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不婚主義,我錯了嗎?《奇葩說》儲殷教授冷臉給答案

01,辯題輸贏關鍵

戀愛多年我卻恐婚,現在面前有一瓶“去除恐婚水”,我要喝嗎?

37歲,不婚主義,我錯了嗎?《奇葩說》儲殷教授冷臉給答案

雙方經過激烈的討論,各執一詞,爭論的點一直是:正方力圖把病說的很嚴重,嚴重到必須得治,不治就成了諱疾忌醫。

反方則一直試著往回拉,把恐婚說成一種常見現象,解決問題的關鍵不是喝水治標,而是把恐懼的緣由攤開來一起解決治本。

正方之所以贏,在於比反方多說了一個點:把“水”說成良藥——喝了你就好啦。喝了,你會不受影響、更理智的做選擇。

反方一直揪著“病輕”,卻沒有說“水”問題。一辯傅首爾雖提及,但解讀成一喝就昏頭的東西,有點立不住。

所以,開槓環節被kc“醫生會給藥吃”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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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問題不說,影響的是觀眾,他們心裡有了一個默認:這個“去除恐懼水”是很好的東西。

接著,反方的二辯三辯雖然很用力,但都著眼於“病”字上:說恐婚不是病,甚至一直迴避對婚姻嚴重恐懼的那類人。

黃執中很聰明,揪住漏洞,他將病情說得很重很深情,他說:“我”試過所有方法依然害怕,“我”很愛對方但就是恐婚恐的不行,“我”能不能用那瓶水幫我呢?

直接引觀眾聚焦在“無能為力的自己身上”。

於是,絕境之下,多11位觀眾選擇了“喝下那瓶水”幫他。

反方輸正方贏,原因及結果一目瞭然。但很欣賞蟲仔這一場,她在封對方“病重”這個點上,射程全面、叩擊準確、反擊有力。

那麼問題是:反方如何辯才能加深“那瓶水不好”這個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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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可以這樣(主要看瓦解方式可行性):

我面前有一瓶“去除恐婚水”,我要喝嗎?

這時候,我必須要慎重考慮的是,這瓶水它真的可靠嗎?

對方一直說,恐懼是情緒病是精神病呀,這瓶水正是藥呀,喝了就不會害怕了。

問題是:是藥還有三分毒,何況一瓶魔力水,聽起來就很邪乎。

首先,這瓶水喝下去,會不會對身體有害?會不會有副作用?你都不知道,你都沒喝過,憑什麼要我喝?

這種科學小白鼠,我肯定不當。

其次,這去除恐婚水的功效是多久?長效短效?

如果是短效,現在只有一瓶我喝完了,結果酒店沒訂到,爸媽沒抽出時間,藥效突然失靈了,我怎麼辦?誰管我!

再說了,萬一這次婚姻失敗了,下一次我又恐婚卻沒水了,是不是對第二次婚姻的不公平及極大的不負責任?

我們再想想,戀愛多年,我為什麼會恐婚呢?

結婚,不過是兩人去民政局,拍個照、領一張薄薄的紙而已。動作、儀式如此簡單,一小時就能完成。

我們不會恐懼去民政局,也不是恐懼拍照,更不害怕一張薄紙。所以,我們真正恐懼的不是結婚這個簡單的動作,而是婚姻所帶來的這些現實問題。

好就算水是長效可持續,一瓶解決無數次恐婚問題一勞永逸,我喝了,我歡歡喜喜快快樂樂的結了這個婚,結果發現結婚一時爽,現實火葬場。

婆媳關係讓我恐懼,生孩子讓我恐懼,房貸更讓我恐懼……

恐婚水卻只能簡單粗暴的解決結婚的動作,卻不可能解決我真正的恐懼之因。

而婚姻,只有自己想清楚後,仍然願意拿起勇氣去結。在面對婚後不斷出現的殘酷生活時,才能有更大的勇氣去解決。

簡單的喝了恐婚水結的婚,在面對更多恐懼時,我只會寄希望於得到更多的去除恐婆婆水,恐孩子水,恐房貸水……

這瓶水就是一個魔咒,一旦我打開它,就中了“恐懼依賴”毒。

最後,哪怕我真的是個人心裡有問題,精神病,沒有任何理由就是現在不想結婚。

那又怎麼樣呢?不結婚不也可以談戀愛,不結婚不也可以生孩子。

結婚能有的,不結婚都有。

再說,我愛的人還在我身邊,他陪伴我理解我幫助我……終有一天,我們會一起克服恐婚困難。

因為,只有經受過考驗的愛情,才是真正的“去除恐婚水”。

02,儲殷的話有意義

儲殷教授的一番話,雖然很不討喜,卻是爸爸媽媽會跟我們說的話:

你總有一天會老、會病、會失業、會不好的,你需要,有一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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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深有感觸,近幾年越來越發現身邊的人,選擇不結婚的愈來愈多,也有丁克婚姻者。

理由無非是,大家能猜到的那幾種:

1,經濟問題,壓力太大,無房無車無存款;

2,遇不到合適的人,不想將就;

3,婚姻好麻煩,享受自由獨立的生活;

4,事業為主,沒時間。

……

聽著都很有道理,事實上都只是他們崇拜自我享受的藉口,不結婚的人真正的原因是:他們沒有結婚的動機。

還有這個社會對不結婚這件事兒,越來越多的理解與寬容。

都2020了,誰還會覺得結婚才是人生的大事呀?

真夠土的,不婚主義才是潮流。

漸漸地,不婚成了極為平常的事兒,漸漸地,七大姑八大姨也很趕潮流:沒人張羅對象,也沒人催婚了!

然而,這真的是一件好事兒嗎?

我看未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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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儲殷教授說的,三十歲不結婚,四十五失業了呢,五十歲生病孤獨呢,六十五歲家裡寂寞冷清呢?

到那時,別人家兒孫滿堂其樂融融,你真的確定自己不會去羨慕和後悔嗎?!

但對於大多數年輕人來說,這個問題還很遙遠,他們無法去想象和體會這種老年人生的問題。

不妨,我們今天好好說說年輕人的不婚現狀,及背後的毫無邏輯的邏輯。

1,很多人壓根沒結過婚,卻一直覺得婚姻是魔鬼,好像會吞噬一切喜歡的東西。不知道這樣的信奉哪裡來?

他們會回答,是那些結過婚的人給她的抱怨。

但就像邱晨說的,他們會抱怨,但也沒有離呀。

為什麼不離?

那是因為婚姻讓他們痛並快樂著,但人類擅長的是把婚姻的快樂藏起來,只把婚姻的痛苦發洩出來。

因為發洩快樂是顯擺惹人討厭,發洩痛苦才能博人同情獲得好感。而且,發洩了痛苦就更快樂了呢。

所以,別一聽到有人抱怨自己的婚姻,就真的以為他們過得很好(真過不下去早離了)!她只是一時感覺不好,來借你的安慰消化壞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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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當然,也有一些人是真的想結婚,但止步於“買不起房”上。

房子很重要又很貴,一線城市300萬起,二三線城市100萬起。一個人24歲大學畢業,奮鬥十年才能湊夠首付,若有父母助力,五六年也許可以。

所以,結婚生孩子,一拖再拖,等著房子解決了再說。

可是呢?

如果幸運的話35歲也許就結了,但要是對方事業一直沒有起色,一直都只是普通的職員,你是要分手還是就這樣一輩子幹等著黃花菜涼呀……

無論哪一種,都是悲劇。

與其這樣,為何不換種思路重新考慮問題:房子的事兒可以等,孩子的事兒等不了。

三十五歲之前生孩子,與三十五之後生孩子是有差別的,對孩子的體質是一種挑戰,對女方的身材精力恢復更是砍兒。

更何況,生孩子比買房子划算!

大都市的房子,首付百萬,月供數萬,供30年。

孩子呢,首付為零,月供根據自身情況,他的成長讓你年年有驚喜天天有樂子不說,還不用30年,20年後就能得到回報。

你說,把孩子生在出租屋裡,環境不好心有不甘。

不甘心可以生完了繼續賺錢呀,只要不非得新房大房好房,等孩子上小學,你們也湊夠首付了。

再不濟,退居二三線城市,依然是幸福的一家人。

所以,沒房不是事兒,願不願相信自己受得了委屈才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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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常聽到的是影響事業,尤其是會影響女性的事業。不置可否。

有老人幫助的,女人照樣能在外拼事業,回家陪孩子,互不耽誤。

無老人幫助的,女人迴歸家庭當主婦。

當主婦丟人嗎?女人一定要有事業,那將家庭作為一生事業不行嗎?

陳婷嫁給張藝謀,包文婧嫁給包貝爾,上一篇的姜山跟著李娜,他們比誰差了。

一個人為事業奮鬥,一個人為家庭犧牲,後者的偉大更值得尊敬。

換句話說,女人一定要有事業,但事業是什麼?非得是是朝九晚五的工作嗎?!這才是真的out了。

看過多少寶媽帶娃之餘,還兼顧著另一份興趣收入:育兒經驗做自媒體、小門面小生意、短視頻直播、淘寶店、微商、手工蛋糕等等……

當然這只是針對大多數普通女性,如果你真的是高精尖端人才巔峰女性,一心搞科研創精神天地的話,另當別論。

普通人結婚最重要的前提永遠是:愛上了一個人,而這個人還特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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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撇清干係:我真的沒有在逼你去結婚!!

相反,我巴不得不婚的人多了,對我們這些願意結婚的人而言是多麼的有利:未來孩子上學、結婚、工作,哪哪都少了不少競爭對手。

我只是不希望看到那些成功又崇尚不婚主義的人士,整天吆喝著“我就喜歡獨身!我就不結婚怎麼了!結婚有什麼好的?”……

說實話,這件事除了真正關心你的人之外,真沒誰介意。

獨身是你的自由,請不要給不明就裡的人們帶節奏!

很容易影響那些不那麼有判斷力的年輕人,他們不加思考的將“不婚主義”認成為主流,以為特別酷。

這個社會是多元的,人選擇怎樣的生活方式都值得尊重。

只要:你是真的看得遠想得清之後,才做出的選擇而不是附和別人。

你為自己的人生買單,死都無悔。

這樣理智深刻的選擇,才值得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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