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安装自来水,没经允许从私人田地通过,这合法吗?

用户4301644515016


“农策分析”长期在基层工作,是一名基层三农工作者,参与了饮水安全,具体自来水入户工程。下面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农策分析”认为,安装自来水是村里的公益事业,村民作为村集体的一份子,应该支持。未经承包人同意就私自经过其耕地,是村委会的过错,是不合乎常理的行为,但不至于违法!



为什么会出现未经本人同意就私自经过村民耕地的现象

1.部分村干部霸道无理私自做主。确实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少部分村干部长期在本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主要职务,在落实各项政策时未按照程序召开会议,或者虽然召开了会议,但是对他人的意见置之不理,善于搞“一言堂”,一个人做主,特别的霸道。应该给村民通知的事情私自做主、不通知,导致许多事情村民不知情,激化了矛盾、恶化了干群关系。

2.村民不在家无法第一时间通知本人。特别是近些年,有些农户整户外出,到大城市或者外乡镇定居,户口还在农村,依然是村里耕地的承包人,由于长时间不回村子里,村里失去了与这些人的联系,所以,就会导致有些事情无法第一时间通知本人现象的发生。而自来水入户,又是一项工期特别紧的工程,就出现了本人不知情而通过其耕地的情况。



3.虽然通知了但村民不同意。这种情况也是很普遍的,不同意的主要原因是想要得到相应的补偿。而自来水入户工程,以我们当地为例,是由当地乡镇政府来组织实施,在项目立项设计之初,就没有将补偿资金纳入预算范围,主要靠镇村干部去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所以,是没有资金来源进行补偿。

自己的个人看法

村干部要尽职尽责。不管是哪一项工作,都需要村干部具体参与,负责落实。所以,村干部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该公开的公开、该公示的公示,该向村民通知的通知,而不能仗着自己是个村干部,优亲厚友、独断专行!



老百姓要理解支持。自来水入户,是一项公益事业,村民作为村集体的一份子,应该理解支持、主动配合。如果因为自己一家人的不同意,而导致整个村子里通不了自来水,那么,或许其他人方面不说什么,后面就要指指点点,戳自己的脊梁骨了。至于赔偿,一般来说,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都是在地里没有农作物的时候进行的,工程完了会恢复原貌,不会对种植农作物造成严重影响。所以,还是理解支持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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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策分析


你好,我是小农夫。村里安装铺设自来水管是件大好事啊,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给农民生活来了便利。但在安装过程中经常会有点不愉快的事情发生的,这也是正常现象。

村里安自来水,没经允许从私人田地通过,这合法吗?

只要是没有破坏农作物都是合法的,但失了情理。一般现在都很少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从招投标就已经在村里公示了,都是跟村委会开过会,如果村民还不知道就是村委会没通知到位了。

由于铺设水管不会占用地面空间,如果不破坏农作物的前提下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也会有村委会跟你打招呼。如果是铺设水管要经过果树或者有价值的植物,或者种有农作物的地方就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也是在合理合规的价格里,没有狮子大开口的。

我记得我们村当时铺设水管的时候,部分村民就是不满意赔偿金额,还有部分村民不给钱不给挖地,闹的可厉害了。施工队进场开挖的时候,还有工人给我们村的人围殴了,当时人全部被捉进去了。最后施工队也不敢来施工了,这工程就烂尾了大半年,村领导一直在做工作,本来最先我们村装水管的,现在变的最后了。后来其他村的用上自来水了,真的方便多了,那些人采肯给装,起码以后急用水不用再去打井水,在家里直接用水自来水了。

农夫觉得这是惠民工程,大家应该积极配合,反正补偿都是合法合规的,谁也不吃亏,早装早享受。不然人人用上自来水,你还在挑水,就更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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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农夫


村里安装自来水,从私人承包的田地里通过,这是合法的,但是,未和承包人打招呼,这种做法有点欠妥当,也就是说合法不合情理。

首先,题主说的从私人田里通过,这个说法包欠妥当,因为农村的土地都是集体的,私人只是承包管理,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没有所有权。既然土地是村集体的,安装自来水也是集体的大事情,村里可以规划最佳的管道去铺筑路线,以达到省钱省力效果又好的目的,这就难免从私人承包田里通过。因为自来水是地下管道,不会占用土地,所以也不必上级批准农用地转用,村里自行规划路线即可。

通常来说,农村自来水建设会在农闲季节,如果从土地上经过,一般会在庄稼收割后,因为村集体也会盘算成本,如果地上有庄稼,那是承包人合法种植的,伤了人家的庄稼必须按正常产量赔偿损失。那么,村里的组织者,有可能在安装自来水时下发通告或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组织施工。

这时候,管线从谁家承包地里走,从道理上讲,应该和土地承包人打招呼,如果对土地造成一定损失的,也应该给予补偿。做为村民来讲,也必须服从村里的统一规划,毕竟安装自来水是利民的好事,不应找理由拒绝自来水管道从自己承包地里通过。但村委仅以公示或者通告为由,而不和村民沟通的做法是欠妥当的,村委负责人应该出现向村民道歉,进行合理沟通,取得村民谅解。如果村民实在不同意,可以进行土地调换,为村民重新划分承包地。

综上,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农民只是承包使用,不能据为己有,不能以承包了该土地为由拒绝村集体的统一安排。但是村集体在为民办好事时,应该多征求村民意见,对这样不伤害土地的行为,只要提前通知村民即可。因为现在人口的流动性比较大,利用告示等方法,有时候村民未必知道,还是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好。理到话到,相信任何村民都会理解的。当然,如果村委会没经过村民同意,在村民承包地里下管道,影响了村民的正常收入,村民可以依法索赔,要求村委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齐东晏子


有些是肯定一分钱都不赔的,据他们说这是“专项资金非盈利公益性项目”,我们这边以前也是在村里面的田地里面挖水管,没有经过私人的同意就开挖,导致田内当中的花生损失的半亩左右,找相关的机构却被告知“村里面很多都是这样,一分钱没有,不赔你钱,看你怎样。”

赔付青苗款

虽说是永久性地占用我们的耕地,但是他只是埋在了地下。对于我们的耕种没有任何的影响,如果挖得比较深部分面积有可能影响产量。但是不会赔偿我们的耕地钱,如果说造成我们的耕地永久无法使用,应当按照征地的一些标准来进行赔付,对于征地的一些标准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标准。

上面是我们河南省不同的地方,最低的征地标准。

但是你要明白的是在耕地下面买水管,它不是永久性的占用耕地。因此不会征用我们的耕地,对于征用耕地费肯定是不会赔偿的。如果是要修建高速路、修建飞机场或者是高铁这个肯定是要占用耕地的,而且一定会赔偿。

虽然不征用我们的耕地,但是对于我们耕地上的附着物,也就是对于我们的青苗有所损坏,有些地方埋的比较深,因此破坏的有些严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赔偿我们的青苗款。

我们河南省开封市,也曾出现过类似的事情。但是赔偿的还是比较多的,而且也对耕地进行了赔偿,每亩地赔偿的是1500元——赔偿的依据来源于照汴政【2011】96号。

即使耕地不赔偿我们,上面的青苗附着物是一定要赔偿的。因为它确实给我们带来了损失。


聚焦三农了解事实


那如果农民以后种地时不慎把水管挖断了,算谁的,农民是不是就汤到了而被要求赔偿呢?所以说合法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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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以前一直都是喝井水和山泉水,而自来水是城里人喝的,就像天然气是城里人用的一样。现在,作为柴米油盐酱醋茶之首的「柴」已向城里人靠拢,某些地区的农村通了天然气,特别是统建的农村聚居点更是如此。



而在气通了后,无数代人喝的免费水也进入了历史,代之的是卫生、安全、便捷的自来水。

农村安装自来水与城里不同,在城里属于市政工程,经过一定的程序就可以安装入户,而农村的情况则既复杂又简单。村里要安自来水了,可不打招呼就从田地里通过吗?


一、虽为村里的公共项目,但也是自来水公司的商业行为

不同于城市的国有土地,村里的田地为集体土地性质,为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拥有经营权,不是无主地。

安装自来水管虽然是为了让农民用水,农民是受益人,但用水不是白用,农民要按所用吨数付费,有些地方在安装前还会收取「户头费」(入户费)。刺楸认为安装自来水管算是自来水公司的一种商业行为,要从田地里经过应征得村里和村民同意,最起码要提前告知村民。


刺楸
举个简单的例子,修的好多公路也是便民性质的公共设施,但占用到了农民的田地也会给补偿。安自来水管虽然不像公路那样占用,但在安装和检修的过程中可能会损坏农民庄稼,所以应该得到农民的允许。

二、农民并不是为了讹钱,而是为了得到尊重

有人可能觉得农民如果为此而不依不饶,定是眼里只有「孔方兄」,目的是为了补偿。

虽然不排除有少部分人有这种想法,但这实则是一种误解,田地是农民在经营管理,从别人田地里过打声招呼是尊重农民。即便安装时影响不到庄稼,但自来水管长期在农田里,会给农民种庄稼带来诸多不便。


三、会存在不可预知的责任

水管在农田里,如果农民以后犁田耙田和挖地时不小心把水管弄破了,自来水公司会不会说农民毁坏公共设施呢?


如果弄了个不易察觉的小沙眼或小孔而一直漏水,最后会不会让农民赔偿损失呢?露天的水管如果把割猪草、挖野菜的人绊倒摔伤摔死了,会不会找农民麻烦呢?

以上就是刺楸对农村安自来水管从农田过是否需要征得农民同意的看法,如果觉得回答得不错就点个赞,并顺便关注一下吧,谢谢。

刺楸


安装自来水管,是全村人的事,题主不可能不知道,无非就是想给点补偿之类的。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地也不是私人的,承包地有管理权,不等于是私有。这种事应该是大家都知道,就象修路一样,修到他家门口,死活不让别人从他家门口通过,人家只好绕道,后来他家改建房屋,运输材料,自己出钱连接公用道路,别人也没有不让他接过去,只是烧言扎语的话,他耳朵里装满了。自己都无法开口。

当然,与你商量,不是强行的,也不知你安没安水管,如果你安了水管,那水管肯定也经过别人的地块,人家也不同意你,你又咋想?换位思考?


自在了然1


村里安自来水,没经允许从私人田地通过,这合法吗?


  • 田地都是村集体的,私人只是依法承包耕种,在承包期内依法经营收益,并没有所有权。村里安自来水,水的管道是从地下走的,并不影响耕种,也没有对田地造成损坏,不存在违法的情况。



现在农村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不愁吃、不愁穿,医疗、教育、住房有保障是核心内容。其中的不愁吃里面就包含了群众吃水不愁的问题。不能再和以前一样,不能有吃水不安全和取水困难的问题。因此,各地政府都在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入户工程,也就是自来水入户。而自来水入户就要铺设管道。从水源地铺到农户家中,占用田地是少不了的,但是这个占用和农户田地被征用是不同的。自来水管道是从地下铺设的,在工程完工后,对农户的田地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在管道铺设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事农户田地里是空闲的,没有种植任何农作物;第二种情况是农户田地里种植农作物。两种情况不同,在宿舍自来水管道的时候,第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铺设,对农户田地也不会有补偿,第二种情况是需要补偿的,对因宿舍管道,造成农户田地农作物受损的,应该补偿青苗费。这个费用一般在管道铺设工程里面是不包含的,需要吃水群众共同承担。


总之,水是生命之源,每家每户都需要水,也希望吃上安全、方便的自来水。因此,自来水入户是一项利己利人的好事,如果管道确实需要从自家承包的田地里通过,还是不要阻止的好,因为这个水管不会对我们的田地造成任何损坏,也不存在违法的事情。为了大家都能吃上安全放心的自来水,大家还是需要多多支持为好。


甘肃清水大小事


自来水工程属于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物权人或经营权人有忍让的义务,必须让行。

在自来水工程中,临时占用承包户的土地造成损失的,要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补偿。

地上物和青苗损失会获得相应的补偿。

自水管道铺设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为地下穿越。第二种形式为挖沟铺埋。

地下穿越每隔一段距离要挖穿越坑。穿越坑和铺设沟会破坏土壤耕作层。如果是水田会影响机械作业。所以要有一定的补偿。

村里铺设自来水管道,要经过村民的承包地。不与承包户协商擅自作业肯定不妥。

在我们这里,无论是自来水工程还是天然气工程,或者其他管道铺设,通过村民的承包地都要与承包户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政府都会制定补偿方案,有一定补偿的标准。承包户不可随意漫天要价,更不能恶意阻工。


盘锦阳哥


村里安装自来水,没经允许从私人田地通过,这合法吗?

现在新农村建设已经使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村里基本上都安装了自来水,路面也进行了硬化,这是政府对农民解决的生活难题。题主提出了:村里安装自来水,没经允许从私人田地通过,这合法吗?山村梅花觉得这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村里安装自来水确实是为全体村民谋福利,是件好事,做为村干部也不能强词夺理,把矛盾的焦点转移到承包地的人。

土地是集体的,承包人只有管理和使用权,既然人家承包了,正在承包期内,那就属于人家经营管理。村里安装自来水要从人家地里通过,事先不商量,强行施工,这是对人家的不尊重;也是不合法的。可能有的干部会想,如果人家出来阻止,就会在村民面前说:村里通不上自来水,就是因为某某人不让从他地里下管子,才导致自来水安装不上。这样的做法就是强词夺理,推卸责任,转移矛盾的焦点,使村民对承包人产生不满。

再说,做为村干部为老百姓安装自来水是好事,大家都会支持。做为村干部应该放下架子,做好工作,既亲民,又好开展工作。如果人家地里有种植的作物,那就应该按相关标准与人家沟通,该补偿的一定要补偿;即使没有种植什么,或是已经收割结束了,那从人情上来说,也应该征求人家的意见,这样做相信人家一定会通情达理地接受,并且在群众中也会更高。而你没经人家允许就从人家的承包地下管子,实在是与法与理都不能通的。

因此,村里安装自来水,没经允许从私人田地通过,那是不合法的,是强行施工的。假如村里要通大街或建文化大院,这也是好事,需要占用人家的门口,你也可以不经人家允许强行占用吗?事实上,一些小事,更何况是好事,只要事前相互沟通,与人说明道理,讲清条件,相信大家会理解和支持的。


山村梅花


惠农圈为你答疑解惑!如果村里已经和题主打招呼了,这种行为自然是合法的,而如果村子里没有和题主事先的说明,此时还需要看土地是否种植了庄稼,如果破坏了青苗是不被允许的,这自然是违规的,此时需要给农民一笔赔偿才行。

我们村子里在2月份的时候,因为要修建高压电杆,因为高压电杆都是从农田里经过的,其中自然会涉及到土地的占用,今后也会让农民的种地难度加大,大型的机械很难能够在农田里开展,这样就会加大种地的成本,因此那些被占用土地的村民,他们并不是很乐意。

不过村干部也进行了思想的沟通,修建高压电杆本就是一种利民的好事情,不能因为个人的原因而影响工程的建造。且土地的所有权是发包方的,农民只有其使用权。而建造的工程方也给了一笔赔偿,这样大家也就没有说什么了。赔偿主要分为2部分,一部分是占用农田的赔偿,一部分是禾苗的赔偿。我三伯家里的农田被占用了,加上禾苗赔付了11000多元,二叔家里的禾苗陪了1000多元。

在今年的一号文件中,国家将自来水工程当做了基层建造的重点看待,确保那些贫困的山区都可以及时的完善自来水工程,让大家都可以喝上更干净的水,解决农民的用水麻烦。可见修建自来水是国家所支持的项目,因此题主也需要辩证的看待。

如果村子里在修建管道的时候,将自家的承包地挖了,但没有破坏农田庄稼的话,那就不需要追究责任了。但如果农田旁边还有公共道路的,那就需要走公共道路,这样才能避免对耕地层的破坏,此时题主可以提出异议,要求村里给出一笔赔偿。而破坏了禾苗,更是需要索要这笔赔付金,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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