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包头成为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呼和浩特、包头成为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19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过竞争性答辩,分别成为第三批和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此前,中央黑臭水体专项督查组分河道巡查组、水质监测组、污水处理厂检查组等多个巡查督查组,对呼和浩特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进行专项督查。此次检查任务要求严、清单内容细、标准规范高,呼和浩特市先后多次专题召开工作调度协调会,对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配合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过竞争性答辩,分别成为第三批和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和4亿元的支持,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我区黑臭水体共13段,其中呼和浩特7段,包头4段,赤峰2段,截至2018年12月底,全部完成初步治理,完成率100%,超额完成进度要求。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全面打好整治黑臭水体攻坚战这一标志性战役,在黑臭水体治理实践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配合住建部门指导相关盟市加强系统治理,积极探索水环境治理新模式,有效落实各项制度,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做到长治久清。(内蒙古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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