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海上风电 海事监管规定将施行

本报讯 11月13日,记者从连云港海事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连云港海事局海上风电海事监管暂行办法》已于日前印发,自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个专门针对海上风电海事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填补了海上风电海事监管方面的制度和标准空白。

江苏海上风能资源丰富,沿海风电场数量居于全国沿海省份前列。其中连云港海事局辖区内有12个,占全省二分之一,包含风电单机近600台,规划待建的风电场规模和数量更大。

据介绍,该办法主要规范海上风电场建设、运维期间的水上交通管理行为。全文共24条,从“人员、船舶、设备、环境、监管”五方面要素,明确和细化了海上风电场人员、船舶、管理及海事监管等方面标准和要求,规范海上风电场建设、运维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2月1日后,连云港海事局辖区海上风电场进行施工运维作业及与水上通航安全有关的船舶、人员及单位将遵守办法的各项规定。

(赵 芳 段 悦 余晓强 刘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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