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ata_
在战场上,为什么说士兵绝对不能捡敌国的枪?
如果不捡日本鬼子的枪,八路军和新四军如何壮大发展收复失地?居然有人说只有抗战神剧中才会有人去捡鬼子的枪。我就呵呵了。
不过,财大气粗的国军,真的不一定会捡敌人的枪,因为大胜仗的机会很少很少。
先来看国军的缴获情况。
台儿庄战役中,国军取得的战绩是毙伤日军11984人,俘虏719人,缴获大炮31门,装甲车11辆,大小战车8辆,轻重机枪1000余挺,步枪10000余支。
看见没有,日军几乎所有的枪都被捡回来了!
抗战初期的台儿庄大捷,国军缺枪少炮自然要捡枪,可是抗战后期美国援助不断,还会捡枪吗?
当然会!
国军的对日最后一战湘西会战中,国军取得了歼敌27000余人的辉煌战绩,缴获上看,迫击炮43门,榴弹炮13门,山炮5门,重机枪48挺,轻机枪240挺,掷弹筒260个,步枪无数,日军洋马1650匹。
谁说不许捡枪?难道留着给土匪拿去欺负老百姓吗?有一点基本常识没有!
抗日战争中,一场战斗是否胜利,战绩如何,一看歼敌人数,而看缴获数量。甚至可以说,没有缴获的大捷,基本都是吹牛的。
第三次长沙会战,国军30万大军抵御日军6万人进攻,结果以伤亡十万取得胜利,杀敌六千多。这次战役被称作“长沙大捷”。缴获上看,国军得到了步骑枪1138枝、轻重机枪115挺、山炮11门、无线电台9架及其他军用品。
这些是基本可靠的数据,在长沙的其他几次抗战中,薛岳经常不打草稿地随意吹嘘歼敌人数,受到老蒋的破口大骂。中外记者齐聚长沙要求参观缴获情况,薛岳完全没有缴获,就谎称俘虏的数百个鬼子都已经被杀了(尸体也不能提供),缴获的武器直接装备军队了。
很明显的差距就是,台儿庄大捷中,国军颁发了11枚青天白日勋章;第三次长沙会战中,国军颁发了两枚青天白日勋章;湘西会战中因为主要将领已经有了勋章,就没有再颁发,第一次第二次长沙会战,则一枚都没有发出去。
有国家财政和军工生产支持的国军,都特别喜欢缴获敌人的枪支弹药,完全一穷二白的八路军和新四军,则更加重视对日作战的缴获了。
著名的平型关大捷,第一一五师一举歼灭日军1300余 人, 击毙2名中佐, 击毁汽车79辆、 摩托车3 辆, 缴 获步兵炮1门、 轻重机枪21挺、 步枪500余支、 炮弹2000发、 掷弹筒23个、 马 车 200余辆、 军马50余匹及其他大批军用物资。
这些珍贵的缴获,一方面会简单整修之后装备部队,改善我军火力,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提供给我军新建的各种军工企业,经过逆向研发和仿制,实现军工水平的改善。
整个抗战中,八路军极其重视缴获日军武器,学习日军战术,每一种武器的缴获,都铭记于史册,成为这个部队最值得纪念的一部分战绩。
1941 年夏,八路军山东纵队在一次对日军的作战中,首次缴获了一件威力巨大、很多指战员都从未见过的奇怪武器。 原来,它竟是日本最新研制的“九二式”重机枪,日军当时在整个山东战场也只有两挺。它被缴获后,日军如被摘去“心肝”,为 了追回它,对八路军软硬兼施,甚至开出了“还我重机枪,即停止‘扫荡’”的“优厚” 条件。
1939年1月,为了报复日军的扫荡,我八路军129师冀豫支队第三团对大杨庄据点的日军发起夜袭,300多日军在寒冷的冬夜中睡的正香就被一锅端了,战后清理缴获物资,人们发现了一门山炮。129师副师长徐向前专门派人给这门炮照了相,到现在,这门山炮还珍藏在军事博物馆。如下图
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其实敌人真的不是给我们造的,敌人造出来的炮,是屠杀中国人民的,而我们八路军和新四军,从敌人那里缴获各种枪炮,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
百团大战前,八路军有人员 359274 名, 各种枪炮共计 176992 门。其中,步马枪 90534 支, 手枪 4957 支, 轻重机枪 1590挺, 自动步枪 127 支, 手提机枪 680 挺, 信号枪 172 支, 掷弹筒 108 支, 迫击炮 156 门, 平射炮 9 门,山炮 38 门。总体武器不足三成,必然需要向敌人索取,所以百团大战中我军特别重视对敌人枪支弹药的缴获。
具体到129师太行军分区,百团大战中的消耗远超过缴获,实际上从缴获中去补充,完全是缘木求鱼。
图中可以看出,迫击炮能得到15%的补充,而子弹能得到72.5的补充。如果单纯靠缴获,八路军很快就会弹尽粮绝了。
整个129师,情况其实也差不多。
129师经过长期练兵,能达到和日军一对一对拼的状态,但是从具体的缴获上看,依旧是入不敷出,赔本的买卖。
晋察冀军区其实也差不多。唯一能够通过缴获进行完全补充的原因在于,晋察冀军区本身的掷弹筒太少,火力太小。
所以,结论就是,八路军与日军作战,不仅要捡枪,还要捡子弹,甚至还要把日本鬼子的衣服拔下来回去改着穿(直接穿真不行)。
甚至是,捡完枪和子弹,还要捡回去子弹壳。八路军战士收集使用过的弹壳,进行筛选和修复,然后重新制作底火,通常是将坏的黄铜弹壳上剪下铜皮,冲压成铜盂,并加入雷汞后重性嵌入弹壳底部;然后才把造粒后的火药按规定的重量装入弹壳;最后加上弹头。
即使是解放战争,我军的这一“以战养战”思想依然发挥了重要作用。被缴获的国军武器尤其是重武器,同时再加上俘虏的国军技术骨干,成了我军迅速建立炮兵队伍,实现摩托化机械化的主要方式。典型代表就是,苏中战役时,粟裕要骑着自行车(为啥不骑马?表示不懂)一天一夜来回苏中和淮南,豫东战役则直接开汽车到战场上去了。
如今的解放军,再也不用捡枪捡子弹了,甚至大炮都不一定愿意捡!
历史知事
我们在看一些抗日神剧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打赢了的八路军,去小鬼子的尸体上扒子弹、捡枪支。可是事实上,捡敌人的枪这种事大多数情况下是禁止的。
捡枪有风险,莫被神剧骗。
这里说明一下什么时候可以捡枪,并非说捡枪强令禁止。在走投无路,没有枪支弹药时,如果敌人的子弹可以用得上,是可以去捡的,只不过不提倡而已。
就像抗日时期的我们的游击队,艰难时期连温饱都成问题,也就不得不捡死人的衣服枪支和军用粮食了。
为什么不提倡呢,这里简要分析一下。首先,就是枪支弹药的适配问题。什么病吃什么药,什么枪上什么弹,打仗可不是去捡破烂。
大多数情况下,敌我双方因为作战策略和部署分工不同,所持有的枪支型号也是不同的。比如步兵部队所用枪的类型就有手枪、冲锋枪、狙击步枪等等,更别提具体的型号了。
所以捡来的枪往往没有后续的子弹供给,捡来的子弹也找不到枪可以上膛。盲目捡走,一个个铁家伙只会徒增负担。
第二个原因就是容易混淆敌我。就像中日作战,靠什么区分对方呢,离得远了看不清脸,走近了也都是亚洲面孔,无非是通过衣服和装备来区分敌我。
而这时如果穿了用了了捡来的小鬼子的衣服和枪支,很有可能就被手快的队友误伤了,甚至有可能送命。
更有训练有素的士兵是通过子弹出膛的枪声来分辨是敌是友的,由于每种枪炮的机械结构不同,枪也有他们自己的音色,而双方作战武器不同,产生的声音自然也就不同。
比如参加过多次战争仍未被淘汰的莫辛纳甘步枪,它采用无烟火药,因射击时声音清脆如同水滴,也被战士们唤作“水连珠”。
诸如此类,很多有经验的老兵不睁眼就知道你用的什么枪,如果捡了敌人的枪,恐怕一开火就被自己人击中了。
第三个原因就是容易中计。有勇气上战场的大都是为国为民下了必死的决心的,因此如果明知道要输了,很有可能会拼死一搏同归于尽。
这样一来,保不齐那个死不瞑目的敌军手里握着个拉了开关的手雷、手榴弹什么的,趁着你捡枪的功夫,一声巨响,黄泉路上做个伴。
还有一种诈就是小动作,枪支作为士兵最亲密的战友,每个人对自己的枪都是很熟悉的,而有一些狙击枪的瞄准镜如果被故意调偏的话,也不会立刻被察觉到。
这样捡到枪的一方就会因为不熟悉而出现失误,影响作战。所以说,综合以上几个原因,捡枪在战场上是不被提倡的。
二战捡枪王,非德国莫属。
前面也说了,不得不捡枪的还是有的,最著名的应该就是二战时期德国的捡枪经历了。众所周知,德国人对工艺的要求极高,武器也不例外,这就意味着慢工出细活,产量低。
而且德国从一战打到二战,武器生产远远赶不上消耗,于是他们把目光瞄向了战利品,用的最多的就是从奥地利和捷克那缴获的轻武器,还有苏联的大炮。
因为最初捷克奥地利这些国家的武器都是参考德国制造的,所以德国可以有适配的弹药供给,用起来也就少了很多麻烦,而重武器交通工具就更方便了,不费子弹,有能源就行。
于是,德国成了二战有名的“捡漏王”,像捷克制造的毛瑟步枪、坦克,从法国缴获的卡车,苏联的步枪大炮等等。有的直接拿来用,有的被德国人改一改变成自己的编号,最后都派上了很大的用场。
真正的战争还是很残酷的,网络游戏里捡枪捡空投的事情也只是游戏罢了,真靠着一腔孤勇到战场上去捡枪无异于送人头啊。
史之策
这个问题其实是这样的,在战斗中不提倡捡敌人丢弃的枪,在结束战斗后鼓励捡敌人丢弃的枪支和弹药,这是两个问题。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由于我国钢铁资源的短缺,八路军的装备和弹药不足,无论是战前和战后都以夺取敌人武器为最大心愿。
想想看,那时一个战士配发五到十颗子弹,为了麻痹敌人,子弹袋里塞了一些和子弹一般长的木棍,敌人的子弹和枪支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战士们没有理由不捡敌人的枪,甚至想法百计抢夺敌人的枪。毕竟日本鬼子的三八大盖确实性能优良,到后来武汉的军工厂仿造了一批三八大盖。
红歌《游击队之歌》唱得好:“没有吃,没有穿,自有那敌人送上前,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
在延安根据地时,美国战地记者斯诺和毛主席开玩笑,说咱们部队是“万国部队”,主席大笑不止。
确实如此,汽车和加农炮是缴获国民党军队的,60小钢炮是缴获日本鬼子的,一架飞机还是苏联赞助的。
那时我国的军工基础薄弱,生产一部分武器弹药,剩下的缺口由敌人的武器来补充。从电影场面也可看到,打扫战场时,缴获的敌人武器堆积如山。
随着军工企业的发展,现代战争中,无论任何一方都不提倡捡拾敌方的武器,在战斗中捡拾敌方武器无疑是增加累赘。这是因为敌我双方的武器不完全一样,子弹规格不同,敌方的武器不能用我方的子弹等同于一杆烧火棍。结束战斗后可以捡拾敌方的武器,经过军工改造才能用。
之所以有“绝对不能捡拾敌方枪”的说法,是源于怕敌人在丢弃枪的时候把枪做了手脚,比如卸掉了击发装置,没有枪栓等部件,这种情况有发生,但不是常态,比如狼牙山五壮士跳崖之前,都把枪摔断了。我们能想到的,敌人也会想到。
步枪是士兵的一种普通装备,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没人破坏枪支。在丢弃的步枪上做手脚,更是凤毛麟角的事。
综上所述,我认为“绝对不能捡拾敌国枪”的说法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秉烛读春秋
题目中的说法太绝对了,战场上捡枪有时候确实是被禁止的,但不是绝对的。
禁止捡枪是什么情况?
所谓的禁止捡枪,一般就两种情况,一种是看见敌人撤退,丢下了很多辎重,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敌人故意丢下诱饵,一旦上去捡枪,就可能会被围歼;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双方交战的时候,要么有壕沟,有么有坦克的掩护,这样的情况,如果想上去捡枪,那是绝对禁止的,因为一旦出去那就是活靶子,除非是拍电视,否则基本是回不来了。所以,禁止捡枪,是从战略上和对战士的保护上来说的,这些情况下,确实是要禁止捡枪的。
当然,还有一些情况,也是不提倡捡枪的。我们知道,每种枪支都有和自己匹配的丹药的,比如狙击枪的子弹,威力更大,造型和其他的子弹也不同,而且不同国家的狙击枪,子弹也完全不同。如果战场上捡了人家的枪,却没有响应的子弹,那就是冒着丢命的危险,捡来了毫无用处的东西。这样的情况下,也是不提倡捡枪的。
什么情况下不禁止捡枪呢?
这种情况通常就一种——收缴战利品!对于战胜者来说,战利品是他们最喜欢的东西,即使是用不上的,也能当做自己成功的证明。历史上,八国联军入侵我国,拿走了很多他们都看不懂的东西,但是他们却依然将这些东西看做是战利品,非常得意地带走了。对于战利品的使用,可能抗战时候的我方部队做的最好。抗战中,我们因为经常在农村、山林活动,所以根本没有多少军工厂,而且因为我们不会出卖国家来换取钱财、物质,所以就更加缺少先进的装备。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们的战士穿着的都是破烂,武器只有步枪。这样的武器在战场上用起来极为吃亏,所以我们的战士们很渴望得到敌人的装备。于是在很多地方,为了夺取日军的装备,我们的战士要想很多办法。因为我们的敌人固定,日本和我们胶着了八年,而他们自己又不会经常更换子弹的大小,所以我们缴获了日军的枪支后,只要后续再缴获一些弹药,就完全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军在各地广泛地捡敌人的武器,每次敌人在逃跑以后,我们都会感到很开心,因为他们又把一些重要的武器丢下,而这些武器,我们经过简单的训练后就能使用了。不过,再往后随着我们军队在各地影响力增强,我们的兵工厂也越来越多了,后来日军的三八大盖已经不适合我们使用,所以捡枪的现象也就基本没有了,因为我们都能仿制苏联、美国的一些装备了。美国人在二战中的冲锋枪威力惊人,我们在后来也经常使用这些武器。
总之,在战场上并不是不能捡枪,就算是要捡,也是派出小股部队捡,而不会把所有人都放出去,这样即便是中计,损失也会很少。
小镇月明
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这是西方军事理论的结论。
在西方国家的战争之中,任何一方都不缺少枪支和弹药,因而,对于敌方的弹药武器并没有缴获的需要。如果在战场上捡拾敌方枪支,不仅没有好处,反而会影响自身的战斗能力。这才是,西方军事理论,禁止捡拾敌方武器的原因。
- 敌方武器,并不是士兵经常操练的武器,因此,在战场上,临时更换敌方武器,会因为对武器使用不熟练,反而影响士兵的战斗力。
- 敌方武器,其制式型号与本方弹药的配置必然会有差距,甚至完全不匹配。因此,使用敌方武器,完全无法发挥本方弹药威力,甚至出现弹药卡壳、炸膛等危险。
- 在不抛弃自身武器情况下,额外携带其他武器,自然会使士兵负重增加,不利于战士行军和机动。
但是,对于缺少先进武器,缺少弹药补给的第三世界国家,缴获敌方武器、弹药,是充实本方、扩大实力的最简洁、最实用的办法。
万事无绝对,因势利导、灵活应变,打赢才是硬道理。死守任何一种教条、理论,都是可笑的。
石隙甘泉
不是绝对不捡,是要看情况。
他的大背景是,士兵用惯了自己的武器,突然看到别人的武器都手痒痒想用一用,然后根据这个情况就出现了专门对付捡枪士兵的手段……然后士兵捡枪使用之后又暴露了很多问题,所以不建议士兵去使用别国的武器……有些国家是不允许用别国武器,比如二战英军就说了不准碰德军MG42,我的科普贴里说了,但是没遇见什么说不准捡枪的……
1.有诈
具体参看士兵突击,老A把95放地上的情况,那个情况战场上有。
2.配置不同
你捡了你都不一定会用好吧!
还有吴京演狙击手的时候,他个人把参数换了,导致队友用他枪考核的时候打不中……虽然很扯……
3.作死
武器枪声不同,你用别国的武器,你一开枪就等着被自己人突突吧。
4.咋就不能捡了
我武器没子弹了,顺手把刚干死的敌人武器捡起一把干就是了,虽然不见得会用,但是怎么开枪都是一样的……
翁哥
不轻易捡起敌方的枪支武器供自己使用是有多方面考量的。从使用习惯来说,士兵当然是对自己的枪支最为熟悉,使用起来最为顺手,才能达到所谓的“人枪合一”境界。
尽管枪支的设计原理、使用步骤都是大差不差的,但不同枪支还是拥有自己的设计特色,需要经常使用才能达到“人枪合一”境界。在作战中还是应该和日常训练一样,使用自己的枪支,才能发挥出最佳作战效能。贸然捡起对方的枪支进行使用,很可能会因为不熟悉产生很多问题,即使对方的枪支更加先进,仍然可能会因为不熟悉而影响实际使用效果,最终很可能是得不偿失。
其次,不轻易使用对方枪支是防止误伤,导致自相残杀。战场上情况非常复杂,经常会出现分不清敌我的情况,及时判断出对方的身份至关重要。而判断对方是敌是友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对方所使用的武器。不少老兵能够轻易分辨出哪种枪声、哪种弹头是属于哪种枪支的,进而初步判断出敌我关系。假如贸然使用对方枪支进行射击,有可能引起自方的误判,导致受到自己人的误击。
第三,不轻易使用对方枪支进行作战也是出于后勤保障的考虑,己方供应的弹药肯定是自己制式武器使用的弹药,库存充足,弹药供应源源不绝。如果使用的是对方的枪支,将会面临弹药补充的困难。如今的枪支以自动武器居多,弹药消耗量非常巨大,单单依靠作战中缴获对方的弹药是远远不够的。贸然使用对方枪支,最终可能会在作战中缺乏合适弹药,这无疑是自寻死路。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在战场上是不轻易使用对方的枪支装备,而不是绝对禁止使用对方的枪支。毕竟战场上情况上瞬息万变,往往没有绝对的规则,需要灵活应对。假如自己的枪支丢了,弹药消耗完了,自然只能是捡起对方枪支继续作战。有时为了达成作战目标,还需要扮演敌军深入敌军境内,此时需要身穿对方军服,使用对方制式枪支武器,自然不存在说不能捡起对方枪支的问题了。
科罗廖夫
《游击队歌》中有一句歌词:“没有吃,没有穿,自有那敌人送上前;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八路军和新四军的武器装备几乎都是依靠缴获的,真正能够生产的武器装备少之又少,在战场上,再破的枪都比烧火棍好用。
不能捡敌人的武器装备,主要针对正规军而言,但是并不绝对,为什么正规军不能捡敌人的枪,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使用敌人的枪容易造成误伤。不同的枪声音是不同的,久经沙场的老兵很容易通过声音分辨出不同的武器装备,也可以判断出敌人的距离,不要说在战场上,很多人游戏玩多了都能够听出不同枪的声音。
在大雾弥漫和黑夜当中,军队散开前进或者和敌军交火,突然自己的身边出现敌人的枪声,士兵的第一反应不是自己人用敌人的枪,而是敌军突破防线,进入我军后方,所以很可能不经判断直接向敌人枪声出现的地方打一梭子,很容易出现误伤。
其次,补给困难。不同的枪使用的子弹是不同的,比如二战时期两款著名步枪,德国Kar98K口径7.92毫米,美国的春田步枪口径7.62毫米。德国通用机枪MG-42使用的是7.92毫米子弹,而苏联著名的转盘枪(捷格加廖夫轻机枪)口径7.62毫米。
大规模战争后勤补给都是统一进行的,包括子弹,两次世界大战,不仅仅是前线士兵浴血奋战,后勤人员也承担繁重的生产任务,累死的工人比比皆是,尤其是二战前期的苏联战场,由于军队全线崩溃,武器装备严重缺乏,兵工厂夜以继日工作都忙不过来,不可能为了少数几个士兵上生产特殊型号的子弹。而且军队不断转移位置,就算生产了也很难分配到士兵手里。
士兵很难做到每一场战争都能够顺利缴获大量子弹,从而满足自己的需求,如果既没有后勤补给,也没能从敌人手里抢到子弹,手里的枪也就只能当烧火棍。
实战当中,军队不会绝对禁止士兵使用敌人的武器,对于士兵而言,谁的武器顺手就用谁的,所以二战苏军手里会有德国武器,德军也会使用缴获的转盘机枪。美国大片《兄弟连》当中,士兵胡伯勒十分喜爱德国的鲁格手枪,甚至在两军交火期间,跑到战场中间搜寻敌人的尸体。
视野新观
谁说不能捡敌国的枪?八路军、新四军手里的三八大盖、歪把子、九二式重机枪不全是从日本鬼子那抢来的,捡来的吗?游击队里不是有句歌词“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吗?解放战争时有首《战斗进行曲》,里面也有句歌词“我撩倒一个,俘虏一个,缴获他几支美国枪”。从南昌起义到解放海南岛,解放军的武器装备都靠缴获。我们看一些影视剧、纪实报道,里面也不止一次的提到打光弹药的我军将士从敌军尸体上收集武器弹药、食物和水。现在却有人说,“战场上敌人的武器绝对不能捡”,这不是扯蛋吗?
我八路军缴获的日本鬼子92式重机枪,左边第一个独臂的正是左齐,他在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血染战旗红
这名美军特种分队士兵挂着的是一支枪管被锯短了的56式班用轻机枪,由于该枪重量轻、火力持续性强,美军在缴获该枪之后将枪管锯短…减少射程的目的是丛林遭遇战时,当火力压制武器使用。
军迷圈里流传着“越战期间美军捡拾AK47后丢掉M16的说法”!其实,美军捡拾(缴获)敌军枪械后自己使用是确有其事的,当然这仅限于少数部队和极个别人的行为,并不代表这是美军里的普遍现象。
美国是世界上各种枪械生产量最大的国家,枪支弹药配给充足,就算有个别型号的枪械在性能上落后于敌军,绝大多数情况也不会使用敌军枪械去打仗的,而且在战场上捡拾(缴获)敌军枪械为己所用,是需要去营团一级的管理部门批准才行,不得随意据为己有或者随意使用,这是包括美军在内,世界各国军队都这样处理的!没有军纪约束部队不成了一盘散沙了?
二战期间德军缴获和使用的苏制PPS冲锋枪(大量的苏德战争影片当中,都有德军使用苏军枪械的桥段,这是史实),这枪实在是太好用了 。
不让使用大量敌方枪械是有原因的:首先,就是敌军枪械所使用的弹药口径与己方有可能不想同,缴获的弹药打完了也没法由己方供应,战场上又不是随时随地可以缴获的到……没了子弹的枪械就是“烧火棍”。
第二点,就是使用敌方的枪械有可能造成误伤的发生,比如:缴获一只AK–47并且在战场上使用是很容易误伤的,因为AK-47射击时所产生的枪声与M16有所不同……并且越南植被茂密在十多米之外就看不到人了,己方只能通过辨别枪声知道自己人在哪,如果出现异样的枪响马上就会组织反击……结果就是自己人由于使用了敌人的武器被打死了!
电影《狂怒》剧照,别人拿的是M3“黄油枪”,皮特哥手里拿的却是缴获德军的STG44突击步枪,并且“皮特哥”拿着这枪参加了不少次战斗。
但,不能大量使用敌方枪械的原则也不是“教条主义”,二战期间盟军与轴心国双方都大量的使用对方的枪械,特别是德国,由于资源太少,武器装备产能太低,唯有通过缴获和俘获敌方的装备弥补自己的战损和数量不足,欧战初期的“闪电战”征服西欧国家之后,成建制、成批量的缴获了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军队的大量装备,并且在敦刻尔克战役中又缴获了一批英法军队的武器…进攻苏联之后也是缴获大量的苏制装备,每占领一个国家,缴获他们的军火库当然要为我所用!并且这些枪械在当时都是先进武器(比如:捷克的ZB26),使用效能不亚于德军自己的枪械…。
总得来说由于是世界级的大战,敌我双方都疯狂的投入到军工生产…同时也会形成了数量极多缴获量,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敌方的枪械也不是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