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油耗子”盯上大貨車,幾分鐘抽空一箱油

文/圖 羊城派記者 文聰 通訊員 陳婉筠

剛加滿油沒多久的大貨車停靠在路邊,第二天早上發現不僅油表儀被撬爛,油箱也被抽空了。據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19日通報,此案為兩個“油耗子”所為,被告人藍某和譚某的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和十個月,並各處罰金若干。

東莞:“油耗子”盯上大貨車,幾分鐘抽空一箱油

被偷了油的大貨車油箱


幾分鐘能抽完一箱油

2019年3月的一天早上,東莞市公安局大嶺山分局的民警接到貨車司機張某報警電話稱,他昨晚11點把貨車停放在路邊後,就在貨車裡休息。次日凌晨4點鐘醒來,發現貨車打不著火。下車檢查看到油箱的油表儀被撬爛,油管也被割斷了,剛加滿的一箱油所剩無幾。他駕駛的大貨車油箱容量是400升,加滿一箱油差不多要2500元,油被偷空就等於白乾了一個月。

類似張某這樣被盜的警情,大嶺山分局已接到過多起。後經過民警的技術偵查,發現藍某和譚某有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2019年3月18日,涉嫌盜竊的藍某、譚某被抓獲歸案。

經審訊,藍某、譚某是外地到東莞務工的老鄉,為了獲取財物,他們動起了歪腦筋,合謀盜竊停在路邊貨車的柴油。他們給一輛小轎車加裝了抽油泵,改裝成專門的盜油車,並更換假車牌,待貨車司機熟睡或離開貨車時作案。從撬開油箱、割斷油管再到抽完油,只需要短短几分鐘。作案完成後再,把盜竊得手的柴油運到附近一個銷贓窩點進行銷贓。


其中一人有盜油前科

經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查明,2019年2月至3月,被告人藍某和譚某在東莞市大嶺山鎮、大朗鎮偷貨車油箱的油共8次,二人所盜竊的柴油價值共計1.2萬餘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藍某、譚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藍某曾因盜竊貨車油箱的油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刑滿釋放後一年,即再犯盜竊罪且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繫累犯,可見其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較大,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藍某、譚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以從輕處罰。

12月16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被告人藍某、譚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判處藍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譚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各處罰金若干。

法庭提醒,各位司機在夜間休息時,最好將車輛停放在有人值守或者有視頻監控的停車場處,避免停放在偏僻、空曠的路段,有條件的應加裝油箱防盜裝置,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來源 | 羊城派

實習生 | 區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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