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要求業委會公佈經費被拒,小區業主告到法庭獲支持, 你怎麼看?

反恐金鷹


法院依法判決業主勝訴,維護了業主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小區的安定團結!堅決支持!同時業主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也應當受到點贊!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一切工作都是透明的,不僅要及時公佈賬目,而且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業主大會會議,向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其中包括公佈公共收益資金收支賬目,徵詢業主的意見和建議。但有的業主委員會從不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不向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不公佈賬目,有的還侵吞業主共有收益資金,直接侵害業主的利益,法院的判決直接打擊了這種違法行為,保障了物業管理正常運行,維護了社區良好秩序。

《物業條例》規定業主享有對業委會的監督權,業主有權對業主委員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有權知曉業主委員會的運作情況,有權瞭解業主委員會所作出的各項決定的理由,有權查詢業主委員會保存的各項檔案文件,有權制止並要求|業委會糾正其不符合法律或者規約的行為,等等。業主對業委會的工作行使監督權,有利於業主委員會的規範、健康地運作。

山東省物業條例賦於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委會監督和指導業主委員會的法定職責,其監督的力度比業主的監督不知強多少倍,其工作人員盡職盡責及時糾正業委會的違法行為,並加強對業主委員會工作的指導,這樣的案件會減少很多,希望案件越少越好。


小區美好


小區業主當然有權力知曉業委會的經費使用情況,這是正當行使業主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業委會無權拒絕的,支持法院的判決。


另一方面,小區業主的知情權行使方式也應該有一定的形式,不能無休止的去查看經費詳情,從而導致業委會工作成本的增加。所以,這些都應該通過一定的形式確定下來。


其實,一個小區的管理,其實與一個公司或一個國家的差不了太多,股東或民眾眾多,每個人的訴求又不一樣,挺複雜的。


甘霖的思想空間


這個當然支持了,在沒有合適的物業公司管理時,業委會要公佈'明細,有物業管理的時候物業要公佈明細,不能成了沒人監管的事


一起學外語


每個業主都是業主委員會的監督者,有知情權。我們作為一個普通物業的業主,不僅要遵守業委會的各項決定,更要履行我們的監督監管的權力,這樣才能把小區物業搞的更和諧!


琴痴鋦匠手藝人


再成立個業委會監督委員會,當然也要有經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