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羽流雲
淘保豆丁,專注健康保險!
保險作為一份長期性的投資,投保時間越長,收益就越大;相反投資週期越短損失就越大,所以買保險一定要選擇好的公司、好的產品。
一年繳費1萬多,退保只有幾百塊錢合理嗎?
個人認為:合情合理,但是不划算。
保險合同作為雙方約定權利、義務的重要載體,是受法律保護的,因為保險合同需要在中國銀保監會進行登記備案,如果保險合同不公平、公正,那麼銀保監會都不可能審批通過的,既然你簽字認可保險合同內容,那麼按照合同約定,退保只能退保單的現金價值。
什麼是現金價值?
現金價值說簡單一點就是:假如你退保,那麼你這個保單值多少錢。
通常情況下,如果想讓現金價值達到累計保費的話,最少需要20年以上。也就是說你繳費20以上才有可能拿回你所交的保費本金,雖說沒有產生利息,但是這20年的保障就相當於付利息了。
所以保險期間越短,現金價值就越大小,一定要選擇好的公司和產品。儘量避免退保,因為退保就意味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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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保豆丁
我花1萬多保費購買的保險,現在要退保,保險公司說只退現金價值幾百塊錢?這合理嗎?為什麼?
你好,這裡是“話險為簡”,幫您的保險難題化繁為簡!
首先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和不解,因為任何人面對這個情況都會不願意接受的。
如題,退保給你的錢,無論是多少,只要是現金價值對應的數目,就是合理合法的,通俗的講,你的保費雖然是1萬多,只要你查詢到的現金價值是幾百,那就是你的退保金!
至於原因,在專業的角度來看,就是產品開發時,這個現金價值就是通過精算師的設計,已經定下的! 但這樣的結果,相信不是你想了解的!那下面我就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為你說明一下!
一、從法上講
現金價值是你在簽訂的保險合同上就註明的,也就是你成功的購買這份保險,就默認是接受這個現金價值的!所以它是合法的!(下圖即是保險合同中某產品的現金價值表)
二、從理上講
你購買這份保險,在猶豫期內(20天)是無償退保的,也就是會如實返還你的全部所交保費的,換句話說保險公司,非常合理的設計了這一點,它考慮到如果客戶通過對保險合同的解讀,產生了產品的異議,保險公司會維護客戶應得的權利的!
另外給你一個更好理解的模型,你這個保險的保額應該是20萬以上,也就是如果發生理賠後保險公司會賠償你20萬元的現金,而你交的只是1萬多的保費,保險公司替你承擔了19萬的風險。反之,你退保的話,你也需要承擔相應損失的!而你退保之後減少的保費,就是你需要承擔的損失!
再給你舉個例子,你新買的車花了10萬元,只要轉手一賣就成2手了,也會有損失的,相信這點你是理解也能接受的,因為這是作為一個消費者,都應該明白並且理解的商業邏輯!
你現在之所以有不解,其實是你對保險產品的誤解!
所以綜上所述,幾百元的退保金是合理合法的,我知道你依然不想接受,可事實的確如此!
最為8年的資深保險從業者,我只希望客戶自己可以多懂一些保險,對保險有正確的認知和觀念,就不會產生那麼多的矛盾和糾紛了!
我們買個手機,都會做一些瞭解和學習呢,更何況買交費幾十年的保險了,所以對保險的瞭解,應該是每個人都必須瞭解的常識!
如果我的解答能為您多一份幫助和支持,就是我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如果您還有其他的問題可以評論區留言給我,或者私信給我,我們共同學習交流!
“話險為簡”的宗旨就是帶您破解保險迷思,領悟保險真相!
話險為簡
1、為什麼退保,只退現金價值?
明明自己沒出險,又交了那麼多錢,退保時保險公司不僅不給利息,還只退一點現金價值,合理嗎?
深藍君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只要過了猶豫期,退保只退現金價值,是完全合理的。
因為不論是否出險,保險公司已經真實支付如下兩種成本:
保障成本:你沒出險,不代表其他人沒出險,保險本質就是風險均攤,要為出險的人支付保障成本。
運營成本:每銷售一張保單,保險公司都要支出人力、辦公、客服回訪等銷售成本,只要保險公司運營,這些成本每天都在發生。
所以退保不要以為保險公司佔了便宜,實際上保險公司也很委屈的。
在《我交的保費,保險公司都花到哪裡了?》一文中,深藍君介紹了保費構成原理。
其實國外很多重疾險前兩年現金價值都為 0,退保一分錢也拿不到,國內公司已經很照顧盲目投保的用戶了。
因此大家投保時,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不要因為衝動買錯了保險而蒙受損失。
2、什麼是現金價值,哪裡來?
通常情況下,只有長期保險才有現金價值。
保險公司將終身要交的保費,均攤到了 20-30 年繳費,且每年保費相同(即均衡保費)。
如此一來,前期我們交的保費,在扣除保障成本、運營成本等費用後還有剩餘,這部分被保險公司存起來,就形成了 現金價值。
終身重疾險、定期重疾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年金險等,這些長期型保險都會產生現金價值。
而一年期保險,比如意外險,由於採用自然費率,每年交的保費主要用來支付保障成本,沒有儲蓄功能,也就不會產生現金價值。
下面深藍君將會分析不同類型的長期險現金價值的差異,看看現金價值是否是選擇一款保險的關鍵。
二、消費型重疾,現金價值重要嗎?
首先看下消費型重疾險,這類保險比較實惠,相同預算可以獲得更高保額,深藍君過去測評過很多了,自己也買了不少。
那麼,現金價值的多少,是選擇一款消費型重疾險的關鍵嗎?
情況 1:消費型重疾險——保到 70 歲
先看保到 70 歲的情況,深藍君選取了 3 款熱銷的消費型重疾險,進行對比分析:
復星聯合康樂 e 生 C 款
復星聯合達爾文 1 號
百年康惠保重疾險
以 30 歲女性,重疾 50 萬,交 30 年保到 70 歲為例,這幾個產品每年繳費相差不大,都是 3000 元上下。
三款熱銷產品現金價值走勢基本相同,具體見下圖:
可以看到,三款產品現金價值都在交完保費後( 60 歲左右)達到最大,隨後 現金價值在 70 歲下降至 0 。
這也是大多數保定期的消費型重疾險共同的趨勢,同理還有定期壽險。
因此深藍君建議:如果想買保到 60 歲或 70 歲的消費型重疾、定期壽險,不用考慮現金價值。
很多人擔心,買消費型重疾保到 70 歲,提前身故怎麼辦?這種情況是可以賠付現金價值的。
舉幾個常見的例子:
達爾文 1 號:保障責任寫明身故賠現金價值;
康惠保:免責條款中,寫明身故賠現金價值;
康樂 e 生:雖條款中未寫明,但深藍君和保險公司反覆確認過,如果在保障期限內身故,可以退保提取現金價值。
還是那句話,買保到 60 歲、保 70 歲的重疾險,個人認為不用關心現金價值。
情況 2:消費型重疾——保終身
很多人都以為消費型重疾無法保終身,這其實是一個很大的誤區,目前市面絕大多數消費型重疾,都是可以保終身的。
我們以 30 歲女,重疾 50 萬,交 30 年,保終身為例,來對比一下 3 款消費型重疾的現金價值。
可以看到:
康惠保、康樂 e 生,保終身與保到70歲趨勢相同,都是現金價值在 80 歲左右達到最高點,在 106 歲又下降為 0。
而達爾文 1 號就比較特殊,尤其是 60 歲之後,現金價值持續提升,在 105 歲時趨近保額。
活到 105 歲似乎有點不現實,我們以活到 80 歲來看:
可以看到,在保費相當的前提下,達爾文 1 號在 80 歲時現金價值明顯更高一些。
假設 80 歲身故,達爾文 1 號能獲得 28 萬的現金價值賠付,另外兩款都是 18 萬左右。
因此如果你想選擇保終身的消費型重疾險,達爾文 1 號是值得考慮的。
具體選擇哪款產品,其實並沒有標準答案,深藍君能做的就是把各種情況分析出來,大家自己決定。
三、儲蓄型重疾,現金價值重要麼?
表面都是重疾險,實際上產品差異是很大的,除了消費型重疾險,我們再看一下儲蓄型重疾險。
目前市面上常見的儲蓄型重疾險,都含有 身故責任:
不僅罹患重疾可以賠付保額,身故也能賠保額。
例如:國壽福、平安福、太平福祿康瑞、弘康哆啦 A 保等,都是儲蓄型重疾險。
對比了多款終身重疾的現金價值,為了簡單說明問題,我們選取其中 3 款產品為代表:
國壽福至尊版
天安愛守護 2019
弘康哆啦 A 保
我們以 30 歲男性,交 20 年,保終身為例,考慮到作為消費型重疾:達爾文 1 號的現金價值比較有優勢,因此也將該產品加入對比。
可以看到,終身重疾險的現金價值持續上漲,最後趨近保額,這是和消費型重疾的本質區別。
對於偏愛儲蓄的國人而言,儲蓄型重疾在後期現金價值明顯高於消費型重疾,這也是絕大多數終身重疾險的普遍特徵。
如果七八十歲還沒出險又急需用錢,可以選擇退保拿回現金價值,自由使用。
某些代理人所說的:有病賠錢,沒病到七八十歲返本,很多就是指退保,而一旦退保保障就沒了。
如上圖中,終身重疾險,現金價值趨勢比較相同,那麼保障又是怎樣的呢?一起來看看。
可以看到,這幾款終身重疾險,雖然現金價值相似,但保障、保費都差異非常大。
因此,如果大家預算比較充足,想選擇一款終身重疾險,個人建議重點關注保障,現金價值也並不是要重點考慮的。
另外,關於達爾文 1 號,雖然在消費型重疾中現金價值比較突出,但相對於終身重疾險增長速度會稍微慢一些。例如:
在 80 歲時,幾款終身重疾險的現金價值基本在 40 萬以上,而達爾文 1 號約 28 萬。
但達爾文 1 號的價格,保費都不到國壽福的 40%,因此綜合來看還是比較有優勢的。
四、選擇理財險,現金價值很關鍵?
相比保障類的保險,年金險則是一種儲蓄性質非常強的產品,基本上沒有保障功能。
而現金價值對於一款年金險是非常重要的,但由於年金險的複雜性,還需要考慮很多其他因素:
主險的現金價值是多少?
萬能賬戶現金價值是多少?
每年固定領取多少錢?
固定時間點領取多少錢?
在《 2019 開門紅年金險對比分析》一文中,深藍君就詳細的對比了各種年金險的差異。
點擊我頭像,在主頁私信回覆:年金險,就可以看到詳細的文章。
說實在的,即便我這種“保險老手”,拿到一款年金險也要仔細演算很久,才能明白產品到底怎麼樣。
對於普通人消費者來講,理財型保險(年金險、教育金、養老保險)等,我覺得設計得過於複雜了。
除此之外,保險是用來解決我們問題的工具,目的不同,選擇產品完全不同。
有的人想通過保險強制儲蓄
有的人不在乎收益,只追求安全性
有的人只是想準備一點老年固定現金流
正因為目的不同,挑選的產品側重點、產品形態完全是不同的,所以也不能只盯著現金價值看。
總之,年金險是一種非常複雜的保險產品,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看《一文讀懂年金險》這篇文章。
五、現金價值,還有什麼作用?
1、保單貸款
保單貸款是投保人的權力,相比其他貸款方式,保單貸款的優勢在於:不查徵信和流水、還款方式靈活、年化利率低等。
而保單貸款之所有如此便利,並不是保險公司有多慷慨,而是這筆錢本來就是我們的,只是以不退保為前提,暫時取出來週轉而已。
如果想了解更多關於保單貸款的內容,可以看看《真沒想到,保險還能這樣用?》這篇文章。
2、減額交清
如果我們不想繼續繳費,退保損失又拿不回多少錢時,這份保單就可以考慮減額交清。
減額交清,就是將現金價值用來一次性抵扣保費,以後不用再交費了。這時候雖保障還在,但保額會相應減少。
更多關於減額交清的內容,可以看看《如何退保最划算,保險退保有哪些技巧?》這篇文章。
3、墊交保費
當我們忘記繳費時,有的產品如果設置了自動墊交,保險公司就會用現金價值去墊交保費。
後期我們只需補交保費和利息即可,這也保證了不會因某些意外導致保障中斷。
幷州阿健
過猶豫期退保,只退現金價值,這是合理的。
首先,講一下現金價值的概念:是指帶有儲蓄性質的人身保險所具有的價值。在長期壽險契約中,保險人為履行契約責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數額的責任準備金。當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內因故要求解約或退保時,保險人按規定,將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減去解約扣除後的餘額退還給被保險人,這部分餘額即解約金,亦即退保時保單所具有的現金價值。一般,在保險合同中都明確闡釋了現金價值的具體數值。
其次,明白了現金價值的概念,就知道過猶豫期退保,就是退的當年度的現價。這與所交保費多少是沒有關係的。舉例:27週歲,女性,年交5100元保費,20年交,某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現價表如下附件1:
可以從表中看出,年末的現金價值是非常少的。
最後,提醒大家,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退保規則一定要明白,弄清楚這個保險適不適合自己,買保險是為了給自己解決問題,買了一份保障,並不是製造問題。如果後期是急用錢想退保,也可以採取保單貸款的方式,這樣保單繼續有效,也解決了燃眉之急,減少自己的損失。
谷小河
合理,但是對您來說確實損失不少。
買保險,本質就是雙方在最大誠信原則的基礎上籤訂了一份合同,投保人按照規定繳納保費,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承擔支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某天單方說不想交保費了,那按照保險合同,保險公司把現金價值退還給投保人也是按照合同辦事。
誰違約,承擔違約責任,這不就是公平的契約精神嗎?放在買保險上,難道就變得不合理了?
下面講講為啥現金價值只剩下幾百元了
不少投保人可能很疑惑,1萬多怎麼就剩下幾百元了,那部分錢去哪裡了?
那部分錢去了這幾個地方:給賣保險的發佣金,其他銷售費用(比如廣告等),管理費用(發工資,交稅,租辦公場所等)等等。
每份保險的現金價值前幾年都是很少的,投保人退保時間越早,退回的金額比所交保費少了很多,因此,買保險一定要想好了,不要輕易退保,否則肯定是有損失的。
再講講現金價值
在保險期限較長的人壽保險中,由於採用躉交保費或均衡純保費制度,保單項下積累有一定的責任準備金,被保險人要求退保時,保險人從責任準備金中扣除一定的退保手續費,餘額即作為退保金 (亦稱“解約金”) 退還給被保險人或投保人。
躉交保費的人壽保險單可隨時提出退保,領取退保金; 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人壽保險單,交費滿一年或二年後,可隨時提出退保領取保險金,這類保險單在退保時能夠領取的退保金數額,就是該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三木話險
很多人在聽到這個問題的最終結果後第一反應就是不理解,為啥我投進去的保費退保就變成了幾百塊錢?還美其名曰的把退換的錢叫做現金價值,不論怎麼說那不都是坑嗎?反正我投進去的一萬多的保費錢轉眼之間就剩幾百塊了,感覺有種店大欺客,自己是弱勢群體,被愚弄、上當受騙的感覺。
出現這種情況換作別人心裡都不會好受,筆者也很理解樓主這種心情。但是我們要從另外的角度去分析一下是否合理。
首先不清楚樓主購買的是那種險種,按樓主所繳納的保費來看要麼是一種涵蓋了主險是重疾和意外並附加了各種輕症和意外的保障很全面的人身保障險種,要麼就是另外一種所謂的既能保障疾病還能保障意外並且兼顧理財的萬能型分紅理財險。
但是無論你購買哪一種保險,公司都會要求從業人員為客戶講明厲害關係,也就是如實告知義務。業務人員會按監管要求調查投保人的家庭收入、職業有無病史等情況,還會告知投保人的權利義務,比如購買保險的保險責任以及免責條款,購買重疾時兩年內有無大病住院史,需要90—180天的等待觀察期等。另外會明確告知購買保險後回走最長20天內的猶豫期,猶豫期內退保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另外合同簽訂時會要求必須要投保人、被保人本人簽字,後續還會有保險公司的回訪電話以確認是否是本人簽字並知道自己的權益。
如果是你本人的簽字,保險代理人也為你如實講述了保險條款和責任義務,你還通過了電話回訪,說明你已認可了保險合同,在過了猶豫期退保那隻能退換現金價值了。
因為如果一個人購買的保險裡面有意外終身壽險,即使他在20天的猶豫期內不幸發生的身故,保險公司也會賠償他相對應的保額的。保險公司也承擔著相應的責任的。這樣我們想想只能退還現金價值也就會釋然很多了。按保險法去執行的條例和行為那不僅僅是合理一說,還是合法了。
再想想平時我們所購買的車輛交強險和車損商業險,一年下來也是萬把塊,但是到頭來沒發生任何問題那也是一分錢也退不回來了。想想這種保險,再想想保護我們的保護神保險,能讓我們一路平安,不是更好嗎!
平安中國董彥濤
我是野豬,我來回答。
先說答案:這是合理的!
再來說說為什麼合理?
我們先看看什麼叫現金價值?
在壽險當中,由於交費期一般比較長,隨著被保險人的年齡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將越來越高,保險費率也必然逐漸上升直到接近100%,這樣的費率,不僅投保人難以承受,而且保險也已經失去意義了。為此,保險公司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採用"均衡保費"的辦法,通過數學計算將投保人需要交納的全部保費在整個交費期內均攤,使投保人每期交納的保費都相同。被保險人年輕時,死亡概率低,投保人交納的保費比實際需要的多,多交的保費將由保險公司逐年積累。被保險人年老時,死亡概率高,投保人當期交納的保費不足以支付當期賠款,不足部分將正好由被保險人年輕時多交的保費予以彌補。這部分多交的保費連同其產生的利息,每年滾存累積起來,就是保單的現金價值,相當於投保人在保險公司的一種儲蓄。——百度百科
再來看看,為什麼現金價值比較低?
第一,因為需要扣除保障期內均攤的保費
保險說到底是一種互助機制,保費都是經過經驗測算得出。看起來,退保前我並沒有發生保險責任,沒有獲得給付,但是在這期間保險公司是承擔了保障責任的,一旦發生保險責任,保險公司是要按合同給付的。所以,這期間的保險費是需要扣除的。
第二,因為要扣除掉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
運營成本這塊才是大頭。保險公司的利益來源是死差+利差+費差這三差之和。其中的費差是指保險公司預定的運營費用和實際的運營費用之差,也是一個公司經營管理效率的重要指標。
運營成本包括:場地的租賃,內勤員工的工資福利,外勤員工的佣金支付,公司內外勤員工的培訓,業務推動激勵費用,外勤員工的福利——基本法,廣告費用,各種證照的獲取。。。總之,這塊費用是一個保險公司正常運作的經營成本,非常巨大。
現金價值看起來比較低,是因為保險公司需要扣除掉以上2筆費用,所以,這種規定是合理的。
一般在投保之前,業務員都會告訴客戶,一旦退保是要承擔損失的。這在保險法上也有明確規定。同時,客戶購買保單之後,保險公司的回訪電話也會重點提示到這點。要想在退保的時候沒有損失,除非在保單的猶豫期內退保——一般是客戶簽收保單之日起十天,有些公司規定是十五天。
超出保單猶豫期退保,就只能退回保單現金價值,這在保險合同上都有非常明確的載明。您可以在自己的保險合同上,清楚的查出自己退保可以退到多少錢。
我是野豬,希望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險道求生的野豬
那我說點兒自己的想法:
1.首先咱們買的是保險,而不是存款。
存款的話還要看是否是定期還是活期?
相同一個道理。
保險之所以頭幾年現金價值特別低。因為保險不僅要用保費去運行、去投資、還有客戶關注的槓桿。還有一部分要交給保監會進行保險保障基金。來保證保險行業的正常進行。
這裡的每一項都需要費用。當然也包含著,有的公司要去打廣告的成本。
2.保險是強制性的。
因為這是為了規避人類的心理弱點,每年固定交一定的保費是給自己強行留存下來的錢。來防止人性的貪婪僥倖等心理,如果這些錢放在自己兜口會什麼樣子?會不會用於旅遊?買車?聚會消費?等
那麼那就不叫買保險。
那個地方應該叫做銀行,那叫存錢。
3.合同約定。
在簽訂保險的時候多少錢?交費多少年,在設計之初,你是同意的。你認為你在這個期限內,你肯定每年都會交這麼多錢。保險公司也認為你會交這麼多錢。
但是剛買完沒兩年,您現在想退保了。這是什麼原因呢?
無論什麼原因,那您是否產生了違約?
原本保險公司,假設我每年都會有一筆錢進賬。但是您斷繳了,保險在這筆保費的設計投資,也就沒有了。那麼這個損失由誰來承擔?
肯定是由違背了合同約定的人來承擔。
4.保單是有保單貸款功能的。
也用於自己,遇見一些情況需要用錢。但是保險是個長期性的產品。很顯然,您繳的產品類型的確現價不是很多。這可能在產品設計之初就有一些不同。可能是您的業務員沒有詳細瞭解您的情況。
5.產品您為什麼要退?
現在生活的人,都會需要自己來購買一些商業性保單,來保證自己生活品質的不會下降。現在也有的人是想買保險,但是因為身體原因已經買不了了。您因為什麼?而想選擇了退保?
6.保險有的是儲蓄型的。
我雖然說不知道你買的是什麼產品。但是1萬多保費絕大多數應該是重疾的儲蓄性。
雖然在短期內是不能現金價值等於或者大於交保費的。但是長期來看。大概30年左右,現金價值是等於大於已交保費的。
你用的是已交保費的利息來保障30年的風險成本。也是不錯的選擇。
保險是一個不錯的金融產品。雖然不能在繁榮時錦上添花,但的確可以在危難時雪中送炭。
買保險是個專業技術活。買的時候需要謹慎。退的時候更需要謹慎。同時需要一個更為專業的人去為服務。
金融行業8年
年初的時候,大家都被這段視頻刷屏了。一瞬間"買保險嗎?交6萬賠5萬的那種""保險就是騙子""保險就是這也不賠,那也不賠"各種梗層出不窮,於是各種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推波助瀾眾口誅筆伐斥責保險公司的種種惡行。什麼"交錢時候容易,理賠難"業務員各種窮追不捨,噓寒問暖,簽完單之後卻連人都找不到當你明確拒絕不買的時候,各種變相詛咒,那誰誰誰就是當初沒聽我的話給閨女買保險,後來得了白血病。誰誰誰沒聽我的話買保險,出車禍了。......各種聲討,不一而論保險本是個很好的風險對沖工具,造成如今這樣人人喊打的局面,箇中緣由。一兩句話也未免說不清。就借一個客戶退保的事件,來講講不被大多數消費者瞭解的東西吧。
月初的時候,有個好友來諮詢我退保的事情。說是2017年的時候,家裡有個親戚在X安做代理人,經不住各種軟磨硬泡,都是親戚也抹不開臉面。同時呢,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也確實需要一份保險。於是就購買了親戚推薦的X安福系列產品。買完之後不久,親戚就從X安離職了。今年閨女出生,就想著也給閨女配置一份保險,於是便找到了我。瞭解家庭情況之後,我便推薦了一個常規的定期+終身重疾險+住院0免賠的方案每年的費用在6000多,重疾的保額在130萬由於孩子還小,就沒有加意外,可以等大一歲在加。跟寶媽溝通完之後,她很吃驚。因為之前在和其他幾家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討論方案時,每個人給出的重疾保額50萬,加上各種其他類的附加險,價格都9000多了。驚歎於不同產品的差距之大,遂想起老公的那份X安福,拿出來一算賬就覺得有點不對,30萬保額,30年繳費,總的繳費額度接近26萬,用26萬去保障30萬,意義何在呢?雖然前期有一定的槓桿,但是槓桿也太低了於是便發生了標題的那一幕,退保。結果交了2年的保費,退回了1800元左右。如果是去年就退了,才只能退幾百塊。便問我,為什麼交了16000多的保費,才只能退這麼多錢?
其實,我在01年做過一段時信誠人壽業務員,培訓過相關知識,然而,這些培償條款基本上只對公司有利,比如有一個意外險,保額50萬,年費110,但是坐任何交通工具免責,不可喝酒,總之是限制條件蠻多的,正常人想得到這筆培款我沉得挺難。
不用討論社保和保險,一個非商業,一個商業保險,醫療費為什麼這麼鬼?估計是醫療設備還沒有完全國產化,加之個別醫生明知故做,沒條件的上社保就行,商保我看就算了,有空還不如多練練,少進一次醫院為好。
一等保護
猶豫期後退保,只退現金價值,這是合理的
01
現金價值
這裡的現金價值是指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
也就是退保時,保險公司退還給客戶的保險費
02
退保時,為什麼只能退現金價值幾百塊錢?
從客戶簽收保險合同次日起,有20天的猶豫期(不同保險公司猶豫期的天數不同,這裡以平安人壽為例)。在猶豫期內退保沒有損失,在此期間內退保,保險公司將退還給客戶全部保險費。猶豫期後退保有一定的損失,過了猶豫期退保,只能退保單的現金價值。
猶豫期過後,此張保單的保費將進行多方分配,保障成本、運營成本等,扣除這些費用後剩餘的部分才是保單的現金價值,而這些費用在前期佔比比較大,所以對應的保單現金價值的金額也就比較小。
03
保險具有法律效力
保險合同是保險公司和客戶簽訂的協議,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論是保險公司還是客戶都必須遵守合同約定。
合同中列明瞭保險公司、客戶的各項權利、義務
按時繳納保費屬於客戶應盡的義務。每份保單的繳費期限在合同中都有列明,若客戶在中途退保則屬於毀約行為,應承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