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華為251事件?

冶基大師


不知道華為當初是如何於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是按照前12個月平均工資✖️工齡計算得,華為員工的高工資,拿30萬的賠償金應該不算離譜。如果華為認為是敲詐,可以不給。給了再告員工敲詐,看似聰明之舉,實則敗筆,你華為和員工玩路子,傷自己臉面,更傷國家體面。


雨人的菸斗


謝謝您的問題。華為員工李洪元251展示了華為的短板,但要客觀看待。

事情始末。2005年李洪元進入華為,2018年1月離職。與華為商討離職補償金額,最終定為33餘萬元。2018年3月,李洪元收到了原部門秘書私人匯款30餘萬元,條目是“離職金額補償”。之後的2018年12月李洪元被刑事拘留,並於2019年1月被逮捕,理由是涉嫌敲詐勒索。2019年8月23日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釋放。李洪元討說法,於是掀起了網絡輿論,目前華為尚未回應。


對華為的思考。我不是法律專業,不清楚事情來龍去脈,所以我還是想從華為這個科技公司管理的角度說。首先,華為拖欠一個員工補償款是沒有必要、沒有任何意義的。其次,華為坐擁10多萬員工,管理層級與組織結構異常複雜,李洪元是某個部門內部的衝突與矛盾,不應該上升到華為整體。最後,李洪元的遭遇反映了華為的管理存在缺陷,必須加以調查,儘快給予公佈。

對我們的思考。如果把華為這個巨無霸公司與單個前員工並列而提,而且還蒙受不公正待遇,一般人都會同情弱者,對華為持有負面情緒,雖然可以理解,但不夠全面。一方面,希望華為儘快調查清楚,以負責任的態度,帶有溫度與感情地解決好李洪元的問題。另一方面,我們不能以個別案例上綱上線,對華為整體否定,更不能貼上標籤。華為以技術立身,以技術為國爭光,並且每年巨資改善公司管理,讓人才發揮光芒,但是,再偉大的公司也有陰暗的角落,華為要將管理缺漏盡快展示在陽光底下,華為還是一家偉大的科技公司。
歡迎關注,批評指正。


追科技的風箏


呵呵,看看最近251的事情,說明華為也是垃圾公司一個,抵制華為產品,歡迎美國製裁華為。


宋愛華75290221


華為根據自己掌握的證據,指控員工涉嫌犯罪,並報警。這是華為不可剝奪的正當權力。至於最後罪名是否成,或是華為提供的證據是否涉誣陷,這都是法官和檢查官的事,華為不可能左右法院的判決。

李洪元被刑事拘留251天,是司法機關的司法行為。

華為報案,司法機關要履行一系列的法律程序,立案或不立案,對涉嫌當事人拘留或不拘留,都是執法機構決定的,這與華為何干?

現在司法機關撤銷了對李洪元的刑事拘押,並準備給予國家賠償。

無法理解的是,這種司法機關的糾錯行為,引發了一波對華為公司的攻擊行為。

真不知道華為做錯了什麼?告狀告錯了嗎?即使告錯了,涉案人罪名不成立,只要華為不是惡意誣陷,華為告狀沒有錯,否則還要法院幹什麼?

把司法機關的不當處置引發的惡劣影響,變成對華為的攻擊是別有用心的。

一個被美國動用國家力量打壓的中國公司,一個被美國欲置死地而後快的中國公司,一個5G技術全球引領者的中國公司,網絡上競然有那麼多攻擊者,為什麼?


手機用戶25144930281


有個細節我覺得還是應該先說明一下,這位員工不是因為和華為有2N補償爭議被抓進去的,他和HR以及他的上司關於離職補償的部分沒有很大爭議,談得很順利,錢給的也很順利。


他是因為後來在離職之前的年終獎上有爭議,起訴華為之後一個月被抓進去的。


其實這件事大概十天前就有自媒體爆出來了,但一直沒見熱度,也未見有任何官媒報道,直到昨天才有了熱度,也有更多的細節爆出來,和網易那個離職事件對比,也算是奇蹟吧。


真的很好奇這個案件的過程,超長羈押251天,其中兩次更改罪名。希望相關部門能公佈案件偵辦細節和時間線,給大眾一個交代,就當是一次普法吧。


關於這件事也還是有些關鍵點未明。


對員工的離職補償為啥要走助理的個人賬戶?


這種離職補償應該是可以抵稅吧?華為為什麼要通過助理個人賬戶給付?華為已經財大氣粗到不在乎這點稅了?還是華為不在乎這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其他紕漏?聯想之前任正非對華為財務部門對出差員工報銷差旅費百般刁難的批評,你能想象這是同一個部門幹出來的事?


當然,如果陰謀論一點,那這個目的就很清楚了——不通過個人賬戶,可能就沒有今天的251天了。


這件事是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


從法治的角度講這當然是公司行為,這件事裡獲利最大的是公司。而且四個人串謀做偽證,一個HR能有這麼大的凝聚力?華為HR工資都很高,即便三十萬全能到他們個人的腰包,一個人七八萬也就是毛毛雨了,除非他們能經常這麼做,嘿嘿。


一個HR比一線研發人員工資還要高的公司,不用動腦子也能知道它的HR怎麼“創造價值”了。


任正非知不知道這件事?


他肯定是知道的,起碼之前他親自評論過的胡玲曾經談到過這個受害者。


其實任正非知不知道這件事不重要,但這些人的做法實實在在是他“狼性文化”的實踐。


華為開除那幾位假證共犯就能證明自己的清白?不管能不能洗白,起碼省了不少工資不是?把這些錢留給一線研發人員不是更好?嘿嘿。


邪和尚


以我對華為的瞭解,就此事說說,供參考。

首先說說華為。

一、華為離職員工可以得到什麼補償: 華為員工無論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都可以得到N+1補償。這個N從員工與華為重籤合同那年開始算起。重籤指的是員工入職8年後,華為會和員工解除合同,給N+

1補償,員工離職至少一週(正常續訂合同不會離職)。然後員工和華為會互相重新選擇。如果員工和華為選擇重籤合同,則離職時N+1補償的N就從重籤合同這一年開始算起。得到2N補償的,我沒聽說過。

二、計算補償時是否包含年終獎:計算補償時,會把年終獎作為工資的一部分一起平均。例如每月工資2萬,年終獎12萬,則年終獎按12個月平均,每月1萬,則補償為(N+1)*3萬。

三、離職後是否還能拿到年終獎:華為年終獎按年度績效考評發放,C、D沒有年終獎,B以上有年終獎。華為人都知道這個制度。想要年終獎,就要創造好績效。如果員工離職前績效考評為B以上,離職後,發放年終獎時也有份,否則沒有。考評為C、D的人數,每個部門是有硬性比例的。如果部門有離職員工,C、D指標大概率由離職員工背(離職員工不背難道在職員工背?)。所以,華為員工離職後是否有年終獎,要看人品。

其次說說李洪元這邊。

一、2018年1月31日被面談離職,華為給出

N+1(含年終獎)補償方案。華為方案裡的含年終獎,指的是我前面第二點說的,計算N+1時,把年終獎作為工資的一部分一起計算。不是承諾要給李某2017年年度的年終獎。是否有年終獎,由部門給的年度績效考評決定,不是HR能夠決定和承諾的。李某提出要2N補償,按李某說法,華為也答應了。雙方簽了離職協議。正常情況下,李某當天就會收拾東西走人了。

二、正常華為員工離職後,和華為就沒太多瓜葛了,等著華為把離職補償打到自己銀行賬號即可。正常的離職補償,華為只會通過公司賬戶轉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一次性獲得的離職補償不需要納稅。但李某2018年3月8日又到深圳簽了確認書,然後當天下午得到一筆通過HR秘書私人賬戶轉過去的大概30萬。李某還向稅務部門反映這筆錢沒有納稅,稅務部門通知華為補繳。這真有點莫名其妙了。李某為何在離職後又要回去再籤一份普通華為離職員工沒有的確認書,他離職後到籤確認書這一個多月和華為還有什麼糾葛,華為HR為何通過秘書私人帳戶轉帳給他,這隻有當事人才清楚怎麼回事了。

三、李某到底是否該得到2017年年度的年終獎: 李某3月8日得到30萬左右後,又覺得當時答應他的年終獎沒給,2018年11月7日以此為由起訴華為,要求要20多萬年終獎。華為向法院拿出的一份1月22日的部門考評會議紀要,紀要上說我的績效不好。華為稱,這是不給我年終獎的原因。按照華為年終獎與考評等級的關係,華為的說法沒有問題。參考前面關於華為的第三點,李某如果2017年年度績效考評為C或D,肯定沒年終獎了。績效考評由部門管理團隊集體PK給出的,主觀客觀因素都有很大影響。如果他還在華為,不認可對他的績效考評,尚可以向過內部投訴渠道,看看能否更改為好的考評。離職員工只能看人品了。是否有年終獎是年度績效考評決定的,績效考評是由部門管理團隊集體PK決定的。正常情況下,李某1月31日時,華為年度績效考評大概只完成初評。HR既沒權力也沒有辦法承諾李某會有2017年的年終獎。

四、李某在華為到底算入職12年還是入職4年: 參考前面有關華為的第一點,華為員工入職華為8年後,華為會給員工N+1補償,讓員工離職至少一週,然後如果還需要,會和員工重籤合同,重新入職,換工號,重新開始。李某在華為12年,2013年肯定和華為解約,拿過N+1補償,離職一週以上,然後又重籤合同,重新入職,換過工號的,那李某到底是入職華為12年還是4年呢?大家自己評論好了。

五、李某2018年12月16日被抓。2019年8月被放,關押251天。一聲嘆息。華為每年離職幾千人,為何偏偏是李某發生了這種事?2005年進入華為15級,2018年離職還是15級,華為12年,職級原地踏步,也算比較奇葩了。


藍色閃電0912


觀點:華為無小事

事件1,美國把華為列入“實體清單”。公知們可精神了:不斷列舉華為的種種罪狀。可惜的是,直到現在,美國政府也沒能證明華為犯了他們所列舉的罪狀中的任何一條。

事件2,任正非的iPad。據說是任正非過安檢時,被拍到攜帶了蘋果公司出品的iPad,鍵盤俠沸騰了:任正非都用蘋果,卻華為的產品就是坑人的![捂臉]這邏輯也太雷人了吧!華為要不要將公司裡的設備全扮成自己的產品,然後用自己造的車子拉沙子來制芯片,這樣才能都住噴子的嘴?

事件3,胡玲的熱帖。一個員工對所在企業勞資分配的反映,而已。然而,“網友”憤怒了,“996”、“血汗工廠”、“壓榨”的標籤都給貼上了。如果這有這麼高的薪水也叫“壓榨”,那麼,我願這“壓榨”來得更猛烈些吧![捂臉]

再有就是這個251事件了,一個關於“一個華為前員工被指控敲詐勒索,被拘”的微博,主人翁還沒站出來說啥,自媒體、公知、網友全都出來說“代言”了,大有將華為列入人類公敵的態勢。

奇怪的是,網上吵得不可開交,現實中卻是出奇的平靜,直至目前,被拘前員工、警方、檢方和華為公司都沒有正面回應。

從網上言論的傾向來看,熱衷此案的一些人,很明顯關注的重點不是案件本身,而是華為公司!然後,任何不去指責華為公司的人都會被攻擊為給華為洗地,這一切,真是耐人尋味。

最後,回應問題,如何看待華為251事件,那就是:細掬清泉揩老眼,豁開雲霧見青天。


空氣中的魚_天空


其實對於華為極其它一手培養的華為員工行為,作為也在通信業的我,一點都不意外。

這個案子,我其實更關注的是舉報華為業績造假這個點,通信業多年來一直入不敷出,但華為多年來卻一直以高收入聞名遐邇,是什麼撐起華為如此高的收益。數數華為眾多產品線,有多少產品線能雄踞行業前三?華為仍在不斷融資,強大的資金鍊我確實很好奇……


丁丁145506881


當年馮小剛罵廣大觀眾素質低,我還為網民打抱不平。後來算是明白了,越是垃圾敗類越容易傳播。就跟魯迅先生筆下的愚民一樣。當今的互聯網網民,有太多的不帶腦子的。很容易被公知、大V利用,稍加煽動,就容易引起集體高潮自嗨。在這個美國動用國家手段,打壓了整整一週年的日子裡,都沒有打壓下來,這個關頭爆出這樣自導自演的所謂“事件”,凡是有腦子的人,一看就不是巧合,意圖已經這麼明顯,竟然在公知大V的煽動下,這麼多無腦網民自告奮勇,連事實真相都沒揭開的情況下,集體出來帶節奏。可憐啊,可悲啊。


西城鈣爾奇


有事說事,無良媒體和無良垃圾不要譁眾取寵,眾口鑠金!華為的貢獻不是你們這些垃圾可以取代的。華為中國只有一個,世界只有一個,而像你們這樣的垃圾或者是賣國賊,天下泱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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