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因超過標準被認定違建,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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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因為超標準而被認定違建,這個應該怎麼處理呢?

即使在你申請的蓋房子面積上面,宅基地的標準面積當中,在屋裡已經超過了標準面積,肯定屬於違章建築。


罰款,繳納相對應的罰金。

對於這個情況來看,一般而言如果說蓋好房子的情況之下。在農村裡面是不會輕易的把你的房子拆了的。

所以這種情況看來在農村裡面最常做的說法,就是需要你繳納一定的罰款。在繳納完罰金之後,才給你辦理相對應的手續。

如果你不繳納罰款,你是沒辦法辦理這個房產證的,所以基於這個情況來看,我們覺得在農村裡面蓋房子,超出標準的時候,並不會受到多大的影響。


沒申請就改蓋房子。

到這裡我們首先要重申一下。申請了蓋房子,然後超出了標準的面積和沒申請就蓋房子,這兩個是截然不同的反應。

當你申請了,然後蓋的面積超出了,那麼這個情況之下只需要繳繳納一些相對應的罰款就可以了。基本上大部分地區都是這麼處理的,總不能將你超出來,那麼10個8個平方給拆掉吧。

如果沒有申請蓋房子,這個就屬於違章建築。假如你是在老的宅基地上面可能還好說,可能因為這個當地的處理方式不同,可能還能夠得到一定的原諒,交點罰款也就算了。

如果你是在水田裡面先斬後奏,先蓋房子再申請,然後又超出了規定的面積,那麼這個時候,只能說麻煩大了。

在我們這邊這種情況,多半是要強行拆除的。因為沒有經過批准,私自使用農田,實際槓桿,土地的性質是不被允許的。


違章建築,看具體的性質而處理。

其實面對於違章建築這個問題很多地方都會有不同的處理標準。

比如說某些地方只要出現了違章建築,他們就給你拆了。所以這個時候真的很容易出現的分歧,不同的看法就是這個問題。

比如說我們當地對於違章建築還是比較分明的。比如說你違章建築了,文章在什麼地方沒有申請嗎?還是私自改變土地的性質,使用農田作為住宅用地進行開房子。

還是將這些農田又分為兩個檔次,一個是已經列入了國家保護農田裡面。一個呢,不屬於國家保護農田,所以這兩種性質罰款以及對待又是不一樣的。

所以不同的情況我們覺得需要有不同的對待,希望以上的解答大家可以得到一定的認識。


農人莫小道


作為多年在鄉鎮管理村建國土的工作人員,特來作答,其幫助同類情況的人員,同時盡最大努力傳遞正確的信息,以消除謬誤。

首先,釐清一個認識,宅基地和房屋是兩個不同的範疇,都有可能因超標而被認定為違建的可能。

(一)超佔宅基地而認定為違法用地和違建。宅基地是指建設農房要佔用的土地,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的一項重要福利,農民朋友要建房首首先要有宅基地,而且必須是向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基本居住房屋所需的土地和維護社會公平,從政策層面對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面積進行了規定,建房時實際佔用的宅基地面積比批准的多就是超佔了宅基地,就是違法用地,當然所建的房屋就人被認定為違建。

(二)超房屋審批面積、超樓層數和超建築總高度而認定為違建。對於農村建房,各地大多以不超過3層、10米為標準,若是在實際建房時超過了當地這一規定,就是房屋面積批少建多而被認定為違建。至於超審批面積的原因就相對多些,超佔宅基地、擅自加層、超過總高度都會使實際建築的面積在於審批的面積。

在筆者當地的農村實際建房中,超佔宅基地和超房屋審批總面積的較多,而超樓層數和超建築總高度相對較少,因大多會考慮建設成本,且建房攀比風不重。

其次,對症下藥,分類談談此類違建的處理問題,既有可保持原狀且可辦證的,也有必須拆除的,還有暫時不處置的。

(一)關於超佔宅基地的處理問題。

  1. 超佔部分為基本農田的,重點整治的對象,“拆”為最主要的方式,誰叫碰了紅線呢。

  2. 在一定比例範圍內超佔宅基地且未佔用基本農田的,超佔部分可不拆除,合法部分仍可確權登記。筆者這裡是超佔不部分不超過應占部分的50%,各地規定可能不一致。部分地區以開展執行罰款的政策。

  3. 嚴重超佔的,近幾年也是重點整治的對象,難以逃跑“拆”的命運,而修建時間相對較長的暫不處處置。筆者這裡有一處農房超佔宅基地面積為100%,近10年了仍無法辦證。

(二)超房屋審批面積、超樓層數和超建築總高度的處理問題。

  1. 若是屋頂的衝樓部分超過建築總高度,原則上不做處理。

  2. 若是超過規定樓層數的,要想辦理房屋產權,必須得整改到位。

  3. 若是適當超房屋總面積的,不太影響產權辦理。

最後,再次忠告,在農房建設管理越來越嚴格的當下,依法依規建房才是上策。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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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七十七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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