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大量收購糧食是否違法?

餘越12


如果有人大量收購糧食是否違法?

在農村活躍一批常年收購玉米、水稻人,農民都稱謂“糧販子”,糧販子在糧食流通領域是不可獲缺的,為農民賣糧難、運輸難起到了積極作用。國家也是非常鼓勵的,只要守法經營,是支持的。

可以肯定,糧販子隊伍中,多數是守法的,但是,個別飯子坑害農民事件時有發現,不僅害苦了辛苦種地的農民,有時也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下面,給大家講個真實的糧販子坑害農民事件。

我村有位六十多歲的農民,遇到收糧的外地販子,經討價還價,賣了十一畝地水稻,秤了九千餘斤。當販子用自己帶的電子秤過秤裝車走後,幫忙裝糧的農民怎麼算十一畝地不止打九千多斤糧,而後屯裡鄰居開車追上收糧車,經交涉後,押車到地磅一秤,結果多了三千餘斤,最終農民報了警。

收糧販子為了利潤最大化,貫用的手段一是壓質壓價,從中獲利。二是在電子秤上做手腳,提前調好電子秤,一百斤糧食差個幾斤屬正常情況。三是抓住農民在田間地頭賣糧無秤的機會,缺斤少兩,往往輕而易舉得手。

農民賣糧,一定要不怕費勁,賣糧時應該帶上自己的電子秤,預防受騙,免受經濟損失。


沙塵暴5478


鍾情三農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根據國家糧食局兩年前的明確規定,在我國境內,任何公民都可以大量收購糧食,不再需要任何條件。

所以說,如果一個老百姓想要做點糧食買賣,掙點小錢養家餬口,只要不拖欠農民糧食款,不坑蒙拐騙,不會存在任何違法的風險。



以前,做糧販子需要“許可證”

這個問題如果放在2017年以前,我就不能這樣回答了,因為在此之前,即便是在農村做挨家挨戶收糧食的小買賣,按照規定也需要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

所以,在以前如果想做一個“糧販子”,在大街小巷收糧的話,按照規定,必須要持有糧食主管部門發放的“糧食收購許可證”,否則的話就相當於是“無證收糧”,和很多做生意的無證經營是一個道理。

不過據統計,單就在我國基層農村地區,從事糧食貿易的中介商人也就是俗稱的糧販子數量,按照其經營規模大小加在一起有數百萬人,根本就不好管理,很多人由於法制觀念淡薄,也就沒有意識去辦理相關手續,糧食主管及相關部門絕大多數時候對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嚴格來說,如果沒有得到批准,有人大量收購糧食肯定是違法的,會被冠以“無證收糧”的罪名,最嚴重的話還會以“非法經營罪”所判刑,2016年,一名內蒙古赤峰市的普通糧販子,就因為無證收糧被判刑入獄兩年。

國家已正式廢除“糧食收購許可證”制度


現在已經是2019年,我國早在幾年前就取消了“無證收糧”的罪名,並且通過更改相關法律條文將個人“糧食收購許可證”正式廢除,這樣,我國基層活躍著的數百萬名糧販子就再也不用擔心因為沒有來得及辦理許可證或者沒有辦理許可證而背上那個“無證收糧”的罪名了,更不需要因此而面臨牢獄之災的風險了。

據筆者瞭解,由於我國目前的糧食生產主體還是以小規模家庭種植為主,作為大量糧食種植者的農民很難與糧食加工需求者也就是企業直接對接,這個時候,糧販子的作用也就凸顯出來了,發揮著連接糧食供給者與需求者的橋樑,可謂是功不可沒。

當然,我也希望他們在糧食貿易中對老百姓好一些,不要下黑手,畢竟老百姓太不容易了。


鍾情三農


首先明確一點,大量收購糧食是否違法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

可以說,糧食是一個國家穩定的基礎,是人民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資料。我們經常說“無工不富,無糧不穩”,可見糧食的重要性。曾經一個時期,我國是不允許個人收購糧食的,不然就會扣你一頂囤積居奇的大帽子。但是,新時代來臨後,國家逐漸放寬了個人收購糧食的限制。我們能看到很多農民收穫糧食後,會有一些人上門來收購。所以有的人就想了,如果大量收購糧食豈不是能賺很多錢,但是又想到之前國家的政策,又害怕會違法。那麼,大量收購糧食到底會不會違法呢?我們今天來聊聊這個問題!

2016年的時候,當時的國家糧食局(即現在的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出臺的《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農民、糧食經紀人、農貿市場糧食交易者等個體,今後從事糧食收購活動,不用再辦理糧食收購資格。這也就是說,有著十多年曆史的“糧食收購許可證制度”被徹底廢止,普通人都可以進行糧食收購(要有營業執照),並且也沒有對糧食收購的數量進行規定。所以,從這個角度上來講,正常大量收購糧食是沒問題的。

但是,在經濟社會當中還有些不法商販會使出渾身解數進行囤積居奇。在網上也有很多人講如果大量收購糧食打價格戰或者說故意囤積的話,就會擾亂經濟秩序,這個是要受到處罰的。這個確實,如果刻意大量囤積糧食並在價格上做手腳,確實對當地的糧價產生明顯影響的必然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這個毫無疑問會受到處罰。

綜上所述,如果是正常的情況下,大量收購糧食是沒問題的(當然這個量也不會太大,一你沒地方存放;二全國那麼多糧食你能收多少?);但是如果破壞經濟秩序的話就真的要小心了!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可以明確的回答,大量收購糧食不違法。當然也需要手續、證照齊全,比如說工商營業執照,過去還要有糧食收購許可證,但從2016年9月開始,放開了必須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的規定,也就是說糧販子可以自由經營糧食販賣。

之前在蒙古出現過類似的案例,某糧食收購中間商經常去一個村子收購糧食,然而在一次與賣方的交易中發生一點小矛盾,於是該賣主將糧食販子商舉報到了工商局,該糧食販子因未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被判處有罪並罰款。不過幸運的事,這個案子到了最高檢之後被判無罪,允許私人收購糧食,只要一個願買,一個願賣就可以了。





其實來村裡收購糧食,是老百姓特別期盼的事情,一旦沒有這些糧食收購商,老百姓種的糧食就會滯銷,賣不出去也賣不上好價錢。至於是大量收購還是少量收購,主要是看老百姓手裡糧食的多少和糧販子的儲存能力、銷售渠道,國家早已經不限制收購數量,即使在過去需要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的年代,說實話也很少有人去辦,因為大家的法制意識並沒有那麼強,沒有把自己收購糧食的行為當成是一種經營模式,只覺得自己跟百姓種地一樣是一種謀生手段。基本上工商局也不會因為沒辦證去為難糧販子,這種收購行為不會對社會造成不穩定,反而會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因此不管是在過去還是現在,大批量收購糧食都不犯法,而且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沒有他們作為中間商去收購糧食,百姓種的糧食可能會滯銷,也可能要三三兩兩到集上擺攤賣糧食,真這樣估計百姓就要哭了。

還記得小的時候住在農村姥姥家,村裡經常有開著大三輪車來收購糧食的,姥姥經常拿出一袋子玉米、麥子之類的來給我換方便麵,清楚的記得是最原始的黃色袋子的華豐面,那個好吃勁兒就別提了。這麼多年過去了,好像再很少見到村裡收糧食的了。


靈子


對於大量收購糧食是否違法這個問題,答案是非常明確的,只要你依法進行收購,不搞強賣強賣,不存在違法的問題。

曾經一個時期, 在國家統購統銷的形式下,糧食經營被視為投機倒把進行打擊。統購統銷政策取消後,進行糧食收購也必須持有糧食經營許可證,無證經營便為違法。但是,因為現在糧食收購許可證制度已經廢除,根據國家最新的《糧食通管理條例》規定,國家鼓勵多種所有制市場主體從事糧食經營活動,促進公平競爭,依法從事的糧食經營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所以,不管你是企業也好,是普通的農民也好,只要你有充足的資金得儲藏能力以及銷售渠道,儘管可以敞開收購農民的糧食。

不過,在收購經營活動中,雖然不必持有糧食收購許可證,但還是應該依法向工商管理部門註冊登記,因為國家《糧食通管理條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辦理登記的經營者,取得糧食收購資格後,方可從事糧食收購活動。”並且,取得收購資格,國家規定必須“具備經營資金籌措能力,擁有或者通過租借具有必要的糧食倉儲設施,具備相應的糧食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也就是說,進行糧食收購,必須有經費、有倉儲、有檢驗能力。

而在經營活動中,應該公平經營,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糧食生產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在價格上,主要按照市場供求關係確定價格,不允許欺壓百姓,應當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並且應當及時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不得拖欠,也就是不允許過去的打白條形式。

綜之,只要糧食收購者具有收購、倉儲和銷售能力,依法進行工商登記,在經營活動中遵紀守法,無論你收購多少糧食,國家都不會判你囤積居奇,不會判你投機倒把,你可以放心地進行糧食收購。


齊東晏子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糧食政策放開後,糧食自由買賣進入市場。方變了種糧農民銷售糧食,也有很多收糧者從或利發了才。但是他們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加有的建立了糧食烘乾塔,對水份大的糧食供幹到安全水份有力保存。在90年代我國黑龍江先起了一鼓收糧熱朝,日本人大量進口黑龍江大豆和小雜糧。史大豆雜糧價格迅速上漲,那時大豆價格最高漲到3元左右,農民收益有所增加。

進年來出口數量減少,大豆價格下降到一元七角左右,影響了種糧農民積極性。國家在這關建時刻出臺了補帖政策,保證了糧食安全生產,保護了國家糧食安全。

關於大量收購糧食違不違法,是根據國家政策而規定的,國家政策允許的就不違法。如果糧食緊張,國家不允許收糧你收糧就違法。


獵鷲


大家好,小安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如果有人大量收購糧食是否“違法”?很多人都搞錯了!如果有人大量收購糧食是否“違法”?很多人都搞錯了!對於大量收購糧食是否違法這個問題,答案是非常明確的,只要你依法進行收購,不搞強賣強賣,不存在違法的問題。根據國家糧食局兩年前的明確規定,在我國境內,任何公民都可以大量收購糧食,不再需要任何條件。所以說,如果一個老百姓想要做點糧食買賣,掙點小錢養家餬口,只要不拖欠農民糧食款,不坑蒙拐騙,不會存在任何違法的風險。 現在已經是2019年,我國早在幾年前就取消了“無證收糧”的罪名,並且通過更改相關法律條文將個人“糧食收購許可證”正式廢除,這樣,我國基層活躍著的數百萬名糧販子就再也不用擔心因為沒有來得及辦理許可證或者沒有辦理許可證而背上那個“無證收糧”的罪名了,更不需要因此而面臨牢獄之災的風險了。據筆者瞭解,由於我國目前的糧食生產主體還是以小規模家庭種植為主,作為大量糧食種植者的農民很難與糧食加工需求者也就是企業直接對接,這個時候,糧販子的作用也就凸顯出來了,發揮著連接糧食供給者與需求者的橋樑,可謂是功不可沒。

而在經營活動中,應該公平經營,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糧食生產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在價格上,主要按照市場供求關係確定價格,不允許欺壓百姓,應當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並且應當及時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不得拖欠,也就是不允許過去的打白條形式。




清水小安


如果有人大量收購糧食是否違法?
直接回答你吧,不會!
只要是中國公民,只要有錢,只要不怕風險,收多少糧食都不犯法。

因為我國在幾年前已經取消了實施多年的“糧食收購證”的政策,幾乎對於糧食收購以及銷售不再限制任何的門檻。
據鍾情三農得到的確切消息,早在2016年,當時的國家糧食購銷主管部門——國家糧食局(即現在的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出臺《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農民、糧食經紀人、農貿市場糧食交易者等個體,今後從事糧食收購活動,不用再辦理糧食收購資格。此舉也意味著在我國有著十多年曆史的“糧食收購許可證制度”被徹底廢止,糧販子必須要“持證收糧”也正是成為了過去。

內蒙古“王立軍案件”,促使我國糧食收購政策變革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內蒙古的“無證收糧被判刑”的案件。根據有關部門的調查,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間,這位生活在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白腦包鎮永勝村的農民在當時未經糧食部門許可及工商行政機關核准的情況下,從周邊農戶手中收購玉米,隨後出售給更大規模的收購庫點,最終以非法經營數額21萬餘元,以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2萬元,退繳非法獲利6000元。
不過,不久後這一案件就迎來了反轉,王立軍不僅被宣佈無罪釋放,還得到了國家賠償,而且不久後,國家糧食局就出臺了政策,取消了實施了13年之久的舊的糧食收購政策。

在此前的相關規定中,要想從事糧食收購的農民,其必須向國家糧食局或者當地的糧食主管部門提交糧食收購資格申請,並提供資金、倉儲設施、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等證明材料,獲得允許證後,方能進行糧食收購活動。
如果沒有這個“糧食收購許可證”,那就是屬於“無證收糧”,屬於非法經營。

糧食貿易存在較大經濟風險
但是,對於普通的老百姓來說,收糧食,販糧食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

因為糧食價格的波動還是非常明顯,而且受糧食品質,天氣狀況等因素的影響,在進行糧食購銷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很多諸多問題,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作為支撐,根本無法承受。
據鍾情三農瞭解,現在很多“糧販子”大多從事類似於中介的作用,企業每年為其提供收購資金,前者從農民手中收購來原糧,並且進行一定的篩選,達到企業要求的標準後,便以較高的價格賣給企業,從中賺取價差。
我國目前的糧食生產以及購銷狀態決定,我國還需要這樣的“糧販子”像紐帶一樣,連接企業和農民,當然,只要不黑心就好,別坑害老百姓就好。


糧油市場報


不違法。

在計劃經濟年代,我國實習的是國家控制收購銷售,就是現在的糧食局,再到後來的市場經濟,糧食收購需要糧食收購許可證,但是前幾年被取消了,現在的糧食是允許私人大量收購的。

不過有一種罪要明確,就是擾亂市場經濟, 從事糧食收購、加工、銷售的經營者的糧食庫存超出規定的最高庫存量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超出部分糧食價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並可以取消糧食收購資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就正常的儲存糧食來說是沒事的,再說了一個人能有多少錢,在目前來說,你有個一兩億去囤積糧食根本不影響糧食市場,而且儲存成本也不低,所以一般人也不會這樣囤積,而且就現在的糧食市場,大量囤積不一定能賺錢,還可能賠錢。



黃土地裡的一枚種子


首先很榮幸能夠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下面我為大家分享,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意見,希望我的回答能給大家帶來幫助,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理論上講大規模收購糧食是不違法的,但是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會出現很多問題。

如果你是從商場糧商超市哪裡收購糧食,你就是把所有的糧食都買光了都不違法;但是如果你是直接從農民手裡購買糧食的話,那你就得注意國家和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只要不違反這個規定,那就是合法的。

再一個就是價格問題,如果你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收購糧食,可能有人要查你是不是動用了黑惡手段打壓糧食價格;如果你價格太高的話,可能會有人去你家裡查水錶,告你擾亂市場秩序,哄抬物價。

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

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生活愉快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