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注意了,儿童《预防接种证》有新变化!今后,本市儿童《预防接种证》将由医疗机构产科发放。流动儿童同样享有免疫服务的权利。
随着经济发展,儿童跨区域流动性增强,一直由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发放《预防接种证》引起的问题日益突出,出现了出生医院接种的卡介苗和乙肝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的记录到接种证上;出生一个月内不能及时到居住地接种门诊“建证”等问题。
为确保接种安全、有效,预防接种信息准确、完整,并与免疫规划系统信息保持一致,今后,本市儿童《预防接种证》将由医疗机构产科发放,到儿童居住地附近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值得注意的是,流动儿童与常住儿童享有同样免疫服务的权利。外来人口在邢台市出生的儿童,与本地儿童一样享有出生时在医院接种乙肝和卡介苗,一个月后到居住地附近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完成所有的免费疫苗接种服务;在本地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外来儿童,家长可以凭《预防接种证》到附近的预防接种门诊免费接种疫苗。
有关部门提醒家长,《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每次接种时必须携带。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接种证,家长要保管好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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