将分开;异地安插或者大宗与小宗并行”的原则,目的就是挑拨诸侯王之间的关系,让他们互相攻伐,然后自己在从中取事,分封之时,从龙入关的臧荼等人都能封王,唯独起事时就跟着他,一路披荆斩棘路,屡立功勋的龙且、钟离昧以及范增等人都没有封王,为什么?

是这些人的功劳能力都比不上其他诸侯王吗?当然不是,原因很简单,他必须将强大的军力牢牢掌握在手中,才能实现胸中的那盘大棋,然而遗憾的是,由于性格的原因以及战略上的失误,他最后输给了刘邦。

刘邦建立西汉以后,十八路诸侯已在四年楚汉战争中 不断整合兼并,从而形成齐王韩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等七个新的诸侯王。

刘邦

据史料统计,西汉成立之初,只有49个郡,而这49个郡当中,韩信、英布、彭越等诸侯王就占了34个,基本上对天子能够控制的15个郡形成包围之势。

在这样的情况下,刘邦有能力废封国,推郡县吗?当然不能,只能继承项羽的遗产,老老实实的推行郡国制,至于其他的问题,就只能缓缓图之了。

参考文献:《史记》、《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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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国并行制度,其实就是西汉初年在继承秦朝时期的郡县制度的基础上分封同姓诸侯国,郡国两种制度同时存在。这种郡国并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与新中国的一国两制类似。由于秦末的残暴统治以及征战带给百姓无尽的创伤,迫使西汉初年统治阶级意识到必须尽快休养生息,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从而巩固自己的统治。而郡国并行制度则在当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它最大限度的给予地方诸侯国的自治权利,中央政府不过多干预地方政府各项管理工作,增强了各诸侯国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郡国并行制便于各国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生产汉初诸侯王国政治、经济权力的扩大,也利于各国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充分开发各地的自然资源。在汉初特定的历史时期,郡国并行制度给当时的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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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选择郡国并行制并非出自个人意愿,而是被历史裹挟作出的无奈之举。


第一。刘邦本身就是贫苦出身,起兵之初,靠着口才和激情到处贩卖情怀,招揽了一些仁人志士,称兄道弟,但这些兄弟不能总靠着刘邦画的大饼为他卖命,所以必须要有利益的均摊,才能最大限度调动起兄弟们的积极性。


据《汉书》中记载,韩信屡获战功,在他打败赵国攻打齐国之前,变向刘邦请求,立张耳为王。看到没有,这是威胁啊。刘邦你不答应,我们变撂挑子不干了。


但是,反过来说,这种激励模式,可以很好地鼓舞将帅士气,告诉大家靠军功来加官进爵,甩开膀子去干,胜利的军功章上必须有你们的一半。


第二。秦国扫荡六国后,便开始施行暴政,导致民不聊生,怨声载道,而后各地诸侯武装起义,战争爆发,民生凋敝。


可以说早期的大汉王朝,是建立在断壁残垣之上,百姓生存都成了问题,所以当时的国家政策方略大体方向就是休养生息,恢复生产力,而这是时候,分封制度的存在,给予了各地诸侯足够的权利和自由,是保证民生基础恢复的重要前提。


第三。刘邦的成功使他看到秦国灭亡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体制出现了问题:秦朝推翻了周王朝延续800年的分封制,而专行于郡县制。


刘邦的本意是想继续沿用秦国的郡县制度,独自称王不是美哉,岂容你们也称王封地,瓜分自己的天下,但是他也看到了秦国失败的车辙,不得的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刘邦认为郡国并行制,可以保持郡县制的中央集权的功能,同时也可以延续分封制的优秀传统,即保持以血缘为纽带的凝聚力


刘邦深刻知道,秦二世最后被推翻,是因为中央集权模式溃败,君王政治独木难支,天下共弃。而如果分封制继续执行,就可以避免未来自己也落得个孤立无援的境地。


但刘邦自己心里明白,异姓诸侯总归没有同姓兄弟来的安全放心,所以曾经共战的异姓王爷,多数没有个好下场。


这种折中平衡的郡国并行制,在汉朝初期确实有很多益处,但也不得不承认,它也为后来的七王之乱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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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邦选择郡国并行制最初是想分散项羽的部下,所以将自己手下的大将封王,既可以收买人心又可以牵制项羽。

2,刘邦当上皇帝后,为了牵制之前分封的异姓王,大肆分封刘氏子孙,认为秦朝灭亡就是没有自己人守江山,孤立无援。

3,当时天下大乱后,经济萧条民众苦不堪言,各地环境又不尽相同,中央制定的策略不能适应所有的地方,为了恢复国内经济分封,各封国的王可以指定适合当地的策略,可以更好的发展经济,安定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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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刘邦势力的快速崛起离不开秦朝与它国旧部的支持,秦朝内部官员倒戈势力也不小,加上它国旧部形成了一股非中心势力,这些非中心势力在汉族没有出现之前依旧有着分裂的苗头,刘邦实行郡国制估计是为了分散这股非中央的势力,暗中壮大中央势力之后逐个处决,或者吞并或者收买,先开刀的就是韩信英布这些人,最后才是自己人,郡国制就是为了更容易压制才产生的制度。而汉族的出现是在将天下各个集团铲除干净后,才出现的大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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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邦当时认为,秦灭亡的原因之一是没有同姓诸侯王的护驾

2.当时汉初的形式所迫,如韩信,当时在救刘邦时,让刘邦答应他封他为诸侯王

3.汉初天下大定,也需要平衡各方势力,慢慢地削弱诸侯势力

4.没有全部实行如周朝的分封制,首先是制度不同,周朝是奴隶制,而从秦朝后中国是封建制,封建制国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所以不可能实行分封制,而汉初的少部分分封是当时的特殊情况所决定的,这也是后来汉武帝推行推恩令的原因,要解决诸侯问题,因为封建制不允许分封诸侯的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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