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廂鎮各村、社區
都活躍著一批調解志願者,
人們習慣稱他們“老孃舅”。
很多人印象中,
這些“老大爺”“老大媽”
可能只會調解雞毛蒜皮的小事,
其實,
他們還能接“大案”,
而且調解結果還讓當事各方都接受。
下面,
他們調解的一些案例吧!
案例1:合理分割房產 兄弟重歸於好
糾紛:
城廂鎮居民顧老伯育有一子二女,子女均已成家,顧老伯晚年生活起居由大兒子和二女兒共同照料,小女兒平時定期看望。顧老伯在南京有一處房產,去世時未留下遺囑明確繼承事宜,老人過世後,兩個女兒提出平分該房產,其子認為自己照料父親的多,喪事也是一手操辦的,根據地方風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房產理應歸他,為此,兄妹三人爭執不休。
調解過程和結果:
城廂鎮電站村的“老孃舅”們受理案件後,首先詳細瞭解了其家庭成員關係、糾紛起因和事件經過,在此基礎上查閱遺產繼承相關法律規定,初步制定了調解協商方案。“老孃舅”先多次找兄弟三人單獨溝通,又經過多輪調解,曉之以三人有平等繼承權的法理,再動之以情,希望三人注重手足情深,互諒互讓。
最終,兄妹間就產權分配達成一致意見,即三人平分產權,小女兒考慮到照顧老人較少,主動將自己所得的33.3%產權中的6.7%贈與哥哥,兄妹三人重歸於好。
案例2:訴求懸殊 一樣調解好
糾紛:
前年夏季的一天,來自山東的彭某幫助陳某裝卸袋裝石膏粉。裝卸過程中,彭某突然癱倒在地,並不斷口吐白沫,送到醫院後仍告不治,由此產生糾紛。死者家屬要120萬元賠償款,而陳某隻願給付8萬元作為補償。雙方矛盾不斷激化,甚至各自叫來數十親友“助陣”。
調解過程和結果:
城廂鎮司法所受理調解申請後,安排了老孃舅志願服務隊10多名隊員,為雙方進行調解。“老孃舅”們確立死者彭某與陳某之間屬於承攬關係,陳某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且計算出了合計約26萬元的賠償額。同時告訴雙方,如果通過訴訟解決的話,費時費力,還會多出不少費用,最終雙方接受了調解方案。
案例3:講法也講情理 雙方都滿意
糾紛:
2016年底,到村合作社臨時幫工的村民馬某在檢查機器故障時不慎受傷,右手第2-4指末節骨折。2017年1月,經鑑定為十級傷殘,馬某多次到合作社索要人身損害賠償金,雙方因賠償金額分歧較大而引起糾紛。
調解過程和結果:
“老孃舅”們接案後,很快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係、確定了馬某損失總額約14.4萬元,並認定了雙方責任分別為70%和30%,雙方對此也基本認同。但案件中又出現了一個新情況,2017年1月1日,修訂後的《人體損傷殘疾程序鑑定標準》正式實施,修訂後的新標準較舊標準嚴格,馬某認為,事故發生在2016年,按照當時的標準,至少可以評定為九級,甚至八級傷殘,因為自己於2017年1月才申請鑑定,適用新的鑑定標準,新舊標準賠償總額相差近13萬元,對自己不公平。
“老孃舅”對此又做了大量工作,最後,合作社考慮到這一情況及馬某家庭實際困難,願意另作經濟補助,雙方都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
為這些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的
有你們真好!
【太報融媒記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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