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19年12月组织召开调整城市居民自来水销售价格,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
(一)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水务集团)1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8名。
(二)旁听人。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2个。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旁听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新闻媒体。本次听证会邀请不少于1家新闻媒体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产生方式
1. 消费者代表,由市消费者协会推荐和社会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 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分别由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二)旁听人产生方式
旁听人自愿报名,采取按报名先后顺序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产生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推荐及报名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盘锦市常住居民。
2. 使用盘锦水务集团供水的用户,了解我市自来水价格等相关情况。
3. 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同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4. 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等信息)。
5. 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消费者代表及旁听人报名电话为2921313,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
特此公告。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閱讀更多 平安盤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