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含有害成分鈹的金屬烤瓷義齒 汕頭一被告人獲刑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牙齒矯正、補牙、種牙等口腔護理被大眾接受,有一些人就是看到口腔護理的市場前景,開設車間僱傭他人生產、加工、銷售含有害成分鈹的金屬烤瓷義齒,最終因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受到法律的懲處。日前,廣東汕頭龍湖法院一審判決了一宗這樣的案件。

據汕頭市人民法院12月17日介紹,自2018年2月初始,被告人繆某輝在沒有取得《工商營業執照》、《醫療器械註冊證》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情況下,租用汕頭市龍湖區夏桂埔某處作為車間,購置了烤瓷機、手磨機、拋光機等機器,僱用十名技工在上述車間內生產、加工定製式金屬烤瓷義齒,並通過涉案人員張某雄等人予以銷售。

同年4月至5月9日期間,被告人還招攬其堂弟協助其接收牙模及寄送義齒。

至同年5月9日止,被告人以上述方式生產、加工、銷售義齒,累計銷售金額為137942元。

同年5月9日,汕頭市龍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同汕頭市龍湖區工商局、汕頭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龍湖分局、龍湖區龍祥街道、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龍津派出所對位於汕頭市龍湖區夏桂埔的義齒生產廠進行檢查,現場抓獲被告人,同時繳獲手磨機、清洗機及生產原材料、義齒半成品、義齒模具、銷售單據及銷售憑證等物證一批。

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大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鑑定,生產原材料鎳鉻合金中含有害成分鈹,其含量不符合GB17168-2013《牙科學固定和活動修復用金屬材料》標準;齒科藻酸鹽印模材料的形變恢復值不符合YY1027-2001《齒科藻酸鹽印模材料》行業標準;上海紅旗多層色合成樹脂牙中牙齒表面變粗糙,切緣有缺損不符合YY0300-2009《牙科學修復用人工牙》行業標準。

經北京大學口腔醫學院口腔醫療器械檢驗中心鑑定,現場繳獲的鎳鉻合金烤瓷橋(半成品)含有害成分鈹,其含量不符合GB17168-2013《牙科學固定和活動修復用金屬材料》標準。

龍湖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繆某輝違反國家產品質量管理法規,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並予以銷售,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鑑於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自願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最後,法院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悔罪表現及其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和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判決被告人繆某輝犯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七萬元。

(北青報記者 郭琳琳 實習記者 郝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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