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互金協會:各會員機構應及時對數據合作方進行排查

北京商報訊(記者孟凡霞 實習記者 劉四紅)11月8日,北京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於11月6日向會員機構發佈《關於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依法開展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近期國家監管部門發現,社會上有一些互聯網機構以“大數據”為名,通過“爬蟲”業務涉嫌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或竊取、濫用、買賣、洩露個人信息,侵犯了消費者個人隱私,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為引導會員機構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堅持合規、審慎經營,防範並糾正違反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的行為,協會就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依法開展業務的有關事項作出以下通知:

一、各會員機構應嚴守法律底線,依法合規開展個人信息的收集、處理、使用和對外提供等活動,不斷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力度、未經消費者授權同意,各會員機構不收集、處理使用和對外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

二、各會員機構不以默認授權、概況授權、功能捆綁等誤導、強迫消費者的方式收集個

人信息,不與違規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的第三方開展數據合作,不濫用、非法買賣和洩露消費者個人信息。

三、各會員機構應建立健全收集、處理、使用、對外提供等全生命週期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採取有效技術措施保障個人信息安全,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和培訓,對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等活動加強監督管理。

四、各會員機構應及時就個人信息保護工作開展自查,並對數據合作方進行排查,對於存在的問題應立即整改,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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