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老總為“感謝費”幫助老闆們發財 還有人給他提供家庭保姆

國企老總為“感謝費”幫助老闆們發財 還有人給他提供家庭保姆

劉崗,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曾任雲南省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雲南省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雲南省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雲南聖乙投資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2018年1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5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圖為劉崗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何詠坤 攝

“享受了不該享受的東西,就會失去不該失去的東西,平平淡淡就是福,理解這一句普通的話,我付出了很大的代價。”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崗在懺悔書中寫下的這幾句話,令人唏噓。

2018年11月14日,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省審計廳移送的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崗違反政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涉嫌挪用公款、受賄、濫用職權犯罪,造成國有資產鉅額損失。

2019年5月10日,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省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政績觀錯位,權慾薰心急功近利

今年52歲的劉崗,曾擁有光鮮亮麗的履歷——1989年大學畢業後,從雲南天然氣化工廠經濟協作辦公室職員幹起,27歲即被提拔為副處級幹部,37歲至副廳級,擔任省屬企業總經理。在雲南省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和雲南省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擔任總經理期間,引入合作伙伴,成功整合全省散裝水泥行業、重組雲大科技資產,曾被譽為資本運營的高手和能人。

此時的劉崗,自以為立下了“汗馬功勞”,正廳級一把手的位置非他莫屬。但是,事與願違,在2011年的人事調整中,劉崗不但沒有接任公司一把手,反而被調到規模相對較小的省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級別仍然是副廳級。

“當時自己心裡是比較失落的,覺得好像種了一棵樹,成了一棵大樹,最後乘涼的人不是我。”劉崗說。從此,他的心態開始轉變。

“在省煤化工集團任職期間,心灰意冷,完全是用牴觸的心態、行為對待工作,鬧情緒、鬧彆扭,開會不發言,點名被要求發言,也只是敷衍了事,就這樣混了10個月。”劉崗說。

2012年5月,他被調任雲南聖乙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級別沒變,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一把手,他自己覺得理想抱負還是受到壓抑。2016年3月,他任該公司黨委書記、法定代表人,成為一把手,但級別卻還是副廳級。

“當時該公司的規模在全省省屬企業中是最小的,而評價省屬企業級別的標準主要是經濟規模。只有做大公司的經濟規模,才能提高公司的地位,水漲船高,自己的政治業績和行政級別也會相應提升,實現自己多年來的政治抱負。”劉崗認為。

2016年11月,雲南聖乙投資有限公司更名為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作為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省屬國有獨資公司,其職能是通過國有資本運營,為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籌措資金,肩負防止債務違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重任。

“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強調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省國資委多次要求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聚焦主業,但劉崗置若罔聞,無視公司職能定位和國資監管規定,為了儘快晉升為正廳級領導幹部,‘不計成本壯大企業規模’成了公司發展的主基調。”審查調查人員告訴記者。

2016年至2018年短短三年,該公司通過各種方式融資,未經省國資委批准,投資主業外項目78個,金額巨大。而且,投資佈局雜亂無章,職能重疊交叉,由於缺乏監管措施,各個投資平臺和投資團隊“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2018年1月,問題發生了——公司無法按時償還某信託剛性到期債務,導致債務違約。但在此前對省國資委的報告中,劉崗卻刻意隱瞞資金問題,多次表示可以償還。

違約事件發生後,省委省政府對此作出相關處置要求,劉崗表面上表示要認真貫徹、積極推進,但實際工作中陽奉陰違、敷衍塞責,致使公司防風化債工作陷入危機,觸發系統性風險,危及雲南省金融穩定。

“被不正確的政績觀所驅動,急於做成一些驚天動地的大事,也為自己謀取一個更好的位子。同時也還抱有一種僥倖心理,想著過一天算一天,事情做成功了屬於自己,風險爆了企業垮了,政府買單、政府解決。”劉崗說。

黨性缺失,任性妄為破紀破法

“一直認為自己是業務型幹部,對參加黨的教育培訓不感興趣。黨章是被留置以後才看的,你讓我講業務我能講,要是讓我脫稿講一堂黨課,我講不出來,因為我連基本的概念都不知道。黨委書記不看黨章,連普通黨員的標準都達不到。”劉崗懺悔說。

“作為黨委書記,他經常藉口業務工作忙,對黨章黨規黨紀和政治理論不學習、不瞭解、不掌握,黨的建設嚴重缺失,黨的紀律、規矩、制度形同虛設。在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被評定為‘不合格’等次,2018年整改情況複查驗收仍未能通過。”審查調查人員說,不接受黨的教育,必然精神缺鈣、思想滑坡;離開黨建的業務,註定喪失靈魂、偏離方向。

縱觀劉崗的許多違規違紀和違法行為,多數是在省國資委監管、公司黨委班子成員抵制、監事會約談、下屬公司否決的情況下,依然我行我素公開實施。

“劉崗在公司大搞‘一言堂’,嚴重違反‘三重一大’制度。在公司投資、對外借款擔保過程中搞個人說了算,制度規定形同虛設。”該公司一名班子成員說道。

審查調查人員也查實,劉崗在擔任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既存在亂用和濫用權力的瀆職行為,又存在不用和棄用權力的失職行為,監事會否決的“三重一大”事項,他能通過其他途徑違規執行,他一個電話、一個批示,幾千萬、上億元的資產就借貸出去。

2015年至2017年,他先後350多次違規違法決策,主持召開董事會77次,其中73次均以通訊(傳籤)方式表決,以領導班子會代替董事會,黨委會、董事會變成了情況通報會,集體決策流於形式。69項股權投資項目中,有42項無可行性研究報告,有15個項目可行性研究和盡職調查流於形式。

幹部職工對劉崗的所作所為看在眼裡,下級公司、內部員工上行下效,不良風氣滋生蔓延,違規違紀現象頻發,公司政治生態、經濟生態受到嚴重破壞和汙染。

損公肥私,貪圖享受墜入深淵

學習法律出身的劉崗懂法,也喜歡研究如何規避法律懲處。而“期權式腐敗”,就是劉崗妄圖規避法律懲處走向違法犯罪的第一步。他先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影響為老闆謀利,幫助老闆發財,再慢慢讓老闆回報和感謝自己。

“羨慕私人老闆的奢靡生活,覺得我曾經幫助過的人都過得挺好,而我現在也需要幫助了,他們理所應當給我好處,於是便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劉崗不斷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老闆朋友們鋪路搭橋,就是希望這些人賺大錢後,不要忘了自己。

2003年至2010年,劉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某銀行行長承攬存款、貸款等業務謀取利益,但在這期間,他並沒有收受行長送來的大額感謝費。6年過後,他認為已經和這些事基本沒有關係、比較安全後,向該行長索要了200餘萬元好處費。事發前,為了歸還收受其他人的10餘萬款項,他又向該行長索要資金填補漏洞。

2009年7月,劉崗發現北京房地產市場暗藏的商機,準備購買一套房產靜候升值。他突然想到了此前負責重組雲大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資產工作中,採納某公司李某團隊的資產重組方案,讓李某從中獲利上億元,李某還沒有任何表示。他便打電話給李某說:“我想在北京按揭貸款買套房子,首付不夠需要你支持。先算是向你借,等以後房產處置後還錢給你。”李某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立即湊足200萬元現金,送給劉崗。此後,劉崗未再提還錢之事。

隨著職務的升遷,劉崗不再滿足事後“期權回報”的慢節奏,而且生活上越來越奢靡。他毫無顧忌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乘坐飛機頭等艙37次、公務艙19次,違規使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豪華車輛6輛。一些老闆有的為其提供家庭保姆、家庭司機,有的為其承擔孩子學費、家人旅遊費用,有的為其購買豪車……

“他很享受這種眾星捧月、溜鬚拍馬的老闆派頭,不斷用權力為嚮往的生活買單,涉嫌受賄金額高達數百萬元。”審查調查人員說,作為回報,他對那些“關心”自己的老闆更好。

比如,經他違規操作,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逆向託管一家民營企業,利用這個出口,讓國有資金源源不斷流向自己和私人老闆的腰包。2016年7月,劉崗以該民營企業名義簽訂虛假合同,向某國有企業借款1億元,由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資金到賬後,在沒有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利率、還款期限的情況下,劉崗擅自決定將其中的1000餘萬元借給該民營企業實際控制人甘某某使用,進行私人投資。2017年12月,劉崗用同樣的操作方式向該國有企業借款1億元,又將其中9000萬元借給甘某某投資。直至案發時,仍有近1億元資金未歸還。

“作為國有企業一把手,對政府授權管理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的義務,劉崗不僅沒有盡到勤勉之責,反而把國有資產當成‘唐僧肉’,想怎麼吃就怎麼吃,對那些不斷輸送利益來‘關心’自己的老闆,慷國家之慨,行一己之私,受到黨紀國法懲處也是咎由自取。”雲南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如今,等待劉崗的,將是法律的懲處。(本報記者 何詠坤 通訊員 趙志波)

懺悔錄

提筆寫下“懺悔書”三個字,覺得十分沉重。我被組織採取留置措施,每天在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痛苦的內心折磨中度過,真正體會到了什麼叫度日如年,自己的心理也經歷了從最初的震驚、不甘心、不服氣到現在真心認罪、真誠悔過的狀態。下筆之所以這麼沉重,是因為自己感到罪孽深重,羞愧難當,感到既對不起組織多年的培養和託付,對不起公司和全體關心公司發展的員工,也對不起自己年邁的父母、自己的妻子兒女!自己今天這個處境,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反思最近幾年的所作所為,可謂劣跡斑斑。為什麼要這麼做?是什麼原因造成這種局面?

不講政治,對中央、省委省政府關於防範金融風險的要求從思想上不重視、行動上不謹慎,風險意識薄弱。各級領導反覆要求,自己卻視若耳旁風,沒有從戰略上、具體措施上作出相應部署,只是停留在口頭上的強調。

沒有正確的政績觀。當時,公司在全省省屬企業中是規模最小的一家,而評價省屬企業的標準主要是經濟規模的大小,因此如何儘快做大企業規模,提升公司地位,提升自己的行政級別,就是我特別重視的一個問題。這種政績觀從出發點就是不對的,是帶有私慾、帶有個人目的的。

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淡薄。那麼多問題產生,思想根源上的問題之一就是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淡薄,甚至可以說沒有紀律意識、規矩意識,以致自己在工作中作風霸道、獨斷專行,甚至在一些具體事例中恣意妄為、十分任性,漠視制度、漠視法律,嚴重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事例普遍存在。

戰略問題研究不夠。因前述原因,在研究公司戰略時,沒有科學、審慎的態度。公司內部管理、企業發展中的很多問題也源於此。且制度建設遠遠滯後於公司管理、發展的需要,用人不當、管理失控。

能力不足,精神懈怠。在解決涉及公司生死的戰略問題時,自己缺乏解決戰略問題的能力,畏難,缺乏工作熱情,相信政府總會解決的,忘了這是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本分,有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腐敗導致問題徹底惡化。放棄黨性提升,不遵守黨規黨紀,觸犯法律,收取好處;嚮往私人老闆奢華的生活方式,屁股完全坐在私人老闆一頭,成了私人利益的代言人……自己對自己的一些行為都覺得不可思議,想不通為什麼發生,真是鬼迷心竅。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黨中央反腐敗的決心和行動是堅決的。自己最近幾年的所作所為,已經是失控狀態。任由此種狀態下去,只會出現更為嚴重的後果。所以,感謝組織對我的挽救。

被留置後,我認真學習了黨章,反覆學習了好幾遍。令人羞愧的是,自入黨以來,自己從未認真學習過一遍,涉及的相關內容都是秘書寫稿、照本宣科,既不入心、也未入腦。自己曾經在井岡山幹部學院培訓後,留言“高山仰止”,革命先輩為了信仰放棄一切為之奮鬥,而對比自己的行為,讓人羞愧,不但沒有把對黨的幹部的要求落到行動中,連普通黨員的一些要求都沒有做到。

大量嚴重違紀、違法的事發生,說明了自己自以為是、目無紀法,對紀法缺乏基本的敬畏和尊重。後果就是,接受懲處。

怨天怨地最終只能怨自己,享受了不該享受的東西,就會失去不該失去的東西,平平淡淡就是福,理解這一句普通的話,我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摘自劉崗懺悔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