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和重疾險都屬於健康險,可以只買其中一種嗎,如果不行,那為什麼呢?

Mrs_Ma


可以啊,不買都行。保險種類有很多種,每種保險設計的保障風險都是不同的。是否購買哪種需要根據自身情況來定。比如說家庭情況健康情況,預算等等。

醫療險是一種補償性保險,一般是以住院治療為理賠條件的,這個一般疾病進行住院治療都可以報銷。而且額度還很高,百萬幾百萬上千萬都有。但是醫療險基本上都是短期險,續保的不確定性較大。就是說今年買了明年不一定能續,重新投保其他產品需要重新告知和計算等待期。而且費率五年一個檔位,回隨著年齡增加而增加。

重疾險是收入損失險,一般需要病種與合同吻合,且患病程度和治療方法也需要符合合同約定,保險公司才會進行賠付。重疾一般是長險(也有定期和一年期的)。長險最大好處是穩定,保險期間一般很長,幾十年到終身。費率恆定。

兩種產品需要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配置。


松鼠大叔一枚


建議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儘量都買。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保險真的不是想買就能買的。特別是醫療險。

我們看著醫療險便宜,保額還可以很高,比如現在最為流行的百萬醫療險。幾百塊錢能夠買到上百萬的保額。

但是殊不知,百萬醫療的購買是有門檻的,而且,門檻很高。這個門檻,就是你的健康狀況。

因為醫療險便宜,槓桿高,所以,它其實是有在選擇客戶的,如果既往疾病比較多,有慢性疾病的,很有可能就會被拒之門外。

這兩種保險看起來都是保疾病的,有什麼區別呢?

醫療險是報銷住院費用的險種。雖然有上百萬的保額,但是實際能夠理賠的,最高不超過住院費用的自付部分。如果是百萬醫療,是需要自付一萬,多出的部分才是能夠報的。

重疾險是給付型的險種,只要滿足合同需要,直接賠付保額,賠付的金額可以用來支付醫藥費,營養費,也可以用來補償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各種。

而在實際應用中,基本上可以理解為花錢多的疾病不一定是重疾,但是重疾一定是花錢多的疾病。

因此,醫療險和重疾險的功能並不是重合的,而是互補的。重疾險能夠覆蓋到醫療險不能報銷的隱形損失,有了醫療險,重疾險才能更好的發揮支付間接損失的費用。


秋語擇保


可以只買一種,但是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醫療險和重疾險要合理搭配購買,相互作用不同!

醫療險和重疾險解決的問題不同

醫療險解決在醫院發生的資金問題,現在的醫療險在社保報銷的基礎上可以達到幾乎100%的報銷(保額範圍之內)。能夠突破社保報銷限制,尤其是現在比較紅的百萬醫療,可以解決大部分的醫院發生費用,讓患者不用考慮醫療費用的問題,安心治病。

重疾險解決的是醫院發生的費用,以及出院之後的費用,包括康復費用,收入損失費用。重疾險可以讓患者在罹患重疾之後有尊嚴的度過餘生,個人覺得這個意義更重要,人一旦罹患重疾之後很大可能性是沒有收入的,重疾險的賠償金可以保證患者不用為日常的生活開支而煩惱,安心養病。

醫療險和重疾險的核保規則不同

醫療險的核保規則相對於重疾險更加寬鬆一些。如果醫療險不能承保的標的,重疾險也很難正常承保了。

醫療險一般是有保證續保條款的,但是保證續保條款也是有期限的,最長一般不超過五年,現在的百萬醫療很少有保證續保條款。重疾險一旦承保之後不存在保證續保,只要是符合合同,保險公司就賠付,如果是多次賠付重疾險,此項責任終止,其他責任繼續有效,而且不得重新核保。

醫療險和重疾險的賠付方式不同

醫療險是報銷型險種,無論是含有重疾責任的醫療險還是其他普通的醫療險,必須是以住院為前提的。醫療險的報銷一般分為有社保和無社保兩種,一般來說有社保的報銷比例會相對高一些。報銷的限額是保險保額或者是醫療費用的較小者。

重疾險賠付是給付型的,一旦發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會按照合同將基本保額進行給付,如果是多次賠付的產品,可以在此基礎上多次賠付重疾保額。

重疾賠付有三種方式“確診即賠”“手術之後賠付”“達到一定標準之後賠付”。

舉個例子:

1、如果只有百萬醫療沒有重疾保險,發生惡性腫瘤,保險公司可以報銷絕大部分的醫療費用,但是出院以後的門診費用和後續的非住院治療費用將無處報銷。

2、如果只有重疾而沒有百萬醫療保險,發生半月板損傷並需要手術,移植半月板,這個不屬於重大疾病範疇。假如這個手術需要花掉10萬元,那麼這個手術費以及後期的康復費用就需要在社保報銷完畢之後剩餘的全部自己承擔了。

3、如果既有重疾險又有百萬醫療,發生尿毒症,重疾險可以賠付重疾保額,百萬醫療可以解決醫院裡面的所有花銷。而且有一些醫療險還有特殊門診費用,而尿毒症就屬於特殊門診責任,也可以通過百萬醫療報銷門診費用。

老炮建議:購買保險一定要搭配購買,合理搭配險種可以做到在未來無論發生什麼樣的疾病都可以通過保險的報銷或者給付方式讓患者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


保險老炮


可以只買其中一種嗎?需要根據被保人的收入來源和需求進行判斷。

簡單來說:

對於被動收入>主動收入的人,可以只買醫療險;

對於被動收入


被動收入,指的是不需要花費多少時間和精力,也不需要照看,就可以自動獲得的收入,比如房產租金、版權收入、分紅利息、視頻廣告收入等,也就是所謂的躺著賺錢;

主動收入,就是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才可以獲得的收入,比如去上班才能有工資(請假會被扣工資)、出租車司機開車才會有收入等,基本上都是勞務性的工作。


為什麼呢?

因為醫療險保障的是損失性風險,屬於費用補償型,也就是我們因為疾病或者意外發生了醫療行為,產生了醫療費用,我們花了錢,保險公司會將損失按照條款約定賠償給我們。

而重疾險保障的是收入性風險,屬於金額給付型,當我們發生了一場大病,對於個人來說,不止是身體損傷會需要醫院治療,產生醫療開銷,同時,還會需要我們進行一定期限的休養和康復,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我們是需要出勤才可以獲得收入,那就會對我們的收入造成影響,產生收入損失;而如果我們是不需要出勤就可以獲得收入,也就是說的躺著也能賺錢,那就不會造成影響。


舉個栗子:

比如靠版稅的作家,如果是意外摔跤導致腿部骨折,那TA即便是躺在病床上,也會有源源不斷的版稅,所以這場事故對TA來說造成的只是醫療費用的損失,而沒有收入的損失。

但如果是出租車司機,同樣的事故導致腿部骨折,那TA就會因為躺在病床上無法出勤,導致不止是醫療費用的開銷,同時還有收入的損失,具體損失多少就看TA需要休息多久了。


但事無絕對,如果上述栗子中,作家患上了阿爾茲海默症,或者其它的神經官能疾病,會影響寫作思維、寫作能力,那麼就會對作家後續的收入造成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呢,只有兩項都有配置,得到的保障才會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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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種雖都屬健康險,但分工不同作用也不同,就好比家裡裝修好了,要配置家用電器,冰箱、洗衣機、電視機……這些都是家中需要的配置吧[呲牙]

醫療險是用來治療後才可憑治療發票報銷的消費型險種,按約定的比例,先支付後報銷,買一年就保一年,與車險類似,有事報銷無事當獻愛心。

重疾險是儲蓄型險種,按一定年限分期交,並約定保障多少年,在約定保障年限內,有符合達到重疾條款的疾病時,向保險公司提交相關資料後,保險公司按所購買的保額一次賠付。

一個人生病治療所需的費用叫治療費,而這三個字可以分開來理解,“治”是付給醫院的錢,“療”是給自己病後療養的錢,“費”是病後無法正常工作時收入損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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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是兩種不同的保險,有不同的特點,解決不同的問題。比如羽絨衣是冬天禦寒,短袖襯衣是夏天納涼,作用是不同的。買醫療保險得不到重疾險的功能,買重疾險也解決不了醫療保險的問題。一般都要買。

2): 鍋是用來炒菜的,鏟子是用來鏟菜的,各有各的用處,配合起來用才解決炒菜吃飯的目的。同樣,醫療費是你事先就要給醫院的,醫院沒收到錢幾乎是不會給你治療的,去過醫院的都知道;而重疾險是保險公司給你投保人的,符合保險條款一般確診即付。所以一般都要買。

3): 醫療保險是用了多少醫療費(合同範圍內)就報銷多少錢,不會多報不會少報;重疾險是買了多少份保險就賠多少份,比如你買了三份分別是30萬保額、40萬保額、20萬保額,那麼就可以賠付90萬。醫療險用了多少報銷多少,重疾險買了多少理賠多少,所以應該都買一些。

4): 醫療保險保的比較範圍廣,重疾險保的範圍窄,比如我們國家規定25種疾病重疾險必保,而實際上不同保險公司的重疾險有的保70多種有的保100多種,當然保費也不一樣!你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遺傳、職業、年齡、收入等)為自己或家人分別配置保險。

5): 一般來說,醫療保險是自己先掏錢救命用的,給錢醫院就救你,沒錢就等著吧;重疾險是保險公司給錢救命,既考慮應急救命,也考慮到手續後的康復和大病後幾年可能的失業導致收入中斷,比如癌症後,一般不能再工作。

6): 所以,我們應該根據自己的健康情況、財務能力、保障缺口等情況為自己配置醫療保險和重疾保險,防止“辛辛苦苦半輩子,一病回到解放前”,防止為醫院打工半輩子,我們要善於用錢管錢,讓錢為我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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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問題指的是企業職工社保裡面的“醫療險”和“重疾險”,我有以下見解:

全國各個城市社保政策下,有一些城市是“醫療險”包含了“重疾險”,另外一些城市是“醫療險”與“重疾險”獨立分開為兩個險種。

職工社保是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繳納,目前2019年全國各地區的社保都是強制性五險齊參或六險齊參的,少一項都不行!

所以,最後還是看未來社保政策調整,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才有權對社保選擇性購買。


大時代的HR


首先要知道保險它是一種工具,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醫療險和重疾險同屬於健康險,是可以單獨購買,1.醫療險是報銷型保險是對醫療費用的報銷,它遵循的是一個補償原則,也就是說報銷的金額最多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所以說在保額足夠的情況下建議不要多買;

2.重疾保險是定額給付型保險,一旦發生保險責任內規定的疾病,且被指定醫療機構確診,保險公司就確診即賠付,無論買多少份都可以重複理賠,它也叫收入損失險



西北角1號


醫療險和重疾險都屬於健康險,可以只買其中一種嗎,如果不行,那為什麼呢?

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可以只買一種,但不建議。

保險從來沒有必須怎樣購買的說法,所有的購買決定都取決於:

  1. 客戶自身有某一方面風險的擔憂。

  2. 該險種恰好可以防範這種風險。

  3. 客戶的經濟能力是否可以承受。

只不過,人生面臨的風險往往是多方面的,而單一險種又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需要各險種之間搭配組合,才能最大程度覆蓋風險、減少損失。

回到問題本身。醫療險與重疾險的確同屬健康險範疇,但二者的產品形態、保障責任等,都截然不同。

醫療險:

簡而言之,就是患者在發生醫療行為之後,憑藉醫院提供的就醫記錄、發票等,對所產生的醫療費由保險公司進行報銷的險種。其優點顯而易見,花出去的錢可以報銷回來,不需要患者自己承擔高額的費用,有效轉嫁了醫療成本方面的風險。其不足之處在於:

  1. 押金、手術費用等等都需要在治療之前由患者先行墊付,只有在治療完畢後才可以憑發票進行報銷,無法做到前期介入,及時發揮作用。但對於困難家庭而言,往往籌措這些前期鉅額資金都十分困難,往往因此延誤最佳治療時機。

  2. 必須是發生在醫療機構內部的費用,且該醫療機構必須滿足合同中約定的資質要求。這就導致了許多時候,其實醫療險是排不上用場的。例如病後出院,漫長恢復過程的營養費、康復費、誤工費等等,都不在醫療險解決範圍之內。再比如,對於醫院內沒有的藥物,需要到院外藥房買藥,這種情況下醫療險也是無能為力的。

正是由於醫療險的這兩大先天不足,因而就需要引入其它險種加以彌補,而這正是重疾險所能夠解決的。

重疾險:

只要滿足合同約定,就可以獲得理賠給付。並且對於理賠金的使用沒有限制,既可以用於院內治療,也可以用於後期營養康復,還可以用作家庭債務的償還(患病收入中短期的房貸、車貸、孩子教育費等支出)……甚至,對於甲狀腺癌這種花費少且預後良好的病種,還有可能“因病致富”。所以,醫療險所無法覆蓋的部分,正好是重疾險可以大顯身手的舞臺,兩者可以說是完美的搭配組合。

我們可以假設一個場景:某人不幸確診罹患重疾,需要馬上進行手術治療。此時,保險公司先行賠付重疾險理賠金,可以用於支付手術及相關治療費用。治療結束後,憑藉發票,可將前期花費通過醫療險報銷回來,繼續用於後續治療及康復。

所以,這兩種險種組合的好處就在於“治療前不愁錢,治療後能回錢”,單獨任何一個險種都無法起到這樣全面的保障作用。


晨光說險


在可以承受範圍內,儘量配置齊全。

因為:

1、醫療險是用來住院報銷的,是補償性的保險。

2、重疾險是給付型的保險,一旦罹患重疾,可以有一筆錢,補償因為疾病帶來的收入損失。

直白點講,一個人如果得了重疾,肯定是沒辦法工作的。那麼去治療的話,花的醫療費是可以用醫療險來報銷。而治療期間沒有工作就沒有收入,重疾險賠的這筆錢就可以用於家庭的開支和康復的開支。

我是保險經紀人李先生,只告訴你保險真實的樣子,只給你最適合的保障規劃,感謝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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