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范范小轩
偷狗贼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次有可能寻找不到为此事负责任的人。不过,希望此事能够对那些做贼的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11月17日,在广西玉林博白县白君村,三名男子因偷狗而被村民殴打,三人躺在地上均有受伤。数十名围观村民指责道:“做什么不好,非要做偷狗贼”。民警赶到后将三人送医,最终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另外,民警还从一辆白色面包车里搜出了几副车牌,以及手套、刀具等。案件调查中。
尽管这个案件的详细信息并不是很明确,但三名男子偷狗本身就是侵犯他人私有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而且,从民警搜出的车牌,手套、刀具等作案工具来看,这三个人应该不是第一次犯罪,很可能是偷狗惯犯。而他们冒险去偷狗的目的,显然是为了通过狗获得利益。
我们都知道,广西玉林有狗肉节,所以,狗在当地的数量并不少。也许窃贼正是瞅准了这一特点,才起了偷狗之意。但没料到当地民风如此彪悍,村民们如此团结,将偷狗贼教训了个落花流水。可能以后再也没人敢去这个村里面偷狗,毕竟,谁也不想为了一些利益而去自讨苦吃。
在这个案件中,产生了导致一人死亡的后果,这可能是谁也没有想到的。不过,由于这个案件比较特殊,最初对三个偷狗贼实施殴打应该是一种多人集体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去辨认是谁的暴力行为导致了其中一名偷狗贼的死亡。如果没有村民站出来主动承认,现场又没有监控等设备,无法再现还原事发经过,便很难找出具体的人来为此承担责任。再加上三个偷狗贼本身就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很可能会对村民们采取法不责众的原则。具体会如何处理,还得依据警方的调查结果。
大家对这件事情有什么自己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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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这些毛贼的确可恨 谁家养的狗狗没感情呢 几乎是家里的一员了 前几天我一直可爱的土狗也被偷了 心里实在是难过 回家没有狗狗的迎接总觉得少了点啥 但是我觉得村民这样做也不值得 虽然出了气但是也把自己搭进去了 伤其一腿足够了嘛
qt白丁
17日,广西在博白县宁潭镇白均村,有3人疑因偷狗,被村民发现后殴打。其中一人因伤情过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我在想,这个案子最后将会咋样处理?村民们算是正当防卫呢?还是防卫过当的,又或者是,故意伤人致死罪?总之,肯定是要占据一条,毕竟出了人命,总得有人来承担责任。
很多人说,小偷活该被打死,因为从警察搜到的作案工具可以看出,这是一群专业的偷狗盗贼,不是一般的偷狗人员,是专业的,看看媒体描述:在视频里,几名警察在现场处理,给3名男子带上手铐,并且从一辆银白色的面包车搜出几副车牌,以及手套、刀等工具,一般来说,还会有毒镖,但这里没有描述,大多数偷狗的,都会有毒镖。
目前看评论,基本是一边倒的认为,这几个偷狗盗贼活该被打,活该被打死,可见大家对这些偷狗盗贼的痛恨,那么,村民们遇到偷狗的人,应该打死吗?我倒觉得,肯定不应该打死,你可以制止,在制止过程中,导致对方受伤,也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因为偷狗,你就把对方打死,肯定不合适,难道人的一条命还不如一条狗?小偷可恨,但也不至于把他打死,所以,打人的村民,必然要承担责任,不然,岂不是今后只要抓住小偷偷东西,是不是都要疆他打死?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剥夺别人的生命,只有法院判决生效后,方可剥夺其生命,当然了,你的生命受到危险的时候,如对方拿刀攻击你,你采取的正当防卫,将对方弄死,可以说是正当防卫,除此之外,采取暴力手段造成他人(哪怕是小偷)死亡的,同样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没法确定是谁打死的,如果是没有视频监控,村民也不承认,就存在法不责众,责任也不好追究了,就看最后警方如何侦破这个案子了。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干什么不好,非做贼!都50多岁了,还偷狗!”
事情发生在11月17日,宁潭镇白均村,有3人开着面包车到村里偷狗,被发现后,数十名村民对其殴打,3人当场倒地,其中一人因伤情过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快要过年了,小偷也缺钱花了吧!3个人开着车到村里来偷狗,车上还放着各种作案工具及不同的牌照,不料,其偷狗手段笨拙,一眼就被村民识破。
村民辛辛苦苦养大的狗子,无端就被偷走卖掉,谁不气愤!数十名村民一气之下,将3人打倒在地,其中52岁的张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偷狗贼手里有很多作案工具,村民群殴属于正当防卫,但将人打倒致死就属于防卫过当了,触犯了法律,是不可取的。
在此,也提醒大家,马上过年了,小偷也变得猖狂起来。一定要看护好自己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在与小偷斗智斗勇的同时,也要听从警察叔叔的安排,不要触犯了法律底线。
热点说事儿
博白佬够狠,偷狗的可恶,这些村民也不是什么良民。郎朗乾坤下,心中无国法,私设公堂。致人于死。罪过于偷狗者。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又言2016
偷狗贼其实也是贼的一种,都属于偷一类,小偷曾经就是民众最痛恨的一种行为,不管是偷什么东西其实都是不受欢迎的,因为偷为手脚不干净的那一类,小偷小摸就是这样,一旦被人发现的结果基本上都是会被痛打一顿,严重的都有可能会丢失性命都不为过,不过打死小偷的事情并不多。
偷狗其实就是一个偷盗行为,不管偷什么只有遇到痛恨偷盗的人的,一旦被发现绝对没有好结果,特别是对于民风彪悍的地方,小偷的结局就更不用说了,绝对是非死既伤的结果,这是一种发泄不满,也是一种警告,通过痛打的行为来发泄对偷盗这种不干净行为不满,还有就是通过殴打来对一些人进行警告,做一些事情需要代价的。
对于玉林这个地方,说实话民风异常的彪悍,整个广西的民风其实都是非常彪悍,而玉林其实原本是狗肉非常出名,吃狗肉都有自己的一套全国闻名,狗肉消耗量大狗肉就变得值钱,狗肉的来源其实就成了问题,有的通过正规途径购买获得,有的是通过捕捉流浪狗获得,有一些是偷狗非法偷狗获得,总之各种各样的途径都有。
其他几样还好说,除了爱狗人士看不惯,不愿意接受以外,剩下的人对除偷盗以外的途径获得狗的来源并不反感,只是卫生安全问题不好说,但是对于偷盗的行为是非常不耻的,不只是偷狗其实偷任何东西只要被抓住都不会有好下场,这次玉林偷狗贼被抓住围殴重伤死亡,并不是说针对偷狗贼,而是针对偷盗行为的一种愤恨的发泄。
玉林偷狗贼被打死这个事情的经过就是,三个偷狗贼开面包车进村偷狗,在过程中被村民发现,于是大声招呼同村村民对偷狗贼进行围堵,三个偷狗贼见事不妙想开车逃跑,但是被村民拦住没有跑成,于是被数十人围殴,三个偷狗贼重伤倒地,满身是灰尘全身是血一动不动,随后村民报警,警察来到后了解了情况并把三个偷狗贼带上车送医进行救治,其中一个偷狗贼因为伤势过重死亡。
对于这个事情网上的网友看法各不一样,对于偷狗贼这种偷盗行为的不耻,没有人会去同情偷狗贼,对于村民这种私自殴打的行为,其实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但是有很多人对村民的行为表示理解,只是正常来说这种殴打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和不可以接受的,搞不好还会因为这种殴打行为而让自己触犯法律得不偿失,所以报警是最好的选择,而偷盗行为的影响是非常坏的,偷盗被抓住的后果非常严重,这种违法行为最好不要去做,毕竟有生命危险。
无法超越的足迹
就应该打死,我家的狗养了四五年,也是17号那天晚上被偷了,都准备产仔了,可恶的偷狗贼,打死也不为过,图是偷狗贼剪断的链子
-59529333
偷狗的人固然可恶,可是村民因为愤怒殴打致人死亡是不对的,中国是一个有法可依的国家,犯了罪有警察来抓捕,最后由法律来制裁,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人,犯了罪由法律制裁,伤了人的人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
据了解,11月17日,广西玉林博白县宁潭镇白均村有3人疑因偷狗被发现,遭到村民围殴,围观的村民纷纷指责:干什么不好,非要做偷狗贼,等到民警赶到后,三名偷狗贼被围殴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民警在赶到现场以后,从一辆银白色的面包车内搜出几副车牌,以及手套、刀具等偷狗作案工具,随后民警将3人送医救治,其中一人因伤势过重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博白县公安局刑侦部门一经安排人员调查,事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小偷和偷狗贼都是我们最痛恨的人,在监狱里小偷、强奸犯是最让人看不起的人,进了监狱都要遭到暴打一顿,以示惩罚,原本村民只要报警,将三名偷狗贼交给民警处理即可,而不是动手打了他们,为了这几名偷狗贼把自己搭进去非常不值得,现在刑侦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后续肯定会追责参与围殴的村民。
从视频中,我们知道的一点,这三名偷狗贼是惯犯,是专门偷盗村里的土狗,从车里搜出来的工具就可以知道非常的专业,就连套牌都有好几副,应该到处流串作案的偷狗贼,这种人是最让人痛恨的,让遇见了同样的事情,可能都会做出和白均村村民一样的事情,都会非常的愤怒或者失去理智,把这些偷狗贼暴打一顿,才能发泄心中的愤怒,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会遭受损失,或者保护家人不被伤害。
偷狗贼和小偷一样人人喊打,人人痛恨,我小的时候,家里有一条非常忠诚的狗狗,就是因为偷狗贼存在,把它给毒杀偷走了,那时候伤心难过了一段时间,恨不得把那些偷狗贼找出来暴打一顿,把他们打的亲爹亲妈都不认识,才能发泄心中的愤怒,白均村的村民可能就是和我那时候一个心情,就想出手教训他们一顿,看他们还敢不敢再来村里偷狗,只是出手重一点,肯定没有想过把他们围殴致死。
希望这件事情有一个好的结果,偷狗贼受到应有的惩罚,参与围殴的村民可以根据情节程度给予一定的惩罚,他们出发点不是为了伤人,但是一切的结果都会法律的角度去看待,结果怎么样,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平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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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兔说事
每到冬季,偷狗贼就比较猖獗。投农户看家护院的狗,是一种非常让人憎恨的行为。也经常有偷狗贼被打的新闻出来。只是这种私自维权出气的行为,是违法的。
偷狗贼是一种让人鄙视的行当。到了冬天,狗肉火锅的需求大增,偷狗贼就蠢蠢欲动了。一些小贼用毒药用飞镖用弩箭,各种手段去农村偷狗。
之前也看过不少偷狗贼被发现,被村民愤而殴打的新闻。村民实在是非常气愤这种行为,经常把偷狗贼捆起来,甚至殴打一顿。只是这种行为可能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罪。
像题目中这样,把偷狗贼打死的,也算出了大事。闹出人命也自然需要有人承担刑事责任。只是为这种事,出了气把自己搭进去,是非常不划算的行为。
律师独角兽
偷狗的人就是小偷是贼,养狗是为了防贼,偷狗不成被狗主人打死,也就是误伤人命,给点丧葬费就可以了,狗主人应不负法律责任。要允许贼来横行人民群众的安全怎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