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將戒尺迴歸老師,容許老師對不聽話的學生懲戒,你認為老師應如何掌握懲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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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權賦予老師,想法很好!可是老師手拿戒尺,也沒有膽量舉起來!這個問題,一而再,再而三提出,毫無意義!



要問戒尺懲戒尺度,更不知所云。我們還是祈禱:仁壽縣那個被學生“十秒鐘磚拍九次”的黃老師在早一點兒甦醒,不留後遺症吧!


而今眼目之下,教育的問題,不是出臺一個“教育懲戒權”的法規,我們的毆師案、汙師案就不再出現。不是教師手拿戒尺走進教室,熊孩子們就能坐在教室認真學習啦!

我們的教育該解決的問題太多:不要發生了“常某毆師案”,我們就給老師手裡塞一把戒尺;不要個別家長吐槽學生作業太多,就一刀切要為孩子們減負;不要出了少年殺人犯,我們只知道修改懲戒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齡……

教育的公平;安撫焦慮的家長;加強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維護教師的尊嚴……教育要做的事很多,很多!

教育不從根上找病因,切病灶,永遠都是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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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上學上課的時候睡覺讓班主任看見了。那好傢伙來一語文書幫照頭砸下來當時就砸的直接暈過去了。還讓請家長。俺爹去了直接就說老師揍的好。現在換成我兒了太調皮我都想給老師買個戒尺送去只要別給我打殘打死了你隨便打。以前老師還說回家別打好好教育。這皮的老師都很婉轉的說回家揍的時候輕點。老師也不好乾。學生和家長現在都是祖宗。打不得罵不得。一個班幾十個學生老師打或適當的說你家孩子。你照好的想說明老師還沒放棄你家孩子。有些調皮厲害的學生老師直接就當空氣了不會去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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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懲罰勸給老師,TMD,給老師了,老師敢要嗎,別逼逼了,現在提這個問題的人都是腦殘。現在那個老師敢。我是一個很放鬆孩子的家長,今天忽然發現一個問題,我小孩子今年十一歲,五年級。中午作業發現孩子英語句子一個都不會讀,我不知道我孩子以後會是什麼樣,可我基本能看到以後的孩子初中就要脫節,初中以後的知識什麼都不會理解的,就像一個木偶一樣在課堂,中國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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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現在的老師使用戒尺!

現在老師和過去老師使用戒尺的出發點不同,結果就會不一樣。

過去老師就是靠工薪吃飯,沒有獎金,沒有升學率,沒有家長宴請,就是憑師德、憑良心、憑責任心教育孩子。當孩子不爭氣時,老師視同家長般的戒尺孩子。作為當時的家長都明白老師的心情,不會有意見,因為老師很單純,就是為學生好,別無他求。

現在的老師除了教學以外,他們需要完成更多的指標,尤其是升學率給老師帶來了更大的壓力,還有對比率、還有考評、還有扣獎金等等。如果學生學習成績不理想又調皮,對老師就意味著扣錢啊。一旦給了老師戒尺的權利,都不用考慮幅度,大家就忙著維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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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只是一種象徵意義的工具,它能體現一個做老師的權威。其實現在做教師的真的挺難的,管學生,管深了,學生及家長都不滿意,不管,管淺了,學生學習不好,家長還不滿意。我們做為學生家長,要多體諒教師的難,彼此都應相互理解,我們的目標是共同的,全是為了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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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戒尺迴歸老師並不是把學生怎麼的,而是讓學生更好的學習,對那些不聽說的不受約束的學生與以成戒。這樣對學生的學習和平常那些不守紀律,上課做小動作,打瞌睡等的現象加以管教。使他本人也有益處,對周圍的同學也有戒意。

說實在的,有的學生確實也淘氣,怎麼管也不行,有時老師為了不影響其他學生學習,直接到教室門外站著。學生學習成績差老師也是著急,找家長談,共同協商,怎樣才能讓學生聽約束,把學習成績提高。

對戒尺迴歸老師,我是舉雙手贊成!孩童頑皮是天性,不嚴管不成才。有句俗語叫“嚴師出高徒”嗎!戒尺,並不是把孩子怎麼的,至殘至死,量老師也不會做出出格的事來!

在學校,哪個老師嚴格,他的學生不會差。放任不管,不是好老師,學生也好不了那裡去。

戒尺迴歸老師完全有必要,學生也不會反對的!學生都自覺了,戒尺的作用就沒有用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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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現在社會風氣看,決不能把戒尺交還給老師!試想一下,老師拿書本打了幾下,扣了績效工資,不允許評獎,不允許評職稱,學校處理了家長還不幹,教育部門開除了老師,還加入黑名單,永不錄用,家長還要賠款三十萬或保舉那個混蛋孩子上什麼一中。這還是書本打了兩下,如果是戒尺的話,那還不得讓老師進了監獄嗎?民事還不要個六十萬?孩子得保舉上北大清華?省點心吧,別管他們的孩子了,讓他們的孩子將來培育成文盲加流氓,給社會做貢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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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戒尺還給老師,那現時代來講,老師只能把戒尺當作“假武器”來使用。就是隻能拿在手上起到一種“威嚇”學生認真“聽話”的作用。但永遠不要打下去。如果真打下去的話,至少有三個“壞處”:一是老師反而失去威信,你作為一個老師,不能讓學生聽懂你的話,甚至不聽話,那是你的失職,這時候你去打學生,他會怪你“無能”。二是傳播暴力,使得學生在“生活”中會用暴力去解決問題。三是不合時宜,引起反抗,以前老師打學生大都是因為經濟條件差,學生不得不服從,現在的學生條件好,尤其在“不懂事”階段,不少人認為我不讀書也同樣生活,他根本不怕你,很容易引起反抗,造成事端。不過把戒尺交給家長,我覺得倒是很有必要。許多學生都被家長寵壞了,而家長打孩子則有一種天生的“正當性”。應該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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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把誡尺交給老師,那樣終會天下大亂。如果真的要對一些學生進行懲戒,國家先頒佈《學生懲戒法》,嚴格規定什麼情況下,該對學生進行什麼樣的懲戒,比如打板子,打什麼部位,打幾下,用幾分力,明確規定,使懲戒有法可依,特別要明確該法和《教師法》丶《末成年保護法》關係的司法解釋!另外,公立學校要成立一個學生懲戒委員會,主要由校方教師,學生代表,家長代表和律師、社會賢達等組成,一個是決定是否對學生進行懲戒,一是監督懲戒的具體執行。老師發現學生違紀,先是耐心教育,累犯重犯者,上扱學校懲戒委員會,委員會祥細調查後,決定是否執行懲戒,何種懲戒和具體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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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而異,三思而後舉

把戒尺交給老師,容許老師對不聽話的學生懲戒,看似對學生的懲戒有了可靠的說法,有懲而有依的權限,但是懲戒的標準因何而定,懲戒的力度因何而準,懲戒帶來後果家長的認同與指責由誰來出面擺平。凡此種種,難有定論,難有開脫,難有的一切有時就會成為麻煩,成為夢魘,成為受處分遭辭退的厄運。



因用書本教訓而三連罰的老師在教育部新聞發言人而提起,是現場的直言不諱還是激情放言,一時間社會好評如潮。而作為當事人是否有所改變而重返三尺講臺?當地的教育官員是否有所考慮而變其定責?當事人的心理陰影何時而散盡?給無數教師帶來的如履薄冰戰戰兢兢的心態何時消除?管而不敢的職業矛盾心理何時化為烏有?管而惹是非的尷尬境地何時消除殆盡?管而終身禁教的教育生涯何時再有保障?不盡是危言聳聽,實在是今天教育出現的不和諧不理智問題。



這些年醫鬧已經讓醫生飽受老拳的痛打,學鬧已經讓老師噤若寒蟬憂心忡忡。一旦出了事情首先受罰的是老師,一旦出了事情首先離職的是教師,一旦出了事情賠償而息事寧人的是老師,一旦出了事情挨打受罵的是老師,一旦出了事情教育行政部門下發的紅頭文件通報批評的是老師。有人說教師是高危職業有誇大的成分嗎?有人說不聽話的孩子將來由監獄去看管不無道理嗎?有人說懲戒了孩子就是自毀前程離崗失業對家庭不負責任存有爭議嗎?

古有拷教,受教者對老師懷有敬畏之心,今之懲罰,受教者對教師懷有洩憤之態,古今之教差異萬端。懲罰休矣,戒尺高舉勿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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