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记者”的“火爆”收入

【提醒】“记者”的“火爆”收入

“感觉来钱简单,打着“记者”的名号就可以拿到钱,我也能干。”被告人王亚锋、柳明、刘敬斌等7人利用其新闻工作者身份,假借举报威胁等手段,索要钱财,陷进一单又一单“火爆”收入的敲诈勒索中。

9月26日,经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蒲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决。被告人王亚锋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新闻工作者身份用征订报纸的方式或直接向他人索取钱财,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多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已构成恶势力犯罪。七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6000元不等罚金。

随机组团扬威风

【提醒】“记者”的“火爆”收入

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视,王亚锋等人觉得这是一个好时机,便利用伪造的“记者证及新闻工作人员身份”证件,两个或三个随机组合驾乘车辆赴蒲城县、大荔县、澄城县、白水县等7个县域地以假身份向多家采石场、碎石场、砖厂、白灰厂等违法、违规企业扬言要举报、曝光等手段敲诈钱财,将获取钱财分赃、挥霍。

离奇“偶遇”勒索

2016年的一个冬天,柳明和随机组合的两个“记者”开车游逛时,发现不远处有烟囱冒烟,他们顺着方向发现了一家洗涤公司,进去后他们先是各种拍照,洗涤公司老板看见这么多人,就问是干啥的。柳明说他们是记者,烟囱冒烟污染环境已拍下证据,还留了电话叫晚上法院门口见。害怕被曝光生意受影响的洗涤公司老板连夜联系柳明,被勒索走了所谓的“封口费”500元。

【提醒】“记者”的“火爆”收入

2018年2月的一天下午,趙曉梅和刘敬斌去白水县有事,回来的路上看见一辆拉着大石头的车,他们就商量说:“咱们跟着这辆车,看能不能发现炸石场。”果然,他们发现了一个石渣场,大摇大摆转了一圈,见有人过来问,于是他们便说是电视台记者,还说要该厂子定10份报纸总共2400元,不然就曝光。石渣厂老板因为经常会出现自称电视台的来敲诈勒索,习以为常,便通过微信扫码转账1000元了结此事。

“我的厂子都停产了,有些石料没卖完,然后就有好几拨说是记者的人来了就直接拍照,说我偷偷摸摸生产,要向政府举报我,我不得已就给他们一点钱。”一名粉石场老板说。

“没事干,弄些钱去”

2017年9月的一天,赵晓蓉和刘敬斌、杨建锋三人闲来无事,刘敬斌突然想起之前发现一个白灰厂,三人一番商量说“反正没事干,弄些钱去”,就出发了。白灰厂里一对50多岁的夫妻因为厂子没手续被这些“记者”吓得给了2000元。刘敬斌还骄傲的说;“我之前是干涂料的,知道哪些厂子没有手续”。三人就将钱分了。


【提醒】“记者”的“火爆”收入

“我们路过一个采石场,临时起意想敲诈些钱,因为我有工作证,我认为我可以监督社会,就说石场非法开采,要五万元好处费,不给就到镇政府找人大主席说石场的事,最后协商给了我们一万元,钱都花光了。”刚拿到“工作证”不久的柳明说。

美梦崩塌

2018年9月,正当王亚峰等人在一单又一单“火爆”收入的美梦中享受时,蒲城县公安局接到一名曾被赵晓蓉敲诈2000元的采石场老板前来报案。

“他们轮番来要钱,我们同一行的都是“花钱消灾”,可是一次又一次被他们折磨我觉得有些不对,总不能谁来都给钱吧,干脆就报警了。”

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中,王亚峰伙同柳明以假记者及新闻工作人员的身份对县域周边对数家采石场扬言举报、曝光相关企业、胁迫企业老板、收受现金的犯罪事实被相继查明,“来钱快”的美梦崩塌了。

【提醒】“记者”的“火爆”收入

在查办过程中发现,王亚峰等7人共参与作案多达26次,涉案金额4万余元,被害人15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1月14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王亚峰等7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同年7月12日向法院提起公诉。9月25日,法院开庭审理。

类似事件并非首例,为何这些企业屡屡被“钻空子”?

【提醒】“记者”的“火爆”收入

检察官提醒

作为企业要合法经营,提升环保意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只有自身过硬,犯罪分子就无机可乘。其次报社媒体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及时发现并清除害群之马。一旦遇到这种以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挟勒索财物的情况,存在违法犯罪嫌疑,应及时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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