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降低“五險一金”個人所交部分,人社部做出回覆

近日 ,人社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1758號建議進行了答覆。

建議提出:降低“五險一金”個人所交部分,人社部經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具體答覆如下:

人大代表建議:降低“五險一金”個人所交部分,人社部做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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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減輕企業繳費負擔工作。自2015年3月以來,先後出臺了一系列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2019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進一步加大了降費力度。

一是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19年5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省份已全部降至16%。普惠性強,受益面廣,減負效果明顯。

二是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現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延期一年到2020年的4月30日

三是明確將城鎮非私營單位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核定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在本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範圍內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部分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少職工按照繳費基數下限來繳費,繳費負擔可進一步減輕。工資水平較低的職工繳費基數相應降低,繳費負擔也可減輕

今年上半年,降低社保費率政策成效顯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繳費減少超過1280億元。

人大代表建議:降低“五險一金”個人所交部分,人社部做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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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將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圍繞必須確保社保費率降低、必須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的要求,加強督察督導,深入企業瞭解政策落實情況,指導地方落實好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各項措施,確保企業社保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

適時對政策實施效果開展全面評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努力達到政策實施的最優效果;

強化監測預警,對實施後的基金運行情況做好後續跟蹤,既要減輕企業繳費負擔,又要保障職工養老金合理增長並按時足額髮放,確保社會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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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8年4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印發《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要求各地區延長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並可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單位可在5%至當地規定的上限(上限不得超過12%)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8年全國減少繳存金額超過300億元,對降低企業用工成本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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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社會保險規模,提高整體效應以降低個人負擔

由於個人繳費與參保人員待遇水平密切相關,對個人繳費水平的調整,既要充分考慮參保人員的實際承受能力,也要綜合考慮繳費情況與待遇水平之間的平衡,需要全面審慎評估。

下一步,人社部在抓好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落實的同時——

  • 將全面推進全民參保計劃,不斷提高社會保險覆蓋率
  • 加快推進基金委託投資,促進基金保值增值;
  • 落實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要求,拓寬資金籌集渠道;
  • 加快構建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等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推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更好地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社會保障權益。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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