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車禍,保險公司拒賠了,法院的判決亮了

大白一直強調,買保險是為了幫我們抵禦未知的風險,趁著身體健康,保險是越儘早買,越好。

但是很多朋友不懂保險,所以造成了買的保險不給賠的後果!今天我們就從一樁:車禍保險拒賠案“說起,結合實際案例,給大家普及一下保險中的知識,教你買保險不踩坑!

01

案件回放

2017年9月26日,徐某駕駛的貨車行駛至大街交匯處時,與劉某駕駛的途觀車相撞,導致雙方車輛受損。

經交警部門認定:標的車徐某應該負事故全部責任。

等到車輛修復後,三者及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出賠付修車款的理賠申請

沒想到的是保險公司拒賠了!

問題出在了哪裡呢?原來是因為:

在理賠材料審核環節,保險公司公司發現,標的車駕駛員徐鴻飛出險時無貨運車輛從業資格證,所以做出了拒賠的決定。

02

後續發展

沒想到的是,徐某對保險公司拒賠的決定不能理解,一紙訴狀告到法院。

保險公司稱:貨運車不同於普通轎車,需具備較高的駕駛經驗及合格的專業駕駛技能才可以;

而且貨運車行駛風險高,雖然本次事故並無重大人員傷亡,但無證駕駛是交管部門嚴令禁止的行為,所以對其違法行為,公司拒絕賠償。

後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範圍內賠償原告2000元,商業險依法拒賠51300元;

最終徐某也沒有收到5萬多的保險金。

03

大白分析

貨運車從業資格證由交管部門頒發,無資格證駕駛已屬違法行為。

所以保險公司勝訴,也是站的住腳的。

再者,大部分的保險合同裡有免責條例,裡面會明確寫出:

酒駕、毒駕、無證駕駛保險公司不予以賠償!

但是在現實中,產生爭議最多的往往是:無證駕駛電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要不要賠的問題。

其實保險公司對於這塊的規定是這樣的,大部分意外險、壽險、重疾險、醫療險的免責條款都有這樣一條:

被保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合法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期間

也就是說:

1、電動車是劃入機動車的;

2、如果你的電動車沒有取得駕駛證或行駛證,發生意外後,比如騎電動車摔倒了,保險公司不賠。

尷尬的是,我國汽車要上牌,要辦駕駛證、行駛證很容易。

但是電動車各地規定卻不統一,無牌、無證上路很常見,這就很容易被 保險公司以“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為由而拒賠。

電動車又不能像汽車一樣買交強險,轉移風險。

那保險公司自然不愛了,大多對電動車免責。

所以要想規避掉因騎電動車產生的意外風險,你可以買沒有相應免責的保險,或者按國家規定給電動車上牌上證,會更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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