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北“最牛記者”獲刑13年“假記者”反映出真問題

陝北“最牛記者”獲刑13年“假記者”反映出真問題

11月8日是一年一度的記者節,每年的這一天裡,都會有一些平日裡為撰寫新聞奔忙的記者,難得地成為新聞的主角,受到公眾的關心,今天同樣也不例外。然而,就在真正的記者們難得有機會過個節的時候,一則與“假記者”有關的新聞卻不期而至。據報道,在陝北有“最牛記者”之稱的白延林犯詐騙罪、受賄罪一案,近日在陝西榆林中院公開宣判。因假扮記者,利用影響力獲取不法利益,榆林中院依法判處白延林有期徒刑13年,這一判決結果,讓身為鄉鎮幹部的白延林以記者身份作出的種種卑劣行徑再度受到了輿論的關注,同時也引發了公眾對“記者身份為何如此值錢”這個問題的思考。

如果說那些在記者節中受到關注的優秀記者,用自己的筆耕不輟為記者行業贏得了社會的敬意,那麼,像白延林這樣假借記者名頭,不擇手段為自己謀取不法利益的人,則無疑給記者群體的形象造成了嚴重的抹黑。儘管事實上,白延林根本不曾在任何媒體工作,更談不上是一個真正的新聞工作者,但是,當他以記者的身份招搖撞騙,充當“關係掮客”的時候,那些受其矇蔽,相信他能“辦事”的人,卻並不會知道他的把戲,而只會把他當做一個真正的記者來看待。

從這個角度上看,儘管白延林的記者身份是假的,但其行為對記者行業形象的損害卻是真的,對此,真正的記者們,確實有充分的理由對白延林的所作所為感到憤怒。

然而,如果我們對這起事件的思考,僅僅停留於對白延林招搖撞騙行為的譴責和氣憤的話,恐怕並未觸及這起案件背後潛藏著的“真問題”,而真正的新聞工作者們,更應洞穿表象,看到白延林能夠屢屢得手的本質。通過此前各大媒體對白延林具體罪行的報道,不難發現:白延林的“成功”,依賴的絕不僅僅是他個人精巧的騙術,他為自己偽造的“記者”頭銜,本身便擁有某些足以讓那些有求於他的人乖乖掏錢的神奇能量,而這一點,才是社會最應深思的問題。

如果去問一個普通人:記者是幹什麼的?對方大概會回答:記者當然是寫新聞的人。而如果帶著這個問題去問一個新聞倫理規範方面的專家,對方則會更進一步,指出記者在新聞工作中所肩負的社會責任,告訴你如何才算是一個對社會有正面價值的優秀記者。不論是以普通人的標準,還是以新聞專業的標準來看,記者的所作所為都應緊扣在新聞工作上,而不應與其他亂七八糟、雞鳴狗盜的事情扯上關係。

陕北“最牛记者”获刑13年“假记者”反映出真问题

但是,在白延林一案當中,我們卻看到了一種怪相:許多被白延林矇騙的人,一聽對方是記者,立刻便對其巴結了起來,其中原因,便在於他們堅信:記者能夠幫他們“辦事”。在這些人看來,記者由於長期跑線採訪,自然會擁有更多的社會關係,而且很可能認識一些關鍵領域的“大人物”,而白延林也正是瞅準了這些人的這種認識,投其所好,瘋狂暗示自己“有關係”,甚至給自己取了化名“白巖林”,謊稱自己與白巖松過從甚密,這才贏得了這群人的信任。這折射出了一個遠比“假記者”行騙更嚴重的問題,那就是記者行業的聲望與形象,早在白延林行騙之前,便已受到了一定的扭曲,以至於一些人就是認為記者能夠“辦事”。

查閱以往類似新聞,不難看到,雖然這次被判刑的白延林是個假貨,但利用自己的記者身份,從事有償發稿、牽線搭橋等勾當的真記者,同樣為數不少。因為記者工作的特殊性,不少別有用心者都將記者視為“圍獵”的對象,而在種種誘惑之下,不乏為了利益棄職業道德而不顧的行業敗類,這樣的人才是讓記者的名譽與形象受損的真正元兇。

對新聞行業而言,要清除這種負面聲譽,恐怕除了嚴查“假記者”之外,也需積極自淨,杜絕記者行業之內的害群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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