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女司机成“违章王”!304条违法记录,罚款33650元,记627分, 你怎么看?

灵感猎人-年轻的心


304条违法记录,简直不可想象。对于某些人来说,33650元罚款可能不算什么,但627分怎么处理?难道车辆没违法信息提示吗?况且现在有三条违法没处理,很多交警执行点的警务通会报警的。你会寸步难行。

再说了,怎么去处理?如果在同一个地方处理还好说,可以拿一本驾照去直接扣12分,找车管所领导签字后考科一和科三即可。如果是不同地方扣分就麻烦了。如高速公路扣分,你必须去高管支队处理了。看来该女驾驶员真心大,还真不适合开车。

本公司一教练车,在同一地方,左转弯后,压双黄线行驶,半年200多次,罚2万多元。由于属单位车,平时也没查记录,年审时傻眼了。最后用一本驾照扣12分,然后考科一才解决。要知道用了多长时间,罚款不说还花了多少钱。买了个教训。

前面说过,如果在一个车管所处理花钱还可以搞定,如果多个地方那麻烦就大了。

交法是每个驾驶人必须遵守的。既然有这么多违法,看来此女子还真有能耐,是不是后面有销分的后台?还是不想要该车了?真的无语。一一这叫法盲!

违法行为是事故的源头,建议该女子直接注销驾照吧,免得祸害他人及自己!


汽车机械事故鉴定


多次见到"违章王"见诸报端的新闻报道,违章次数,高额罚款,令人瞠目结舌!

可以说,这位“违章大王”出人意外的是一名女司机,真可称得上是“女中豪杰",但她排不上"大王",只能算是“二王"吧。

违章第一大王是杨州市开渣土车的一名司机,违章次数达382起,从2010年上牌开始到今年的9月份被查获,一次没年检过,可谓胆大包天,肆无忌惮。处罚的结果可想而知,只能比广西这位女司机更严重!

广西这位女“违章王"违法记录304条,罚款33650元,记627分。现在看来,记分己经不重要了,因为她的驾驶证己被吊销,二年后还想开车,重新回驾校去吧!

长时间拖延,抱着侥幸心理不去处理违法记录,对本人的影响是巨大的。①面临高额罚款;②不年检,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③一经查处,将面临吊销驾照、扣车的处罚;④超过三年不年检,机动车报废。

更主要的是驾驶不年检车辆,驾驶多次违法不处理车辆,对社会交通安全,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都将是潜在的威胁。

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监管部门的监测手段是否到位?对超过周期记分记录的违法司机为何不能“锁住驾驶证"?监控和路面执法是否结合得当?执法是否存在纰漏或不严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还会出现违法的"三王"、“四王"……。

(本文图片,来自《桂林生活网》)


打开车窗看景色


这当中还是有二个问题可以说道说道的。


第一,应该还是有很多老百姓不知道,违法记录是否处理与车辆能否年审没有关系,很多地方的交警部门把处理违法记录做为车辆年审的先决条件,是违法的,应该予以纠正。可能该女司机一开始也想要年审车辆的,但由于高额的违法记录处理成本让她犹豫了,而导致越积越多。所以,大家记住了,违法记录是否处理与车辆能否年审没有关系,没有关系,没有关系,全国各地已经有多个行政诉讼的判决明确了这个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也给予明确,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20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2007]鄂行他字第3号《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所需提交的单证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法律的规定是清楚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二,是否应该对于此类一段时间内超高频,累计数量巨大的违法人员给予怎么样的惩戒,应该更细化,出台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去执行。需要达到的目的是,尽快停止违法人员进一步肆无忌惮地继续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其次,对于违法人员能够得到尽快的批评教育,以帮助其改变,否则将给予更严厉的惩罚;第三,保护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交通秩序。


甘霖的思想空间


给我就不愿开车了,也不要驾照了,不然光缴纳违章费都够惨了,还上什么班啊[捂脸]


何自立4


卧槽,刚才十点半我被一辆路虎剐蹭它跑了,然后我去城中交警队报案,两拨记者在那里询问这件事,就这女的


大頭條优质用户


对于这种司机来说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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