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因超过标准被认定违建,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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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因为超标准而被认定违建,这个应该怎么处理呢?

即使在你申请的盖房子面积上面,宅基地的标准面积当中,在屋里已经超过了标准面积,肯定属于违章建筑。


罚款,缴纳相对应的罚金。

对于这个情况来看,一般而言如果说盖好房子的情况之下。在农村里面是不会轻易的把你的房子拆了的。

所以这种情况看来在农村里面最常做的说法,就是需要你缴纳一定的罚款。在缴纳完罚金之后,才给你办理相对应的手续。

如果你不缴纳罚款,你是没办法办理这个房产证的,所以基于这个情况来看,我们觉得在农村里面盖房子,超出标准的时候,并不会受到多大的影响。


没申请就改盖房子。

到这里我们首先要重申一下。申请了盖房子,然后超出了标准的面积和没申请就盖房子,这两个是截然不同的反应。

当你申请了,然后盖的面积超出了,那么这个情况之下只需要缴缴纳一些相对应的罚款就可以了。基本上大部分地区都是这么处理的,总不能将你超出来,那么10个8个平方给拆掉吧。

如果没有申请盖房子,这个就属于违章建筑。假如你是在老的宅基地上面可能还好说,可能因为这个当地的处理方式不同,可能还能够得到一定的原谅,交点罚款也就算了。

如果你是在水田里面先斩后奏,先盖房子再申请,然后又超出了规定的面积,那么这个时候,只能说麻烦大了。

在我们这边这种情况,多半是要强行拆除的。因为没有经过批准,私自使用农田,实际杠杆,土地的性质是不被允许的。


违章建筑,看具体的性质而处理。

其实面对于违章建筑这个问题很多地方都会有不同的处理标准。

比如说某些地方只要出现了违章建筑,他们就给你拆了。所以这个时候真的很容易出现的分歧,不同的看法就是这个问题。

比如说我们当地对于违章建筑还是比较分明的。比如说你违章建筑了,文章在什么地方没有申请吗?还是私自改变土地的性质,使用农田作为住宅用地进行开房子。

还是将这些农田又分为两个档次,一个是已经列入了国家保护农田里面。一个呢,不属于国家保护农田,所以这两种性质罚款以及对待又是不一样的。

所以不同的情况我们觉得需要有不同的对待,希望以上的解答大家可以得到一定的认识。


农人莫小道


作为多年在乡镇管理村建国土的工作人员,特来作答,其帮助同类情况的人员,同时尽最大努力传递正确的信息,以消除谬误。

首先,厘清一个认识,宅基地和房屋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都有可能因超标而被认定为违建的可能。

(一)超占宅基地而认定为违法用地和违建。宅基地是指建设农房要占用的土地,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一项重要福利,农民朋友要建房首首先要有宅基地,而且必须是向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基本居住房屋所需的土地和维护社会公平,从政策层面对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面积进行了规定,建房时实际占用的宅基地面积比批准的多就是超占了宅基地,就是违法用地,当然所建的房屋就人被认定为违建。

(二)超房屋审批面积、超楼层数和超建筑总高度而认定为违建。对于农村建房,各地大多以不超过3层、10米为标准,若是在实际建房时超过了当地这一规定,就是房屋面积批少建多而被认定为违建。至于超审批面积的原因就相对多些,超占宅基地、擅自加层、超过总高度都会使实际建筑的面积在于审批的面积。

在笔者当地的农村实际建房中,超占宅基地和超房屋审批总面积的较多,而超楼层数和超建筑总高度相对较少,因大多会考虑建设成本,且建房攀比风不重。

其次,对症下药,分类谈谈此类违建的处理问题,既有可保持原状且可办证的,也有必须拆除的,还有暂时不处置的。

(一)关于超占宅基地的处理问题。

  1. 超占部分为基本农田的,重点整治的对象,“拆”为最主要的方式,谁叫碰了红线呢。

  2. 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超占宅基地且未占用基本农田的,超占部分可不拆除,合法部分仍可确权登记。笔者这里是超占不部分不超过应占部分的50%,各地规定可能不一致。部分地区以开展执行罚款的政策。

  3. 严重超占的,近几年也是重点整治的对象,难以逃跑“拆”的命运,而修建时间相对较长的暂不处处置。笔者这里有一处农房超占宅基地面积为100%,近10年了仍无法办证。

(二)超房屋审批面积、超楼层数和超建筑总高度的处理问题。

  1. 若是屋顶的冲楼部分超过建筑总高度,原则上不做处理。

  2. 若是超过规定楼层数的,要想办理房屋产权,必须得整改到位。

  3. 若是适当超房屋总面积的,不太影响产权办理。

最后,再次忠告,在农房建设管理越来越严格的当下,依法依规建房才是上策。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土地法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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