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扩!许昌市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通告发布

许昌市红十字会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接受社会捐赠的通告

为积极应对疫情蔓延势头,全力打赢疫情阻击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倾力支持,体现了风雨同舟、共克时艰的大爱精神,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为切实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受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许昌市红十字会。


二、捐赠方式

(一)物资捐赠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1825许昌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周晓林

联系电话:0374—2361237,13569903696(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金捐款

1、网络捐款。

许昌市红十字会已发起“抗击疫情 许昌在行动”子计划,通过腾讯公益实现网络捐款。

捐款二维码:

转扩!许昌市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通告发布

2、转账汇款。

接收捐赠账户:0124 0101 1710 0023 015

户名全称:许昌市非税收入管理处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许昌前进路支行

请备注:捐赠给许昌市红十字会,用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3、现金捐款。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1802许昌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374-2335435,15738698675(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重要说明

(一)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所有爱心捐赠将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当前疫情防控急需物资: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手套等。

(三)各类捐赠物资要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四)基于疫情防控需要,避免交叉感染,建议捐款以网络捐款和转账汇款为主,不建议捐赠人前往市红十字会现金捐款。

(五)捐赠的款物由许昌市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收,由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许昌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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