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克扣10年的低保金

“我是沈家村的五保户柏某发。因为修学校占用农户土地,村支书李方洪和我闹了矛盾,他就克扣我的低保金和救济金,希望你们能替我做主”2018年4月的一天,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伯走进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牂牁镇纪委办公室,情绪激动地说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反映后,牂牁镇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

由于柏某发已经记不清被克扣的低保金和救济金是哪一年的,调查组只好抓住“修学校占用农户土地”这一重要线索,顺藤摸瓜。通过走访沈家村村民了解到,在2006年的时候,村里的播崴小学重建过,而且涉及到征用农户土地,由此,调查组将事件的起因时间锁定在了2006年。

于是,调查组来到镇财政所,查阅2006年以来发放村民柏某发低保金和救助金的原始材料,经过与村委相关人员谈话了解,对材料筛查比对,最终发现李方洪通过在低保金、救济金发放清册上签字代领的方式,克扣了柏某发2008年和2009年部分低保金和救济金共12笔1495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为什么要克扣柏某发的低保金和救济金?”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调查组人员找到李方洪进行谈话。

“当时播崴小学重建,要占用部分土地,其中柏某坤有0.3亩左右的土地要被占用,柏某发的土地也在播崴小学旁边,但未被占用。柏某发是我们村五保户,有国家供养,我觉得他的土地应该收归村集体所有。当时我是村支书又是村主任,就认为自己可以说了算,便叫来柏某坤和柏某发协调,私自决定把柏某发0.3亩左右的土地补偿给柏某坤。2006年,协调土地时柏某发是同意的,但是到了2008年他却突然反悔,要回了土地。我几次劝说,他都不答应,我觉得很丢面子,于是一气之下就把柏某发2008年、2009年的低保金和救济金扣了一部分,想以此来警告他。”面对组织调查,李方洪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事情始末。

低保金、救济金是贫困群众的“活命钱”,但在李方洪看来,低保金变成了“权力保”,想扣就扣。2018年7月23日,李方洪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克扣的1495元低保金、救济金收缴之后归还了柏某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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