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公民应当配合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活动
然而却还是有些人置若罔闻
前几天
龙南一男子撞了交警就跑
结果咋样了
▽▽▽
阻碍执行职务
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1
11月5日15时左右
龙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民警
在滨江大道中山桥路段
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期间,陈某骑着无牌两轮摩托车
从宏昌往中山桥方向行驶引起交警注意
负责中山桥头的交警正准备上前检查
陈某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后
立马掉头逆向行驶
见状,在场民辅警快步上前
示意陈某停车接受检查
此时陈某丝毫没有减速行驶的意思
驾车径直撞向中队辅警小刘
导致其倒地受伤
随后陈某驾车逃离现场
最后,陈某迫于法律的压力
于11月5日19时到龙南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陈某因阻碍执行职务
已被龙南警方依法拘留
2
11月7日晚
在龙南县龙南镇宜居花园附近
因蔡某的轿车挡住了王某回家的路口
王某见后十分不满
用脚将蔡某的两扇车门踢至凹陷
后蔡某向龙南镇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
上前盘问王某身份时其拒不配合
期间还辱骂民警
两次对民警动手,态度极其嚣张
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
王某因阻碍执行职务、故意损毁财物
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处罚
警察执法不是儿戏,
容不得任何人的挑衅!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配合民警执法是公民的义务
切不可以身试法
后果真的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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