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武视界
义务兵改革之后就是两年制,两年期满之后,有少数部分留在部队转士官,大部分义务兵退伍回到地方发展。两年义务兵后为何不选择留在部队,主要原因分为两大类,第一是自己不愿意留在部队;第二是自己想留在部队,但是留不下!
自已不愿意留在部队
1、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想出去走走
当过兵的都知道,部队里面的工作、生活、训练都比较体制化,非常固定,整体日复一日,变化不大,比较枯燥无味,而地方的发展非常的快,生活也是多姿多彩,非常的自由,很多事情都可以随心所欲,因此很多人当了两年义务兵就选择退伍回到地方。
2、当兵挣不了大钱
以上是以前的工资表,现在工资涨了不少,至少能涨一千元
确实如此,当兵真的挣不了钱,我当兵的时候义务兵津贴才550元/月,现在听在部队的战友讲,现在的义务兵津贴已经涨到了1000元/月,士官、军官的工资也是有所提高,能够养家糊口,但是不能发家致富,所以不少人就想回到地方挣大钱。
3、得不到重用,所以想离开部队
我的一个同年兵战友就是这样的情况,本来到了义务兵第二年的时候,想好要转士官了,但是他们班调来了一个士官,结果班长开始重视那个刚回来的士官,自己感觉被忽略,在班里感觉可有可无了,所以自己就选择了退伍。
4、本来就想锻炼两年时间而已
有这样的情况,很多人就是去当两年兵锻炼一下,或者是迫于父母的压力才来部队当兵,刚好两年义务兵结束,就选择退伍。
5、考不上军校了,还是回大学好
这个主要还是在校大学生比较多,现在部队里面基本有50%是大学生士兵,其中在校大学生还是比较多,很多人都是奔着去部队考军去了,结果竞争太大,没有考上就选择了退伍,然后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自己想留部队,但是留不下
1、自己还不够优秀
当过兵的都知道,想要转士官都是要进行考核,不仅是军事(体能、专业技能),还有思想政治考核,还要进行民主评议等,就是要综合考量,看你是否达到部队需要的条件,反正就是需要最优秀的义务兵,如果你在同年兵当中是佼佼者,那么转士官基本没问题。
2、本岗位上士官的名额有限
我们都知道部队的编制都是固定的,每个连满编多少人都是明确的规定,同时每个岗位需要的人员都是固定,所以为了保持部队的战斗力,就得不断的淘汰掉老兵,让新兵入伍,因此想留在部队也是困难重重!
最后说明一点:现在部队的条件也是在逐步的提升,官兵的生活、工作、训练条件也是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现在当兵没有以前那么艰苦,部队里面也是多姿多彩,周末也是有很多娱乐项目,打篮球,踢足球,兵乓球、轮滑、台球、棋牌等等。如果义务兵能转士官的条件下最好是留下来多干几年,毕竟现在社会就业没有那么理想,退伍回来不一定有你在部队发展好。
总而言之,天生我材必有用,只要是金子到哪里都是会发光,所以不管是留下来转士官也好,退伍回到地方发展也好,时刻保持永葆军人本色,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在本职岗位上发光发热,就是在对国家做贡献。
专注:新兵入伍、大学生士兵、义务兵问题!回归大师兄第2天、第4个回答,欢迎关注+点赞+留言+评论!
制空少年
曾经和几个朋友也聊过这个问题,问他们怎么不留队,当然每个地方不一样,1:我那边当兵是年纪到了就要强制服兵役,从18岁开始,如果体检没通过,18、19、20共三次体检(地区差别,我同事外地的不太一样,如果想当兵需要自己去报名,不想去就不用报名)所以有些是自己也不太想去,时间到了自己就想回来了2:听朋友说现在提干也不容易,要么考上军校,要么听他说好像要一次二等功和三等功。这个也不太容易。。3:当兵时间长,回来安排工作,一般也就银行安保、协警之类的,虽然说我那边政策是当兵时间,可以减去社保(打比方社保15年,你当兵5年,社保只需要缴纳10年就够了)。。
銮泡心
我是一名有着二十多年军龄的转业干部,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根据题主的问题:义务兵为何在部队待两年后就会退伍?为何不选择留在部队?
我的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从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两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义务兵服役两年后,在符合本人自愿的条件下没有被选取为下士服役,故退出现役。
根据2011年第三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九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
由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义务兵服现役期限是两年,两年满后,想要选择继续留在部队,需要同时满足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两个条件。那么义务兵本人想留而没有留下的原因就是军队不需要。
根据2009年颁发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第一章士官的编制和配备、第二款规定:士官配备使用遵循按编配备、梯次配置、专业对口、定岗定位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第五款选取条件规定:首先在年度考核中达到称职以上,从事本职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半年。
由这两款规定可以看出,军队需要义务兵选取为下士的依据和标准,如果该义务兵不能满足以上标准和依据,只能退出现役。
第二、义务兵服役两年后,选择主动退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
所以如果义务兵主动想退出现役,是符合规定的。
至于为什么选择退役而不是继续留在部队,这和个人能力、眼界、家庭等方面的因素有关,有的人适合在部队发展,有的人在地方更能如鱼得水。哪种选择更适合是因人而异的。
古道铠甲,军旅二十余载,基层、机关都经历过,如今卸甲归来,已整装重新出发。
古道铠甲
现在当兵待遇越来越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有很多战友在当兵两年后就会选择退伍,我自己分析优以下几点原因。
1.部队的生活部队的生活节奏是很快的,每天6点起床到晚上10点熄灯,每个时间段都是规定好的,有固定的工作或者是训练,而且是前篇一律,每天如此,现在的年轻人思想活络,受不了这样有规律,不新鲜的生活。
其次每天都有很大训练量,对自身的体能不断的挑战,还要起的很早,是现在年轻人所不能接受的。现在的年轻都是比较喜欢玩手机和电脑,天天做前篇一律的训练或者是干活,不是现在年轻人喜欢的生活方式。
2.部队的管理
众所周知,部队的管理极奇的严格,每件事都要想上级请示,得到同意后才能去做,我在部队新兵的时候,只要是出宿舍的门才能办的事就得必须得到班长的同意才行。现在的年轻人不喜欢受约束,喜欢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的思想是跟部队的管理相违背的,这也是导致战友们不留部队的原因之一。
其次部队对个人不物品的管理也是十分严格,例如只能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因为这些东西可能会造成泄密,所以部队对这些东西的管控十分严格,现在的年轻人恰好都比较喜欢这些东西,这也是跟部队的管理有冲突的地方。
3.隔绝了外界的接触
在部队的生活的战友们肯定都深有体会,那就是与外界的接触太少,了解外界的唯一途径可能就是每天晚上7点的新闻联播了,虽说周六周日会有休息,但是部队驻地绝大部分是在偏远地带,即使有机会出门,也不会见到什么人,更别说没有机会外出了。
当时我退伍的时候回到家,我去姥爷家,表妹带我去当地玩,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滴滴打车和共享单车,这个是我的亲身感受,确实与外界接触太少了。
4.自身原因
有的战友是在读大学生,在部队服役两年后就继续会学校读书了,这是一种情况。
- 还有的就是自己想想的部队和实际的情况不一样,有的战友幻想的部队生活是训练场挥汗如雨,靶场上发发命中,上天下海,无所不在,实际上是在部队站岗,每天一动不动,就这样两年过去了,实际与幻想差别太大,所以选择了离队。
- 有的战友就是为了前途考虑了,觉着在部队没有什么太大的发展,最多就是转个士官,考个军校什么的,挣不到什么大钱。
- 自身的身体原因也有个别的,比如说受不了这么强度大的训练,或者是在部队训练中受过严重伤病的。
- 有的人来就是为了部队的一些待遇和政策,比如有的地方会有退伍有比较的政策,我们部队有个人的父母是在铁路上工作的,他退伍后就可以接替父母的职位,端个铁饭碗。
现在部队的建设正在进一步加快,部队的生活虽然很苦,但是一样也需要新鲜血液,部队的职能就是为人民服务,你不站岗,我不站岗,那国家和人民谁来保卫呢?部队是一个磨炼人的好地方,希望战友们能珍惜部队的生活。
善良的盘子
我们现役士兵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士兵,志愿兵称为士官。义务兵服役期限为2年,2年后可以选择选改为士官或者退伍。
一、义务兵服役就是2年,2年后是有机会选择留队的
根据我们的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本身服役期就是2年。
2年后,你可以选择退伍,也可以选择留队继续服役,然后成为一名士官。
但是并不是你想留就一定能够留的,你还要经过民主评议、党支部推荐、统一考核等等,当然了,这个也与当年分下来的指标有关系,有的年份多一些,有的年份少一些。
二、想留队就要积极表现、提升素质
想要留队,其实并不难,需要你好好表现,同时努力的提升个人的能力素质特别是军事素质,特别是在一些单位,还要组织预提指挥士官集训,如果想转士官最好要参加类似的培训,一个是军事素质能够得到提高,而且指挥、管理、组织能力也能够得到相应的锻炼和提升。
而且某种程度来说,2年义务兵的时间基本都属于被管理者,而如果转了士官,有机会当了班长,那么就相当于成为了管理者,这个角度是不同的,带来的成长和锻炼也是不同的。
三、大学毕业生会有不同,考士官学校也是个办法
大学毕业生2年义务兵后,转士官会和普通人员转士官不同。大专毕业直接转为中士第一年,本科毕业直接转为中士第二年。
另外如果你是想在部队长干,那么第二年的时候考一个士官学校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这样既能够得到大专学历,也能够确保你能够在部队得到一个较长时间的发展,是值得考虑的。
如有关于报考军校、入伍参军及后续发展相关的问题,欢迎关注咨询。
起步一二一
战友,你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第一,我国现行的兵役制。
我国的兵役制度共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第二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义务兵役制从1955年开始实行,而志愿兵役制则是从建军之初起就开始实行,一直施行到1955年。
义务兵服役年限经过多次修改,从最初的义务兵服役年限按照各军兵种定,到1998年12月29日新颁布的兵役法将陆、海、空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并一直延续至今!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其中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每位公民,都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义务,超期服现役满5年的义务兵,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改为志愿兵,继续服现役。此举将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结合了起来并沿用至今!
1985年,我国裁军百万,并同时在军队中实行了士官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第二,军衔制度。
在施行士官制度之前,军队中的军衔仅仅是军官才有,1999年起,我国士兵也开始实行军衔制度。按照现在的规定,士兵第一年称列兵,第二年称上等兵,而后是下士(服役年限为3年)、中士(服役年限为3年)、上士(服役年限为4年)、四级军士长(服役年限为4年)、三级军士长(服役年限为4年)、二级军事长(服役年限为4年)、一级军士长(服役年限为6年),并明确规定一级军士长服现役满30年,年满55岁需退役。
第三,义务兵服役完毕后,可申请转改为下士,但要经过重重关卡,在这里就不再赘述。
我的回答完毕,不足之处,请领导和各位班长批评指正!
路漫漫吾求兮
哨兵小虎第574条回答。
我国的兵役制度为义务兵役制+志愿兵役制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自1999年以来,我国实行新的兵役制度后,义务兵由原来的陆军三年、海空军四年,统一变为2年。
所以,入伍的义务兵在服满两年义务兵役后就可以选择退役了。
而由于我国兵源充足,军队选人用人多是采取部队需要+个人自愿的留队方式。
所以,留队不是你想留,想留就能就留的。首先是部队需要你继续服役,然后你自己又愿意留在部队继续服役才行,之后才能被授予士官军衔,从此以后成为一名志愿役士官,但士官通常每一级别任期为3~5年,期满后需要重新选取才行!
正如小虎刚才所说,留队是双向选择。但通常部队需不需要你往往看能给单位多少名额,名额足够,自然想留的都能人人如意。
但往往名额有限,这时就需要你足够优秀,所谓的优秀就是指能通过部队的各项考核,包括体能、技能、学历、能力等。
当然这些年,随着地方经济越来越好,当完义务兵,选择复原后再读书,或者去社会上再工作的人也大有人在,只能说,社会好了,生活好了,人的选择自己就多样化了。
但无论如何,小虎向你为国奉献的两年青春致敬!
哨兵小虎
部队当兵(不是干部)滿服役期,想走基本没问题,想留就不是自己能主宰得了的。
热爱部队生活,有志在部队发展,现只有两个基本途径,I:争当优秀士兵,推存考军校或保送军校(这可不容易),2:两年服役期滿,留队转士官。士官名额有限,要靠优秀的基本素质去争取。
能在战斗连队站稳,靠投机取巧恐怕不行。能说服他人,必在工作训练有过人之外,就是训练扎实成绩靠前,体能不输人前,能做到孔武有力。军队嘛讲的是打仗,当兵当然要适应军队的训练要求,不然只有被淘汰的份。
时有报道,有些眷恋部队生活的兵,他们复员后又重新入伍,这些兵是真的热爱部队的生活,他们是为兵而生。离开部队又设法回到军营,其有志军队建没,不负大好青春的精神,确实让人感动,为他们点赞吧!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离队是早迟的事,就看是否与部队建设有缘,空有雄心壮志是不够的。留与不留,主要应看自身条件适不适应在部队发展。
光彩天地
义务兵是可以申请转为士官,从而留在部队的。兵役法和服役条例,对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个人提交申请后,要接受上级的审批。也要看所属部队当年所得的士官名额。 士官分为指挥类和技术类,我国士官军衔目前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各级别士官都有规定的服役年限,也有明确的晋升制度。 指挥类士官通常只能做到上士。技术类士官如果能做到军士长的话,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一定是不可缺少的技术尖子。 至于一级军士长,那就是兵王了,享受副师或正师级待遇,比将军还稀罕,如今一个战区也不到十个吧?!在自已的专业领域,那都是神级的存在。虽说还是士兵,但上校大校们见了他们,也是客客气气,压根摆不起谱。 当然,转士官也是个双向选择,一则名额有限,要经报审,部队兵员总是要不断更替,以保持新鲜血液的。二则,要看个人意愿选择。 留在部队当然不错,但也不见得是所有的人的选择。这一点,就因人而异,情形也比较复杂。
全能超市欢迎你
那义务兵退役之后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呢?
当你不再手握钢枪,税收优惠政策助你踏上创业就业征途。适逢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小编整理了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一起来看看吧。
1.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strong>
【享受主体】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财税〔2019〕21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财税〔2019〕2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按财税〔2019〕21号文件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享受条件】
1.从事个体经营;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一条、第三条、第六条
2.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strong>
【享受主体】
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享受条件】
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
3.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strong>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必须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九)项
4.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strong>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
5.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strong>
【享受主体】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优惠内容】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安置的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九)项
6.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strong>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
【优惠内容】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四十)项
7.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strong>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
【优惠内容】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条件】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
8.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strong>
【享受主体】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优惠内容】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
2.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四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