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理賠時查出投保人十年前曾患病所以拒賠,那為何不在投保時去查?

貪嗔痴狂99


首先確定下保險公司的性質,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他是盈利機構,所以你和保險公司之間簽署的保險協議就是你們達成交易的憑證,一切都需要按照憑證內容進行交易。

對於這個問題:

有時候理賠時查出投保人十年前曾患病所以拒賠,那為何不在投保時去查?

因為保險公司的盈利肯定是因為投保人群中大部分人不出險而產生的,這就導致了投保人群和理賠人群的數量差別。如果選擇投保前查驗,就會造成保險公司承保的成本。從而導致保費大幅度上漲。你要知道,出險之後的查勘是根據投保行為,投保時間以及賠付金額來判斷查勘的力度的。如果是單一長期投保之後發生小額理賠行為,基本上查勘就會很輕鬆,成本也會比較低,而如果是短期內大量多公司投保之後,剛過等待期就出險理賠大額保險金的,肯定會不惜成本的加大查勘力度。如果在投保前進行查勘,無法控制查勘力度。這樣對於保險公司的風控不利。所以一定要好好閱讀投保前的健康告知,符合告知再投保。不要相信什麼所謂的“兩年不可抗辯條款”,買了2年以後不管投保之前的既往病史是否符合健康告知都能賠。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是建立在最大誠信原則之上的,換句話說,如果違反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合同本身就是不成立的,更不要說之後的其他條款裡。


松鼠大叔一枚


都是屁話,你保險公司為什麼不讓投保人在投保前交健康體檢報告,合格你給他投保不合格給講清楚,這難道不是保險公司應該依法做的嗎?把責任都推卸給投保人,規則是你們定的,這他媽合理嗎?我看保險公司就是在其騙投保人。老百姓的生活道路處處是陷阱,真難呀。


瑪雅人198


天哪,對於保險問題本來不想回答,因為不太熟悉,但看到一大堆回答及評論除了吐槽就是狡辯的偽專家,居然沒有一個人知道新保險法有不可抗辯條款,即自保險合同成立起滿兩年的,不論投保人當初是否患病,是否滿足合同要求,只要出險保險公司都必須理賠!所以題主的問題現在已經不成立。


正文徵武


1去調查既往疾病是需要人工成本的,您願意給嗎?

2人工成本涉及到契調員跑多家醫院調原始檔案,這些檔案都沒有電子記錄的,需要人工花很多時間。試想一下,每個投保的人都去調查,保險公司哪裡有那麼多契調員,全國每年投保件數超5000萬件,忙不過來的。

3如果您願意給幾百元先去調查一下,那保險公司還不如讓您提供近期全身體檢報告呢,如果投保前強制體檢,那女性可遭殃了,超過30歲的女性,乳腺增生/結節的概率高達70%,一旦留了異常記錄,就會大概率出現責任免除的問題,本來保險公司沒證據拒賠的,結果竟然讓保險公司有證據提前拒保了!得不償失!沒異常記錄的群眾趕緊買保險吧!保險公司不可能有證據拒賠您的!

4.綜上,節約成本,節約時效的最佳方式就是最大誠信如實告知原則!

5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一般都不會有什麼糾紛,有糾紛的都上了新聞而已,而且大部分都是不專業的媒體錯誤解讀,搞的大家都以為是保險公司的錯,搞的大家都以為只要理賠都有糾紛一樣!全國每年理賠超過1萬億,各家保險公司獲賠率都超過了95%,拒賠的情況大多都是沒有買全,小部分是既往疾病,真正要打官司的是幾個別案子

6可以在我寫的文章瞭解更詳細內幕https://m.toutiaocdn.com/group/6769191269596922375/?app=news_article×tamp=1576978378&req_id=201912220932570100260771971FF58C9D&group_id=6769191269596922375

會掃除您各種對保險和保險行業的疑惑與質疑!


波波老師講保險


我親身經歷,華夏保險購買大病險。十幾年前肌酐偶爾升高,102基本在正常範圍內。因藥物中毒引起突發性腎衰竭,保險公司以十幾年前肌酐升高為由拒絕賠償。單位出面多次交涉無果,後全省公司四萬多人第二年轉其他保險公司。從這件事開始再也不相信中國的保險公司了!算了,保險根本不保險[發怒]


蒙古族頭飾


提起這事,我就一肚子氣,當時找我投保的時候,又請我吃飯,又說好話,根本就沒有提給我檢查身體的事兒,後來他們真有病了,我去找他理賠,他說以前我得過這種病,最後找熟人把我以前投保的錢給我退回來了,所以保險公司就是騙子,誰都別信他?


信息有變


我本人就是一個受騙上當者,我04年在太平洋購買了一份80種重大疾病保險,年交六千四百多元,18年得病留醫住院,結果沒有買對一樣病險,可想而知,買保險就是同等於買福利彩票,一句話說白,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是騙子?


太陽西斜a


你開玩笑,投保時去調查萬一查出投保人不符合保險條款這筆生意不就泡湯了麼,你讓保險公司怎麼去賺錢。保險公司的套路就是投保時說的天花亂墜,理賠時跟你談談中華文字的博大精深


叫我直腸人


保險拒賠理由多得去了,我一次因左腹部隱痛入院,出院時也沒查出什麼原因,說是功能性什麼的,因病歷上有一句好多年庝過,保險公司說是老毛病拒賠,是的,小時候吃飽飯走急路就會肚子疼,試問,誰沒肚子疼過?誰設發過燒?這兩條就會成為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誰躲得過?


子呤


交錢當然不用調查,賠錢那可得好好查查,查不出來也得想個好辦法拒賠。我就不信保險,但是保險業務員神通廣大呀,直接找到老孃那一陣忽悠,老孃給我買了,事後我知道了翻看保險合同,我以前住過院,不符合理賠條件,合同承諾交五年錢可以退錢不扣手續費,再過兩年就到了,到時候看看能不能退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