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意有起色了”

“我的生意有起色了”

河南尉氏:專項清理“掛案”讓民營企業輕裝上陣

  本報訊(記者劉立新 通訊員張友志)“這件事就像石頭一樣壓在我心頭,整整五年讓我抬不起頭來。現在思想包袱甩掉了,幹啥都有精神,生意也開始有起色了……”近日,某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蘇某見到回訪的河南省尉氏縣檢察院檢察官宮寶針時激動地說。

  2010年5月,蘇某在開封經營一家運輸公司。2014年7月,公安機關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對其立案偵查,並將其刑事拘留。公安機關認定:2013年8月至9月,蘇某在沒有車輛實際承運業務的情況下,為濮陽市某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單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9份,稅額共計2.8萬餘元。

  2015年7月,該案移送尉氏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發現,無論是蘇某,還是濮陽市某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均能證明與一個姓張的女士發生了交易,但她對此卻矢口否認。”宮寶針介紹,“經過退回補充偵查,證據之間仍然不能形成證據鏈條,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移送單位申請撤回了案件。”

  公安機關撤回案件後,在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之日起超過12個月,案件仍不能定性,此外,由於法條的變更,偵查機關認定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額已達不到立案追訴的標準。然而,此案卻始終懸而未決,成了典型的“掛案”。

  今年4月,河南省檢察機關開展民營企業涉嫌犯罪案件“掛案”清理專項活動。尉氏縣檢察院先後對2014年以來4593起刑事案件逐件進行梳理,同時深入重點企業、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對初步篩查出的案件逐一調研確認。對清查出的5案5人“掛案”問題,調閱卷宗,逐案分析,經檢察官聯席會研究形成意見,最後與公安機關溝通會商,得到了公安機關的理解和支持,全部依法清理。其中,對因司法解釋發生變化不構成犯罪的,以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無補查可能性的4起案件,監督公安機關撤案;對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不清的1起案件,由公安機關終止偵查。

  今年7月24日,公安機關對蘇某作撤案處理。

  尉氏縣檢察院代檢察長陳軍波介紹,在“掛案”清理中,檢察官釋法說理,認真聽取企業負責人意見建議,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讓民營企業輕裝上陣。(劉立新 張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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