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期間,英國作家威廉·薩默賽特·毛姆到了美國,在南卡羅來納、紐約和羅德島等地呆了六年,在遊歷期間出版了一本長篇小說《刀鋒》。
一把刀的鋒刃不容易越過;因此智者說得救之道是困難的。--奧義書
這部小說普遍認為是以英國的奧地利哲學家維特根斯坦為原型,而後者被認為是二十世界最有影響的哲學家之一,他最重要的兩本著作《邏輯哲學論》和《哲學研究》以艱澀著稱,當然更是吸引著無數人想一探究竟。
維特根斯坦最經典的一句話則是:可以說的,都可說清,不可說的,只可不說。
藝術高於生活在《刀鋒》中充分體現,雖然是以維特根斯坦為原型,小說的主人公的經歷和維特根斯坦類似,在這部小說中,毛姆作為參與其中一員,以平淡冷靜的筆調描寫了不同的人對於命運和生活的選擇。
主角是拉里,從中可以看到拉里的追求與《月亮與六便士》的主人公類似,但是卻是以一種更平和和自由姿態去達成的,並沒有憤世嫉俗,也沒有自我傷害和反世俗,是以冷靜的探索為前提的。
而與他密切相關的人物艾略特和伊莎貝爾也著墨很多,沒有過多的批判,每個人追求的都是自己想要的,雖然這種想要在他人看來覺得可笑或不可思議,但卻是自我的選擇。
《刀鋒》是毛姆在60歲年齡寫出的一部長篇小說,人生到了此種境界,看待世俗生活會更睿智和平緩,也許這就是為什麼相對於《月亮與六便士》來說,我更喜歡這部小說的主人公拉里,同時也以欣賞的態度看待艾略特和伊莎貝爾的選擇。
當小說正式拉開帷幕時,展現在我們面前的則是一個個鮮活的人是如何去選擇,如何決定自己的生活,生活是自己的,選擇是自由的,而這些選擇則讓《刀鋒》這部小說並不如其名一樣鋒利,反而是由刀鋒反射出的光芒,雖然有點刺目,但不會如陽光直射一樣致盲。
拉里的人生追求
拉里原本就是一個和伊莎貝爾一起長大的孩子,同樣的環境若是沒有任何變故就會造就成差不多人生觀和價值觀傾向的一類人,所以伊莎貝爾很喜歡拉里,因為大家都是一樣的人。
但是拉里的人生有一個關鍵的轉折點,那就是參戰時戰友的死亡事件,這件事件直接導致了拉里人生態度的轉變。正如納樂遜醫生說的:這次戰爭使拉里變了。他回來時已經不是他走時那樣的人。
拉里想要找到人生的目標,但是這個目標在哪裡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的是不能夠像以前對於未來的那樣規劃了:找一份正經的工作,娶伊莎貝爾為妻,然後再生下孩子,住一所大房子裡,再和艾略特一樣不斷的參加宴會和派對,人生就這樣幸福而富貴的生活下去。
在那時,歐洲依舊是文化中心,而巴黎則是中心的中心,因此去巴黎成了拉里的選擇,當拉里辭別伊莎貝爾到達巴黎時,他並沒有如同艾略特想要讓他參加不間斷的派對那樣,而是形影相弔的在巴黎默默行走,試圖找到人生的方向,但是巴黎這個所謂的文化中心已經敗落,繁華和孤傲,還是那自以為是的自豪感已經讓深入其中的人找不到方向,家長裡短,情人間的風流韻事成了其中的主旋律,這一切並不是拉里尋找的,不過他已經摸到了一點邊緣,那就是簡單的生活:晃膀子和看書。
拉里雖然還沒有追求到他想要的東西,但卻已經觸摸到邊緣,所以他並不想回到美國那種對經濟日益崇拜的氛圍中去,寧可在巴黎繼續尋找,所以當伊莎貝爾勸他回去時,他心平氣和的拒絕了。
伊莎貝爾:你假如愛我,就不應當使我這樣不快樂。
拉里:我的確愛你,不幸的是,一個人想要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卻免不了要使別人不快樂。
這兩人都知道追求的東西是什麼,最終是心平氣和的解除了婚約,拉里要繼續追尋心中的理想,伊莎貝爾則是迴歸世俗,要過一種幸福快樂的生活。
這種追求,在毛姆這個第三者看來,貌似並沒有對與錯之分,只是個人的追求而已,與其兩人婚後因價值觀不同互相傷害,還不如提早分開繼續做好朋友來得更恰當,毛姆在小說中倒是持著冷靜的態度來看待。
拉里在毛姆的生活中時隱時現,總是保持著一種淡然的態度,終於當拉里去印度之後再歸來時,已經找到了一個答案,那就是奧義書的精神體系。
當多年見的老朋友一起相聚時,十年過去了,而拉里基本沒有什麼改變,神情像個孩子,又快活又高興,但是毛姆依舊能夠感覺到::我只覺得他內心裡有一種東西,不知道叫它知覺,還是感性,還是力量,使他始終說不上來地有點落落寡合。
毛姆對拉里的那種感覺在《刀鋒》第六章給出了答案,拉里在印度找到了奧義書,最終拉里形成了他自我的信仰:我相信上帝只在我心裡,此外哪兒都沒有……用以達到使自我到至高的我合為一體的手段。
伊莎貝爾的世俗選擇
伊莎貝爾是許多人的影子,她要追尋的是世俗的幸福,有家有孩子有派對,然後過著不需要對金錢太過於擔憂的生活,這是許多人夢想的生活,不必為錢不開心。
曾經在《新相親時代》中有個參加相親的女生,對男方的第一個條件就是擁有一定的財富基礎,按她所說不想為花錢和對方吵架,這樣的選擇倒是獲得在場所有人的支持。在當下的愛情觀中,物質是其中一個重要元素,正如一句經典的話:沒有面包,我們的愛情能走多遠。
但是伊莎貝爾也是一個很聰明的女孩,所以她感覺到拉里在美國的不開心,她愛他,希望他能走上她認為的正路,那就暫時放他去尋找去改變自己的觀念,但是她的這種希望終究還是要落空的。
當伊莎貝爾跟隨著拉里的腳步到達巴黎時,出入上流社會讓她很開心,她對自己的新衣服新帽子很滿意,對艾略特安排的那些樂事全覺得有趣,對自己和拉里在一起感到很快活,認為從來沒有玩得這樣開心過。
她想要拉里回到美國去,投向到一個宏偉的時代去創造財富,連她都看出來了:歐洲完蛋了,而美國正在一日千里的前進。所以她認為拉里有責任去擔當,去追求這樣的財富。
拉里拒絕了,他要繼續找到心中的理想,毛姆在這裡倒是以一種冷靜的筆調錶述出來,兩人以一種和平的方式分手,好像就從來沒有愛過一樣,這種愛情的處理方式絕對可以當作教科書般的案例,這才是最好的狀態。
包括她的母親和艾略特都擔心伊莎貝爾。
布太太瞟了女兒一眼,看得出有點擔心。“你不是為了我解約吧,伊莎貝爾”
伊莎貝爾斷然搖搖頭。“不是,親愛的,我完全是自願做的”
伊莎貝爾明白她想要的是什麼?她想要的很簡單,就是寶貴的塵世生活,不必東奔西跑,不必為錢擔心,物質的享受是放在第一位的,所以她無法跟隨著拉里去過精神上的富足及物質上貧乏的生活,而且她一直認為,男人應該去追求事業上(即金錢上)的成功,所以她最終選擇的是標準的成功男人型的人當丈夫:愛好並能提供物質享受的格雷。
在《刀鋒》這部小說中,毛姆並沒有對此行為進行所謂道德上的批判,因為這是她自己的選擇,每個人都有自己理想的選擇,無關乎對錯,只關乎能不能自洽的過好自己的一生,並且不妨礙他人的自由,在這點上伊莎貝爾做到了,雖然經歷了經濟低潮,但是運氣不錯,有艾略特的遺產,她做到了富足的並滿意的生活著。過好自我的一生。
艾略特的沙龍派對
艾略特是個老派的貴族,所以在他的生活中,巴黎是他夢想中的地方,他看不起美國式的生活方式,因為他要不斷的舉行宴會,同時也參加另外一些達官貴族們舉辦的宴會,他總是以最佳的形象,最得體的舉止和言談參加這些活動,這是他的生命主旋律。
他對人很熱情,這種熱情也是看對方的地位而定,所以他是個勢利鬼,如同毛姆說的:他勢利得毫不顧旁人齒冷……想拉攏點關係,就什麼都做得出來:釘子照碰,冷言冷語照吃……
在他的努力之下,加上財富通路,他的宴會生活過得很愉快,若是有位名人宴會不請他會被當作奇恥大辱,包括在他生命的最後階段,其實作為一個老人已經沒有精力去參加宴會了,還想著能夠收到請帖,到最後還是毛姆耍了點小聰明搞來請帖,因為毛姆知道他根本參加不了,只想給他最後一點安慰,結果讓他開心得不得了。
最後還讓毛姆回覆了一個自認為優雅的回執:艾略特先生甚感遺憾,由於和賜福的主事先有個約會,不能接受諾維馬裡親王夫人的盛意邀請。
艾略特可以說是一個可憐之人,參加派對一輩子,當年老時,所有人都會背離他而去,因為他已經沒有多大用處了,既不能陪伴其他賓客,也沒辦法舉行宴會了,要之何用呢。
艾略特另一方面也是個重情之人,對於伊莎貝爾一家十分照顧,不管遇到什麼困難,雖然有怨言但是依舊挺身而出去幫忙,所以他希望伊莎貝爾過上幸福的生活,並不贊同與拉里的婚事,得到他們取消婚約倒是十分高興,同樣在他看來,拉里就是屬於無所事事,不思進取的一類人,這種人怎麼能過好日子呢。
《刀鋒》這本書,毛姆以冷靜的筆調及上帝般的視角去看待其中人各人,對於所有人的有的只是冷靜的旁觀及憐惜,並沒有價值觀上的刻意批判,個人看來是這本書的出色之處。
我是個俗人,是塵世中人:我只能對這類人中麟鳳的光輝形象表示景慕,沒法步他的後塵。
拉里已經如他自願的那樣,藏身在那片喧囂激盪的人海中了,而這片人海又是被那麼多的矛盾利益困擾著,那樣迷失在世界的混亂裡,那樣渴望好的,那樣外表上篤定,內心裡彷徨,那樣慈善,那樣殘忍,那樣誠實,又那樣狡猾,那樣卑鄙,又那樣慷慨:而這就是美國人民。
這後面的總結性言語只告訴我們一個真理:如何看待自己的生活?是從自己出發還是從他人出發。
若是看了一本書看到一個人如何做就從此照搬下去,那就不是一個正常的人,正如毛姆說的,我們是塵世中人,沒法步他人後塵。
最終,即使用盡全力,還是過好自己的一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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