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董永红 魏雅如)11月5日,由太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籍某甲、籍某乙、郝某某三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太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太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建平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带头办案,深入现场勘查取证、固定证据,调取相关行政执法卷宗,出庭支持公益诉讼,并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就三被告非法采砂破坏乌马河河道和基本农田,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准确全面出示了相关证据,发表了出庭意见,说理充分、论据有力,法庭均依法采纳,并当庭宣判,对三被告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这是太谷县首次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赵建平自上任以来,坚持全院一盘棋思路,各部门有效联动,信息共享,不断凝聚监督合力。案件线索的发现得益于部门间协作联动机制的强化。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三起非法采矿案时,发现除涉嫌刑事责任外,还可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内部协作联动,打好监督组合拳,是检察监督职能得以充分履行的保障,在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诉讼不是目的,保护公益才是关键。通过这三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既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又教育了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积极退赔违法所得,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用,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震慑警示作用,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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