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給天價彩禮定上限,是管得太寬嗎?

“天價彩禮”應該怎麼治理?日前山西省長治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於推進農村移風易俗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提出“倡導零彩禮和不要車、不要房、自己家業自己創的新型婚戀觀”,並對相關金額提出了參考上限(11月18日《長治日報》)。《意見》被媒體以“山西長治:農村彩禮金額不超5萬元 隨禮不超200元”為題轉發後,引起網友熱議,多數認為“是弘揚正氣”“管得好”,也有的網友認為“管得多、施行不了”。

地方給天價彩禮定上限,是管得太寬嗎?

“天價彩禮”是個老話題,與此相關的新聞事件經常被曝光,由此引發的刑事案件接連不斷,彩禮返還糾紛在民事訴訟中更是屢見不鮮。隨著經濟發展和人口比例等多種原因,對於彩禮數額,有的地方攀比成風、很多家庭被裹挾其中,因婚致貧現象非常嚴重,亟待治理。可是,彩禮是延續千年的習俗,也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行為,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應是雙方意思自治範疇,行政立法無權干涉,這是立法的原則;只能待案件發生,糾紛出現,司法才能介入,可司法又是被動的,並不能有效預防此類案件發生,更不能解決因婚致貧的社會現象。立法不能管,司法管不好,現實又要求必須管,所以政府就出臺了類似的意見去指引,去引導,去給社會樹立一個標杆,讓不想攀比者、不想跟風的人有了官方的依據,並可以挺直腰桿。尤其是《意見》要求黨員幹部要帶頭做,想必效果會立竿見影。

還需要指出的,《意見》是對中央相關政策的具體落實。今年9月,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等十個部門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精神,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其中就提出,“政府要指導制定或修訂村規民約,充實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親敬老等移風易俗內容”。其實,早在去年12月,民政部就召開了全國婚姻禮俗改革工作座談會,提出一些地方天價彩禮、奢侈浪費大操大辦、人情攀比、低俗鬧婚等問題突出。會議還提出,要推進婚姻禮俗改革,積極倡導移風易俗。從中央到地方均以指導意見的方式為移風易俗指明方向、開出藥方,並沒有一刀切,也沒有強制推行,即便是長治市委市政府的《意見》也僅規定了參考數額上限,這就充分遵循了風俗習慣的形成和改變規律,避免了出現類似多地以“強制火葬”方式推行殯葬改革所造成的負面影響。這是法治的進步,更是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現代化的具體體現。

長治市委市政府的《意見》,初衷是為了“破解因婚致貧、因喪致貧、支出型貧困問題,建設文明鄉風,促進鄉村振興,推進移風易俗”,《意見》中不僅提出了參考數額標準,也對推進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制定了各項改革措施和惠民措施,還對政策的宣傳推廣、評比、評優進行了具體規定。我們期待這些制度和措施不僅寫在紙上,更要落在實處;不僅停在說上,更要行在做上;不僅釋懷網友的擔心,更能讓全社會共同推進形成新時尚、新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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