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泰檢察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1月27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在當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嚴峻鬥爭中,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必須牢記人民利益高於一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團結帶領廣大人民群眾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要求,讓黨旗在防控疫情鬥爭第一線高高飄揚。

長泰檢察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高檢院、省院、市院和市委、縣委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印發《長泰縣人民檢察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全面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視做好檢察機關自身疫情防控工作

(一)成立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檢察長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本院的疫情防控工作,負責疫情防控工作的整體部署和督促落實。下設綜合協調及疫情防控組、宣傳組、檢察履職組3個小組。各工作組組長由牽頭處室分管領導同志兼任。

(二)落實防控措施。組織專人負責對本院人員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狀進行發現、收集和報告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日下午3:00前報告市檢察院。聯繫防疫部門對本院範圍內的公共場所、辦公場所等進行全面消毒。購買耳溫槍、消毒藥水、噴壺、口罩等防護物資,以備節後上班供幹警使用。

(三)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微信、LED、視頻等形式向全體檢察人員講解病毒和防疫相關知識,積極開展疫情防治知識宣傳,提高防疫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宣傳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委、上級檢察院有關要求,教育幹警不信謠、不傳謠,引導幹警在疫情防控上擔當作為。

長泰檢察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發揮職能為開展疫情防控、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有利司法環境

要懲治隱瞞、謊報疫情,未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等失職犯罪;懲治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謀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犯罪和生產銷售偽劣防治、防護產品藥品犯罪;懲治故意傳播病毒、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造成嚴重後果的犯罪;懲治“暴力傷醫”犯罪;懲治編造與疫情相關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製造傳播謠言、煽動、破壞法律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要嚴懲非法獵捕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行為等犯罪。對相關犯罪要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並結合辦案提出疫情防控工作檢察建議。

長泰檢察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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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嚴格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長泰檢察院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主動加強溝通,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有效妥善應對,堅決打贏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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