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周群峰
今年7月,成都嘉年華健身服務有限公司因不具備辦學資質,被成都市郫都區有關部門責令關停,清退所有學員,停止一切教育教學活動。此前,該公司名下的“嘉年華青少年心理輔導中心”(以下簡稱“嘉年華”),一直自我標榜是針對問題青少年的矯治機構。
四個多月後,“嘉年華”因一篇報道,再生波瀾。
11月23日,《南風窗》雜誌刊發《以拯救的名義,他們把孩子送進地獄》一文。報道稱,“嘉年華”打著“拯救孩子”“拯救家庭”的旗號虐待學員,有多名學員反映其等級森嚴、異化人性,並自稱在此遭遇過體罰、虐待等。 該報道也將“嘉年華”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被認為是翻版的“豫章書院”。
近日,《中國新聞週刊》實地走訪,與多名“嘉年華”學員及其家長進行交流,並對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區分局、區教育局、區市場監管局等多部門負責人進行了獨家採訪,進一步還原了該事件的來龍去脈。
“嘉年華”的前身可追溯到一家名為“維爾彬”的同性質機構(成立於2007年,位於成都金牛區),2008年搬遷至郫縣(現郫都區),次年,被當地媒體曝出虐待學員行為。隨後,公司負責人潘昌全主動註銷“維爾彬”,並註冊“嘉年華”。換了“新馬甲”後,他繼續招收學員。
當地警方、教育等部門負責人證實,潘昌全是郫都一中在編教師。他在“嘉年華”時,始終以“潘曉陽”為化名示人,並自稱校長。目前,其已被停職調查。從“維爾彬”到“嘉年華”,“潘曉陽”因何堅持十餘年,才卸下偽裝?
多名學員自述“被虐遭遇”
2000年,謝寧(化名)生於四川達州,母親是一名教師,父親在政法系統工作。近日,他與母親向《中國新聞週刊》講述了他在嘉年華“噩夢般的遭遇”。
謝寧稱,他從小父母疏於管教,母親經常通宵打麻將,父親經常酗酒。2014年,正在讀初二的謝寧,因一次數學成績沒考好,再加身體單薄,在校經常受到同學欺凌,便要求父母給自己換個學校,但沒有得到父母應允。此後,謝寧便不再去學校,整天上網打遊戲。
被父母發現後,他與父母的矛盾日趨激化。在一次爭吵過後,父親企圖用手銬把謝寧控制住,謝寧便拿起菜刀自衛。
“父親原來也經常用手銬銬我,有時對我一打就是一天。我當時拿起菜刀,並不是想反擊,只是想嚇唬一下他,讓他尊重一下我。”謝寧稱。這次事件後,他的精神狀態變得更差,自覺有抑鬱徵兆。
在暴力教育無效後,束手無策的母親想到了求助網絡。有一天,她打開搜索引擎,剛打出“網癮”立即出來一個彈窗。打開後,一個名為“嘉年華”的網址跳入了她的眼簾。
謝母與一個自稱“嘉年華”校長的人,簡單交流了一下,謝母頓覺看到了救助兒子的希望。
隨後,謝母來到位於成都郫都區新民場鎮金柏村的“嘉年華”實地參觀。這也是,她第一次親眼見到校長“潘曉陽”。“矮胖、和藹,臉上一直掛著笑容”這是對方留給謝母的第一印象。
“嘉年華”的教室和宿舍都是平房,謝母擔心有些潮溼。“潘曉陽”告訴她,這些學員基本都是問題青少年,平房是為學員的人身安全考慮,避免他們想不開,跳樓自殺。
謝母發現,學校裡沒有自來水,喝的都是井水,還伴有泥沙。“潘曉陽”告訴她,這樣的水才天然,沒有汙染。“潘校長還跟我強調,孩子來是為了吃苦的,不是享受的。我當時覺得他說得有些道理。”謝母說。
隨後,謝母與“嘉年華”簽訂了“服務合同”,學費3個月共計18000元。之後如果續費,每月2000元。
“嘉年華”對學員施行封閉管理。在校期間,學員不能與家長通電話,更不能見面。
謝寧稱,當時“嘉年華”按照學員年齡和性別分隊。男生分為一隊和二隊,一隊多是成年人,二隊多是未成年人。學員多的時候,還會拆分出一個三隊來。女生人數較少,一般只有一個隊。
因為學員都是隨時到校,所以每個隊的人數也不固定。以謝寧所在男生二隊為例,剛開始時是12人,最多到達到18人。據謝寧瞭解,學員中成年人多為賭博、吸毒、精神分裂症者;未成年人主要是自閉症、抑鬱症或網癮者。
謝寧稱,學校還有指導員和心理老師。指導員多是退伍軍人,他們負責通過高強度的訓練,來鍛鍊所謂的“意志力”。天剛亮,就要被叫起來跑步、站軍姿、蛙跳等。如果跟不上,就是被人架著、拖著,也得跑完。心理老師則負責講所謂的心理學課程,有時還要接受集體催眠這類神乎其神的“訓練”。
“嘉年華”內部管理的一大特色是“老學員管理新學員”。
謝寧稱,學員在校1~3個月後,教導員和心理老師會從中物色一部分老學員管理新學員。新學員拿衣服、吃東西都要向老學員報告。老學員甚至會讓新學員給他們端茶、送水,甚至洗內褲、襪子。
剛進“嘉年華”時,新生普遍反抗情緒激烈。剛進去前三天,謝寧被認為有逃跑傾向,便被老學員捆住雙手、雙腳,只有在跑步、吃飯、上廁所等情況下,才能鬆綁。有一天,他剛想大聲反抗,監管他的老學員馬上把一塊擦腳毛巾塞進他嘴裡。
謝寧在“嘉年華”的遭遇並非個案。2018年4月5日,17歲的成都女孩王敏(化名),因為叛逆,被母親以體檢為名,騙到“嘉年華”。直到今年1月24日,母親才將其接走。
王敏稱,在這近10個月的時間裡,如同坐牢一樣,“簡直生不如死”。她稱,剛去的時候,有一次得罪老學員,被其命令喝滾燙的開水作為懲罰。“當時把我燙得口腔痛了好幾天,卻不敢違抗”。
有學員表示,曾有些嗜煙的學員,煙癮犯了,便偷教導員的煙抽。被發現後,教導員把菸草用熱水沖泡,讓他們每個人輪流喝。還有學員表示,曾有學員被打得尿血。
多位學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學校還會把一些不聽話的學員,關進一個專門的房間裡。這個房間也被學員們稱為“小黑屋”,如果在裡面還不聽話,就會有人進去“武力教育”。
“學員被全部清退”
今年6月底,謝寧在天涯社區對“嘉年華”進行舉報,並列舉了其令人髮指的行為。
郫都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李斌告訴《中國新聞週刊》,7月份接到舉報後,該局執法大隊就派工作人員現場核查,但沒有查實這方面情況。“我們也沒法判斷這些學員有沒有網癮、毒癮,但發現該機構登記的是健身服務,做的卻是心理諮詢,擅自改變經營範圍。”
郫都區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鵬飛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郫都教育部門也是今年才接到舉報。7月12日,接到相關輿情後,郫都區教育局就聯繫了區市場監督局、市場管理局、當地派出所等部門。7月15日,陳鵬飛等人趕到現場調查取證,責令“嘉年華”關停。
當時,“潘曉陽”不承認“嘉年華”與教育行業有關,稱只是在搞心理諮詢。“我們發現他是狡辯,打著心理諮詢的旗號,超範圍經營,做著培訓學員的事。”陳鵬飛說。
7月23日,郫都區教育局對嘉年華下發《違法告知書》,責令其停止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將學員全部清退。
陳鵬飛說,因為學員來自全國各地,又多是青少年,就責令儘快通知他們的監護人把學員接走。《中國新聞週刊》瞭解到,“嘉年華”被查處時,有學員75人,其中男學員53人,女學員22人。年齡在13~16歲的42人,16歲以上的33人。
11月27日,《中國新聞週刊》實地探訪,發現紅色鐵門緊閉。門口此前掛著的“成都嘉年華青少年心理輔導中心”“成都市應用心理研究學會青少年心理科研基地”兩塊牌子,以及牆壁上“拯救一個孩子,就是拯救一個家庭”的宣傳語等均被拆除。
隨著學員陸續被遣散,“嘉年華”的一些心理專家也被質疑涉及虛假宣傳。以“嘉年華”對外重點推薦的劉樹林為例,學校官網顯示,劉樹林任中國保健協會心理保健專委會副秘書長、成都市應用心理研究會會長,曾在西南交大等學校擔任教學工作。
11月27日,中國保健協會心理保健分會會長鄭運良告訴澎湃新聞,劉樹林確實曾任中國保健協會心理保健專委會副秘書長,但“中國協會心理保健專委會”已改名為“中國保健協會心理保健分會”,沒有再任命劉樹林,之前的職務自動失效。
工商信息顯示,“成都市應用心理學研究會”屬於社會團體性質,主管單位為成都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法人代表為劉樹林。該聯合會學會學術部一名李姓主任稱,劉確為成都市應用心理學研究會會長,她表示“在‘嘉年華’任教屬於劉樹林個人行為,與研究會無關”。這位主任還稱,“嘉年華”曾於2014年到2015年交會員費,成為成都市應用心理學研究會的會員單位,但之後沒有續費,不再是會員單位。
西南交通大學校黨委宣傳部回覆澎湃新聞的一份情況說明函稱,劉樹林並非西南交通大學教職工,也沒有被西南交通大學聘任的經歷。
多位學員受訪時表示,他們在“嘉年華”很少看到劉樹林。“很多人半年能看到他一兩次就不錯了,也不知道他什麼來歷,就是偶爾來講一兩節課就走。”
除了心理老師履歷造假,“嘉年華”在對外宣傳中也涉嫌類似問題。其官網表示,“嘉年華”是被國家教育部、文化部、司法部、衛生部、關工委等十二部委主辦的“中國校園健康網”認可、收錄,並推薦為青少年心理輔導單位、青少年網癮戒除機構。
中國校園健康網在其官網的簡介中,也自稱是上述十二部委聯合主辦的以教育資源為主的網絡信息傳播與共享平臺。
《中國新聞週刊》多次致電“中國校園健康網”頁面上留的聯繫電話,均被告知“打錯了”。查詢相關信息顯示,該網站主體只是一家民營公司——中天之玉(北京)投資有限公司。
有知情者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嘉年華”所謂的被十二部委推薦完全是無稽之談、混淆概念,有意誤導學員家長。
公開資料顯示,2005年,中國關工委、教育部、司法部、文化部、衛生部等十二部委聯合發起過一個名為“中國校園健康行動”的大型公益事業。該行動由中國關心下一代健康體育基金會和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健康體育發展中心負責實施。
“中國校園健康網發佈過關於上述行動的介紹,‘嘉年華’又在該網站做過宣傳廣告。之後,就自吹自擂為國家十二部委認可和推薦的機構,忽悠學員家長。”上述知情者稱。
在編教師“換馬甲”經商
“嘉年華”事件發酵後,其負責人“潘曉陽”尤為引人關注。在“嘉年華”網站上稱其“來自國家級重點中學,上世紀80年代末大學畢業後,即任職國家級重點中學的德育專幹,專業從事‘雙差生’的轉化工作,後從事心理學知識的學習和青少年心理研究,具有豐富的第一線培養拓展提升青少年素質及行為訓練的經驗。”
多位學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他們在學校,很少見到“潘校長”,不太知道他的履歷,平日接觸最多的是教導員。
此前,多位受訪學員及家長推測,“潘曉陽”疑與“成都市維爾彬青少年教育諮詢中心”(即“維爾彬”)的法定代表人潘昌全“有親屬關係”。多個信息源證實,“嘉年華”的前身正是“維爾彬”。
2007年6月28日,“維爾彬”註冊成立,註冊地址位於成都市金牛區,登記機關為原成都市金牛區工商局。一年後,“維爾彬”將地址遷到了郫縣(現“郫都區”)新民場鎮金柏村。
2009年2月,《成都商報》報道,三名“問題少年”在“維爾彬”接受訓練,因不堪忍受“虐待”出逃。他們聯繫媒體曝光稱,該機構存在“餓飯、打罵、性侵犯”等現象。
事件曝光後,原郫縣教育部門、工商部門、公安部門組成專人小組,對“維爾彬”調查。“維爾彬”門口的鐵絲網刺,也很快被公安機關責令拆除。
面對輿論和政府的壓力,2009年5月6日,潘昌全主動將“維爾彬”註銷。而同月,他便謀劃以“嘉年華”的名義“轉世”。
同年,國內某知名電視臺播出一檔名為《講述》的節目,其中提到,一名在外流浪4年多的“問題少年”小浩,經過一家矯正機構4個多月的艱辛努力,成功實現蛻變,變為乖孩子的案例。
節目雖未直接點名該機構的名稱,但從畫面以及出鏡的劉樹林、吳斯達(均是“嘉年華”重點對外宣傳的心理老師)等人看,該機構就是“嘉年華”。至今該節目完整視頻仍能在網絡搜索查看。
《中國新聞週刊》從畫面中看到,該視頻中出現的“維爾彬”負責人潘昌全與“嘉年華”負責人“潘曉陽”長相一模一樣。值得注意的時,該節目播出僅僅兩天後,即2009年5月21日,“嘉年華”的工商主體“成都市嘉年華健身服務公司”正式成立。
此舉被認為是“維爾彬”醜聞曝光後,潘昌全花重金請電視臺為自己洗白。從此“被上述電視臺重點報道”成為“嘉年華”對外招生的頭號招牌。“凡有學員家長來諮詢,‘嘉年華’必提上述電視欄目。”多位學員家長稱。
工商信息顯示,成都嘉年華健身服務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健身服務、心理諮詢服務(不含治療及醫學諮詢)、銷售健身器材。
《中國新聞週刊》從查閱到的2018年報中看到,該公司註冊資本為100萬元。股東分別為陳德鳳、陳德平,其中二人的認繳出資額分別為99.1萬(元)和0.9萬(元)。
上述信息看,作為該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陳德平認繳出資額佔比不足1%。工商信息顯示,該公司中,陳德平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陳德鳳任監事。
《中國新聞週刊》從學員家長提供的他們與“嘉年華”簽訂的合同發現,合同上共留有4個財務賬號,這些賬號的開戶人均為陳德鳳。但是,多個信息源證實,成都嘉年華健身服務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為“潘曉陽”。
郫都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中隊長鄢勇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經過警方調查,“潘曉陽”其實就是“維爾彬”的法定代表人潘昌全。他的真實身份是郫都一中在編教師,現在在校辦公室任職。
鄢勇稱,“嘉年華”的兩名股東也是潘昌全的親屬,陳德平系潘昌全的小舅子,陳德鳳是潘昌全之妻。為便於參訓人員諮詢問題,潘昌全還用自己兒子潘光博之名,註冊了郫都區“嘉年華心理諮詢服務部”。
郫都區教育局副局長陳鵬飛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潘昌全在郫都一中時用實名,在“嘉年華”他就搖身一變成為“潘曉陽”。這些年來,他在兩個身份之間切換自如,很多同事都不知道他在外經商。
“根據我們初步掌握的情況,他在郫都一中的上班記錄都是齊全的,有時請假也履行了正常的手續。11月28日,郫都教育部門已經對他進行了停職調查。”陳鵬飛表示,潘昌全是否會被開除出教師隊伍,甚至受到更嚴厲的處罰,還得看有沒有違法犯罪等問題。“但不管怎樣,他一定會被依法依規處理。”
陳鵬飛稱,“嘉年華”事件發生後,因為有學員舉報“潘曉陽”為郫都區在編教師,教育部門查遍了全區在編教師花名冊。“沒想到是潘昌全在外面給自己起了個化名。”
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李斌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經過查證,“維爾彬”註冊地在金牛區。2008年,潘昌全把“維爾彬”搬到郫都區新民場鎮金柏村,並租了該村十多畝地。2009年被媒體曝光後,他主動註銷“維爾彬”,隨即以其妻舅陳德平之名註冊“嘉年華”,繼續招收學員。“近日,我們給陳德平打電話,他一問三不知,他說他正在成都開出租車。”
《中國新聞週刊》此前獲得線索也顯示,陳德平多年前曾在成都市武侯區洗面橋巷農貿市場內開過一家鮮肉店。該市場一個商戶透露,陳德平的確在這賣過肉,“他現在主要的工作是開出租車”。
鄢勇說,僅根據目前郫都警方調查的情況看,除了潘昌全外,陳德平等其餘人員沒有參與實際經營業務。
取證難題
從“維爾彬”到“嘉年華”,在沒有辦學資質的情況下,“潘曉陽”為何能堅持十餘年才卸下偽裝?
受訪的郫都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除了與潘昌全善於“換馬甲”、用化名經商等原因外,還有多個因素。此前,市場監管部門到“嘉年華”的巡查都是圍繞食品安全,未發現其有問題。在此次事件之前,郫都網信部門都未發現有涉及“嘉年華”的網絡輿情。
郫都區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鵬飛表示,郫都區有一個巡查機制。全區各個街道辦、鄉鎮也都有專門的文教幹事,負責管理轄區內與教育相關的機構。“文教幹事屬於專職,進行不定期巡查。但是,此前也沒有發現與‘嘉年華’相關的問題線索。”
郫都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中隊長鄢勇表示,郫都警方梳理了相關警情,也是今年才第一次收到報案,稱“嘉年華”存在非法拘禁等行為。
多位學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他們的父母如同被洗腦一樣,覺得“嘉年華”是神一樣的存在,能把孩子引向正路。他們從“嘉年華”出來後,甚至不敢跟父母說自己遭遇,更不敢報警。“否則,裡面的人一定不會認賬,反而會說我們矯正得不徹底。父母還可能會再次把我們送進來。哪裡敢報警?”
鄢勇還稱,“嘉年華”是否存在虐待、吸毒、非法拘禁等行為,還需要進一步查證。目前警方尚未看到相關的視頻、照片或傷情鑑定報告等有力證據。
《中國新聞週刊》注意到,學員家長與“嘉年華”簽訂的《服務合同》的備註一欄中,特意強調“凡是有嚴重心理障礙或精神層面的疾病,尤其是需要相關精神類專家診斷、需要藥物治療的求助者,需特殊收費”。
有多位學員受訪時表示,“嘉年華”確實接收過有精神病、吸毒史的學員。鄢勇表示,判斷“嘉年華”是否收過有精神方面疾病的學員,需要有專業權威的鑑定機構鑑定。
他還表示,以前郫都警方的確到“嘉年華”開展過禁毒宣傳,但這不能作為警方知道“嘉年華”接收過吸毒學員的依據。“嘉年華”有工商登記,屬於社會機構,警方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會機構、社區、村莊等進行類似宣傳完全合情合理。
鄢勇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經過大量走訪調查。11月29日,警方已將“嘉年華”事件受理為刑事案件。但是從受理到正式立案,還需要一定的法定審查階段。
根據《公安部關於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刑事案件立案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日;涉嫌犯罪線索需要查證的,立案審查期限不超過7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法律、法規、規章等對受案立案審查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決定不予受案立案後又發現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發現原認定事實錯誤,需要追究行政、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受案立案處理。
鄢勇稱,現在警方在聯繫“嘉年華”學員過程中也面臨不少難題。“因為涉及個人隱私,很多人不願意配合警方,我們也無權強制要求他們來接受問詢。希望更多的知情者站出來。 ”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教授、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鬍光偉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注意到最近頻頻爆出有社會培訓機構疑有虐待學員的情況。他認為,這種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老闆純屬生意人。以前有一些戒網癮的機構,找一些所謂“軍事教員”,出了不少事。“如果家長確實對孩子的心理健康心存疑慮,應該到正規的心理診療中心檢查,再決定是否有必要到專業的機構進行治療”。
郫都區委一位官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目前,郫都警方正在對“嘉年華”的所有電腦和紙質材料中的文檔、照片、資料等信息,進行梳理取證。只有完整的證據鏈,才能更好地還原事件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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