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騙局|四川“鑫圓共享”百億傳銷案偵破始末

驚天騙局|四川“鑫圓共享”百億傳銷案偵破始末

◎ 文 《法人》全媒體記者 呂斌 四川眉山報道

一場以“國家戰略”為幌子,故弄玄虛、漏洞百出的網絡傳銷陷阱,竟引得眾多網民上當受騙,犯罪分子騙取資金超過百億元——近日,四川眉山警方破獲的這起史上罕見的傳銷大案,可謂震驚四海。

騙子怎樣在網上拉人入夥?又是編造了何種謊言讓20餘萬名網民心甘情願“掏腰包”?被抓捕歸案的44名嫌犯又是何許人也?11月3日,在深秋的細雨中,《法人》記者趕赴四川眉山,走進當地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看守所,先後對多位偵查干警、主辦檢察官及被抓獲的傳銷團伙成員進行調查採訪,隨著採訪的不斷深入,這場令人瞠目結舌的驚天騙局浮出水面。

打著“國家戰略”旗號的鑫圓共享

2017年下半年,一個偶然的機會,眉山警方發現一家名為“國家共享經濟創新交易示範中心—鑫圓共享經濟組織”(下稱“鑫圓共享”)的網絡平臺,涉嫌組織傳銷犯罪。經偵幹警從鑫圓共享設在眉山的分支機構入手,順藤摸瓜,最終搗毀了這一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的網絡傳銷窩案。

據主要參與偵辦此案的眉山市丹稜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徐桂華介紹,經偵部門在介入此案後,通過對案情的逐步摸查,以及對犯罪事實的逐步掌握,發現這是一個層級眾多、機構龐大、模式極為複雜的傳銷組織。

“我們最開始誰都沒有想到,這居然是一起這麼複雜、這麼大的案件。”徐桂華向記者表示,立案之後,警方進一步對鑫圓共享的組織結構、運營模式、資金流向等進行了深入調查。相關信息顯示,鑫圓共享在全國20餘個省區市設立了分支機構,以虛假設立的29個產業中心為載體,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大肆吸收代理商及會員的資金,全國參與者高達20餘萬人。

“鑫圓共享打著國家經濟戰略的旗號,具有很大的欺騙性。”徐桂華告訴記者,鑫圓共享的多位骨幹此前也曾參與過其他傳銷組織和活動。而且設立的所謂29個產業中心,其實都是幌子,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業務經營。“這種病毒式的擴張,很快就會涉及到很多人,這是傳銷活動最大的危害之處。”

與傳統傳銷案件不同,鑫圓共享搭上了近幾年極為火爆的共享經濟發展的東風。以“共享”為名,鑫圓系給參與者畫了一張可以短期內暴富的大餅。他們對外宣稱鑫圓共享平臺是國家唯一消費增值官方平臺,在海南與國家相關部門合作有9萬億噸頁岩油存量,在四川雅安市有價值10萬億元的漢白玉合作開發權。

而據2019年10月的權威數據,全球已探明的油頁岩儲量,折算成頁岩油約4400多億噸,其中我國可開採頁岩油約為476億噸。鑫圓共享吹噓的9萬億噸頁岩油數據,已經是國際探明儲量的20倍有餘,是我國可開採儲量的近200倍。

這些拙劣的杜撰與欺騙,卻讓很多參與者以為,自己參與的是極具發展前景,甚至被上升為國家戰略的共享經濟。

九個總部辦公地點同時收網

在兩年多的運作過程中,鑫圓共享一方面高調宣傳與造勢,以吸引更多人的資金;另一方面在運營模式及資金流向上又極為隱秘。

偵查人員向記者介紹,鑫圓共享位於成都高新區的總部辦公地點就多達9個。這些辦公地點全都配有專用電梯,來訪者都會被詳細核查,由前臺與樓上聯繫核實,並有專人帶領使用專用電梯才能上樓。

在收網之前,警方對鑫圓共享做了大量前期偵查和取證工作。最終確定了14名核心高管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偵查過程中,偵查人員借用消防名義,以消防檢查的名義才得以進入鑫圓共享的辦公場所進行實地偵查。

“這些辦公場所都非常豪華,有的核心骨幹人員坐的一把椅子都價值數萬元。”徐桂華說。

經過縝密偵查鎖定證據之後,眉山警方決定“收網”。據徐桂華介紹,2018年1月22日,警方出動500餘人次的警力,在鑫圓共享的9個總部辦公地址和眉山的分支機構,同時展開抓捕行動。

行動當天,警方現場控制500餘人,繳獲數百臺電腦,十幾臺車輛,並對其中78人刑事拘留。收網之後,警方通過長達一個月的繼續偵查,在證據基礎之上,移交起訴52人,檢方根據對犯罪情節的梳理,最終有44人被提起公訴。

在此案中,公安機關選擇在2019年春節前夕收網,進行了細緻的思考和判斷。通常而言,傳銷組織在春節前往往會有大規模的獎勵儀式,涉案資金相對集中,涉案人員相對聚集。

據徐桂華介紹,有涉案人員在審訊時即表示,“其實我們知道你們要來,只是沒想到這麼快。”

據此案參與者描述,鑫圓共享在年底發獎金的時候都是用現金,核心高管的獎勵都是百萬級別以上,此外還有賓利、勞斯萊斯等豪車獎勵,場面宏大。有些傳銷分子本來打算領到錢就撤出,沒想到卻等來了警方的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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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個“產業中心”斂財103億

鑫圓共享的傳銷組織模式極為複雜。據本案公訴人之一、丹稜縣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黃鶯燕介紹,主犯楊志偉等人以“國家共享經濟創新交易示範中心”為網絡運營平臺,籌建“鑫圓共享經濟組織”。該組織總部由總裁辦、新聞中心、技術中心、財務中心、管理中心等機構組成。

2016年8月,楊志偉等人為啟動平臺,在網上創建“鑫圓共享商城”和“房產中心”。“房產中心”是鑫圓系第一個所謂的產業中心,以假冒國家房地產去庫存名義,收取各級代理商費用,並採用積分制,模式為會員繳納配置總金額11.7%的資金,享有100%的配置返還總金額。100萬元的配置總金額在系統中反映為100萬積分,積分每日可按照萬分之六的比例轉換為可提現積分,積分必須達到3000分才能提現,提現時要扣除體現總額5%的手續費。簡而言之,在會員達到一定層級之後,投入的11萬餘元可一次性提現100萬元。

2016年10月,“房產中心”重新確定了代理商加盟的繳費標準,大區代理費1000萬元,省級和一線城市代理費600萬元,二線城市代理費300萬元,三線城市代理費200萬元,四線城市代理費30—100萬元不等。

隨後的2017年1月,鑫圓共享旗下陸續又創建了建材、礦業、揚州易道、油卡、裝飾、農業、慈善、貴金屬、酒業、教育、電器、生態家居、旅遊、物流、園林、休閒、服飾、健康、餐飲、傳媒、資產、租賃、商盟、創業、食品、電子、設備、交通28個產業中心。

這些產業中心分別由具體運營商總負責,並以獎勵積分和現金的形式鼓勵各運營商發展省市區縣的各級代理、合夥人以及會員。發展下屬分支和層級越多,運營商的獎勵也就越多。

為牢牢控制住網羅來的資金,鑫圓共享規定,總部對收取的會員資金統一管理,並於每月15日按各產業中心上月的業績,將配置金額的16.35%積分和1.5%的現金,作為獎勵劃撥給產業中心。產業中心再按照業績比例,下撥相應積分和現金給各級代理商,作為發展會員的獎勵。此外,會員推薦他人加入鑫圓共享,也會獲得一定比例的推薦獎勵。

除返利和獎勵之外,鑫圓共享還善用獎勵現金和豪車等方式,推動產業中心運營商和代理商不斷髮展會員加入。據一審判決書披露,此案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除各類資產賬戶外,僅勞斯萊斯、賓利、保時捷、路虎、奔馳、寶馬等各類豪車就有數十輛。

截至案發,鑫圓共享發展的29個產業中心,共計註冊會員20.5539萬人,其中繳費會員逾10萬人,層級多達24級,涉案金額103億餘元,其中有77.3億餘元用於了運營商、代理商、會員的獎勵和提現支出。

花樣百出的虛假宣傳和包裝

與很多傳銷案一樣,鑫圓共享也打著各種旗號招搖撞騙。

早在2016年7月,楊志偉、莊健、宋世平等人,就以“國家共享經濟創新交易示範中心”這樣的“國字號”頭銜替自己背書。

在鑫圓系案發後,被其攀扯的多個國家部委及相關機構做出回函或情況說明,均明確表示,從未批准過鑫圓共享杜撰的“國家共享經濟創新交易中心”“中國共享經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農副產品交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共享經濟公益基金管理委員會”等多個平臺機構的成立,亦從未與其進行過任何接觸。

此外,鑫圓共享還通過召開大型會議、參與大型活動、舉辦大型演唱會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

2017年10月28日,由鑫圓共享主辦的“共享經濟之夜”明星演唱會在四川成都雙流體育館舉行,該演唱會由名嘴主持,大批當紅歌手登臺獻藝,臺下坐了數萬觀眾。

在如此包裝推廣之下,鑫圓系在全國範圍的發展突飛猛進。

在眉山市、丹稜縣兩級公安機關的協調下,記者前往眉山市丹稜縣看守所,採訪了鑫圓共享技術團隊的負責人趙鑫(化名)。

看守所內的趙鑫,對自己參與之事悔不當初。面對記者,趙鑫詳細介紹了鑫圓共享平臺網絡搭建以及日常維護的情況。這位海外留學回國並擁有國外名校研究生學位的技術人才,因熟人介紹進入鑫圓共享,從雄心勃勃的海歸精英,到成為參與傳銷詐騙的罪犯而鋃鐺入獄,趙鑫的人生,經歷了從巔峰到谷底的痛苦歷程。

最初,趙鑫的團隊本來有自己的項目要做,他們只是兼職幫鑫圓共享開發軟件。後來,鑫圓共享主動給他們提供辦公場地、器材、人員工資等,逐漸將其收編。兩年時間內,技術團隊由五六個人發展到20多人的規模。

鑫圓共享旗下最早上線的房產中心繫統,起初是趙鑫團隊按照正規的線上電商交易平臺來開發的,包括交易資料審核、第三方中介資質要求等程序都很完備。

“後來他(楊志偉)覺得我們弄得太正規了,就讓我們把這些功能全部砍掉。結果系統就從以前需要上傳憑證變成了刷空單的狀態。”趙鑫告訴記者,此係統在鑫圓共享所有的業務線都在用,只是將同一套代碼分成了28種不同的模式。

他表示,自己最初也是被鑫圓共享的表象所誘惑,以為鑫圓共享確實在參與政府項目,慢慢才發現很多事情都是造假的。“沒看出有什麼具體業務,卻每天源源不斷地在進錢。”趙鑫曾一度提出辭職,但“公司的意思是,我們突然走了,對公司的影響比較大,希望我們再做一段時間,結果2018年底就案發了”。

在一審判決中,趙鑫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獲刑兩年,並處罰金20萬元。趙鑫對記者表示自己不打算提起上訴,對於這個結果,趙鑫表示:“既然都已經進來了,就坦然面對吧,至少要對自己做過的一些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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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大案凸顯社會治理痛點

2019年10月18日,眉山市丹稜縣法院對這起涉案金額高達103億元的網絡傳銷案作出一審判決,44名犯罪嫌疑人分別獲刑。其中,主犯楊志偉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

這是眉山市乃至四川省有史以來破獲的涉案金額最大、涉案人員最多、社會影響最廣的傳銷案件。眉山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羅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眉山警方為偵破此案,舉全局之力,始終堅定不移地應對各種壓力與挑戰。

在羅毅看來,與傳統犯罪類型相比,傳銷案件涉及不特定對象,往往涉案人數眾多,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而傳銷活動的存在,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治理水平尚待進一步提高。

記者在鑫圓共享案一審判決書中看到,一審法院最終判處主犯楊志偉、莊健、宋世平等5人10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他39名被告人分獲不同刑期。同時,對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和辦案機關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涉案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

多達44名被告人的鑫圓共享案,加上64位辯護人,以及出庭的公訴人、鑑定人、證人等,開庭時將丹稜縣法院審判庭擠得滿滿當當。

由於涉案金額巨大、涉案人員眾多及案情複雜,此案亦給司法機關帶來很大壓力。作為本案公訴機關的丹稜縣檢察院,抽調了全部7名員額檢察官中的4名,以及4名檢察輔助人員,組成了案件辦理組。

“審查起訴期間,正好趕上國慶假期,辦案人員連續加班,在兩個半月時間完成了審查起訴工作。”丹稜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春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為辦好此案,丹稜縣檢察院把能用的人手都用上了,眉山市檢察院也派出專人,對辦案過程全程指導與參與。

傳銷犯罪的危害性毋庸置疑,但近年屢屢曝出的網絡傳銷大案,也給社會治理提出了新的問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傳銷案件也一改往日口口相傳、聚集洗腦的老套路,而是大肆利用網頁或APP、大數據、網上轉賬等新興手段。這一方面使傳銷活動的波及範圍更廣、發展速度更快,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打擊傳銷犯罪的難度。

羅毅對記者表示,鑫圓共享案的案情複雜、犯罪行為複雜、機構設置複雜、經濟網絡關係複雜,其偵破難度極大,對社會的危害也極大,必須堅決打擊,以絕後患。

“對於眉山警方來說,此案也是打擊犯罪的一個里程碑,即原來是立足本地打擊本地犯罪,現在是立足本地打擊全國犯罪、世界犯罪。”羅毅說。如今,電信詐騙、集資詐騙、網絡傳銷三類犯罪,是公認的社會危害性突出的犯罪,將打擊鋒芒針對突出犯罪,可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通過類罪模型,充分利用信息化等大數據手段,可以發現更多的犯罪行為,更好地掌握犯罪證據,打出法律的威懾力,讓參與者看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讓百姓瞭解不同形式的傳銷犯罪現象,也是一場法治教育。

“打擊犯罪是治理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們衷心希望社會監管體系加大力度,讓這道防線儘量前移。”羅毅感慨道。“罪刑不相適應”是羅毅提出的另一個感慨,傳銷犯罪對社會經濟的破壞嚴重,但涉案人員最終所受的處罰相對較輕。以鑫圓共享案為例,一審獲刑最長的核心主犯楊志偉,也只有10年有期徒刑。

另一個問題是監管體系的不健全,長期活動的傳銷組織,成立了大量的公司和機構,有關部門對這些公司和機構的日常審查和行為監管並未完全到位。

據記者從相關部門瞭解,鑫圓共享案判決之後,已有部分嫌疑人提出上訴,本案已經進入二審審理階段。與此同時,公安機關近期又移交起訴了一名嫌疑人,另有多人被刑拘,部分逃匿人員亦在追捕之中。該案雖然主體已塵埃落定,但後續工作,仍在進行之中。(責編 崔曉林 美編 劉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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