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暴力催討8名被害人 一“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團伙在廈被判刑

臺海網12月1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葉曉菲 通訊員 廖榆良 林慧瑩)簽訂空白合同,抵押備用鑰匙,肆意認定違約……近日,由思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團伙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等5人分別被判處三年零五個月至一年零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各處罰金。

2017年7月以來,張某、魏某、曾某先後僱請甘某、段某、賴某(另案處理)等人,以一家汽車美容店為主要據點,在共同經營汽車小額貸款業務中,誘使被害人簽訂借款協議等一系列空白格式文書,並要求扣押汽車備用鑰匙、在車輛上安裝GPS。隨後,張某等人就以GPS信號異常、車輛軌跡異常、還款延遲等理由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用備用鑰匙將車輛開走藏匿,並要求被害人在短期內還清本金、支付高額的違約金和拖車費,否則就將被害人的車輛變賣。此外,張某等人還採取非法入侵住宅、上門討債滋擾等手段索要債務。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該組織通過上述套路,先後對8名被害人實施了詐騙、暴力催討等違法犯罪行為,詐騙數額共計14萬餘元。

2019年10月21日,思明區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張某、魏某、曾某、甘某、段某犯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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