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臧山鷹
纏足,是我國古代社會的一種傳統陋習,是指女性在四、五歲的時候就用布條將一雙腳緊緊地裹住,堅持一段時間後,最終構成尖彎瘦小、腳面彎曲、狀如菱角的錐形。這樣的腳行動不便,很多人走路都要人扶持著,可是古人卻覺得很美,還把這種腳稱為“三寸金蓮”。
這種畸形的審美觀嚴重摧殘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可是這種興起於南宋的陋習,卻作為風尚存在了很多年,到了清朝時期更是達到了鼎盛,被無數滿族婦女效仿,官府雖嚴令禁止,卻屢禁不止。
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於1912年3月13日發佈命令通告全國勸禁纏足,之後又有專門的專員督查落實禁足令,這種風俗才慢慢消失,纏足這種陋習曾經是根深蒂固的。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菩薩蠻》蘇東坡
這是中國詩詞史上為纏足寫的第一首詞,據說是蘇東坡酒後看見纏足的女子走過,感覺很美麗而即興寫下的文字,真不知道他是怎麼看的,行走不便如何美麗了?真是病態的審美了,現在的人是無法理解的。
今天我們就一起去看看纏足的前世今生。
一,纏足起源於何時?
關於纏足起源於何時,有很多種說法。
不過大多數人都比較認可的是纏足始於北宋後期,興於南宋,盛於明代,在滿清更是達到鼎盛,無數人爭先模仿。
在《鶴林玉露》中有過這樣的記載:
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
這段話其實是宋朝皇室女子纏足的例證。
補充一點,帝姬指的是公主,徽宗時期的“公主”皆稱“帝姬”,是宋徽宗趙佶的創意,南宋的時候又才恢復舊制,皇女又被稱為公主。
柔福帝姬是宋徽宗趙佶的第二十個女兒,本名嬛嬛,乃懿肅貴妃所生。靖康之變後,柔福帝姬也隨著宋徽宗、宋欽宗被金兵抓走,在金國受盡凌辱而死,一生悽慘,她是纏足的女子。
而中原卻有一個流浪的女子冒充這個公主進了南宋的皇宮,大家覺得她和公主很像,但是很奇怪的是有一雙大腳,她解釋是因為赤腳奔走導致的,這種說法騙過了宋高宗。
宋高宗封她為福國長公主,又為她選擇永州防禦使高世榮為駙馬,先後賞賜達四十七萬九千緡,寵愛有加,直到南宋與金國簽訂了"紹興和議",高宗生母韋賢妃迴歸後才揭穿這個公主是假的,真的公主早就去世了。
這就是大宋的真假公主案,也是明確記載宮中女子纏足的文章,其實不僅是皇室女子纏足,宮中女子也纏足了,在《宋史·五行志》中有過這樣的記載:
“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二,金蓮與小腳是怎麼聯繫起來的?
要說金蓮與小腳是怎麼聯繫的,那還是一些文人的畸形嗜好了,就連大文豪蘇東坡都是如此,他也在歌頌小腳之美了。
據說古代的文人玩到最開心的時候,還會脫下美妓的三寸金蓮鞋,當作酒杯盛酒喝,南唐後主李煜更是為其寵妃窅娘鑄了六尺高的金蓮臺,這個妃子跳舞時似蓮花凌波、婀娜輕盈。
古代文人研究小腳是很賣力的,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準,就是:瘦、小、尖、彎、香、軟、正,因此又總結出小腳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
當然也不可能每個人都能纏成標準的三寸,於是又有了分法,那就是:金蓮(三寸以內的小腳),銀蓮(三寸到四寸的小腳),鐵蓮(五寸以上的小腳)。
在纏足風行的年月,腳絕對是越小越好,小腳才能有美好的因緣,大腳的女子嫁人都成問題,就連風月場所的女子也多是小腳,整個社會都以小腳為美,真是病態了。
三,古代女性是如何纏足的?
那麼這些古代女性是如何纏足的了?
那絕對是一個非常殘酷的過程。
女孩子到了四、五歲的時候就開始纏足了,還會持續很久,直到成型才可以,有的時候會被裹得血肉模糊,但是也不能停止,因為在那時候有一雙大腳是會被人嘲笑的。
裹小腳分為三個過程:裹尖(裹腳趾)、裹瘦(裹腳頭)、裹彎(裹腳面)。
裹尖就是將外側四個腳趾緊緊地裹住,並將腳掌上的外側縱弓部分拗屈;裹瘦就是將腳橫弓向下拗屈;裹彎就是將腳的內側縱弓拗屈,目的還是將外側縱弓拗得更徹底。
這麼全套下來,就成一雙畸形小腳了。
四,纏足的危害有哪些?
說到小腳的危害性有那些?
我們可以從身心兩個方面來看。
常言道: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
這指的是被裹小腳的女子是非常痛苦的,才四、五歲的孩子,自己沒有選擇權,都是被長輩裹腳的,這些孩子要是能自己選擇,肯定不會願意,常常都是眼淚汪汪的,又無法拒絕。
腳被裹好定型後,小腿肌肉萎縮,大腿會漸漸變粗,走路的時候多是腳跟著地,用膝關節和踝關節做緩衝,靠大腿的力量前行,這樣下來,行走的速度就很慢,在現代人看來,那絕對就是廢人一個了。
纏足的女子行動都不自由,更不可能能夠自力更生,實現財務自由了。
沒經濟就沒話語權,這樣的女性只能依附男性生存,地位是無比低下的,男人不喜歡不樂意了,一紙休書就能打發掉。
民國時期有很多文人的原配過得很慘,這些女人大多數都是纏足的,這些人的感情是卑微的,撼動了歲月,也沒有撼動自己的夫君,一生都過得是無比淒涼。
五,纏足的典故:馬皇后被嘲笑。
在纏足風行的年月,小腳是美的標誌,關於纏足的典故也很多,例如宋朝時期的真假公主案,李煜寵妃窅娘鑄的金蓮臺,還有明朝賢后馬皇后的大腳。
馬皇后是和長孫皇后齊名的賢后,她被養父郭子興嫁給朱元璋後,一路扶持朱元璋坐上皇帝的寶座,順理成章地做了開國皇后。
成了母儀天下的皇后後,她還是勤儉節約,還總是規勸朱元璋不能亂殺功臣,美名傳天下,實在是沒有黑的了,於是就拿她的腳做文章,說她有一雙大腳。
傳聞中,馬皇后都是長裙遮住腳,不想讓別人看著她的大腳,但是在有一次乘轎子在南京城逛遊的時候,被大風掀起了轎簾,大街上的人都看見了這雙大腳,據說這也就是露馬腳的出處。
馬皇后自幼父母雙亡,郭子興又是武將,自然沒人給她纏足,但是這雙大腳也有好處,朱元璋有次被陳友諒打敗了,她曾經揹著受傷的朱元璋逃命了。
朱元璋和她感情很好,馬皇后去世後,再也沒有立過皇后。有一次朱元璋微服私訪逛廟會的時候,看見有字謎是諷刺馬皇后腳大的:淮西婦人好大腳,當場暴怒,下令殺了所有的人。
這樣看來,腳大腳小都是次要的,
關鍵還是要看兩個人有沒有感情了。
這個故事其實諷刺了那些以小腳為美的古人,朱元璋貴為皇帝,都不嫌棄馬皇后的腳大,其他人還嘰嘰歪歪,不是審美畸形是什麼了?
六,纏足的陋習是如何消失的?
纏足絕對是封建社會的陋習,是父權社會下男尊女卑封建觀念的產物,是民眾的愚昧不堪的產物,廢除纏足是勢在必行的。
其實在太平天國時期,就號召男女平定,提出了廢除纏足,只是呼籲能力有限,而清朝政府也漸漸地發覺纏足的危害性很大了,和其他國家比,也覺得纏足是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於是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還成立了天足會。
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建立臨時政府,頒佈了禁止女子纏足的發令。1912年3月11日,孫中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令文中說:
“夫將欲圖國力之堅強,必先圖國民體力之發達。至纏足一事,殘毀肢體,阻閼血脈,害雖加於一人,病實施於子孫,生理所證,豈得雲誣?......此等惡俗,尢其先事革除,以培國本......其有故違禁令者,予其家屬以相當之罰。”
不僅通飭各省勸禁纏足,還派官員去監督執行,纏足的要被罰款。建國後,更是禁止纏足,很多裹腳的女人被解放,成了半大的腳,纏足也慢慢走下了歷史的舞臺,不過很多人說“中國女人裹小腳直到1958年才停止。”
為什麼要這麼說了?
因為總有一些偏遠地帶的人還是堅信小腳女人美,覺得小腳女人嫁的對象都很好,還是在偷偷纏足,於是在很多偏遠地帶就還是有那麼一些小腳女人的存在了。
例如在雲南省通海六一村就有一些纏足女人,她們還組建了自己的樂隊,但是都是高齡的女性了,她們是最後一代的纏足女人。
歷史在前進,社會在進步,
纏足也真的應該徹底消失了。
湘西小木魚
回答此題,如沒有六十歲以上的年齡,只能說是要靠查資料了。我們這一代人的祖母都是受害者。我們村目前還有兩位半大腳的老太婆還非常健康。(90歲過了一點)她倆的腳沒有包裹成功就解除婦女裹腳令了。我和祖母同盒子洗過不知次數的腳。回憶起來真是寒心!腳趾骨全部折斷,基本上粘連在一起,似一錐形。掌骨中間折斷前後疊成一道深縫,唯一後腳跟一圓形平面。總長度大約十來公分罷了。記得老一輩人講,過去娶妻子,無論大小戶人家,都是要看女人的腳的大小的。曾有俗話說;牛好在角上,人好在腳上。大腳的女人是沒有人要的。舊社會的女人,一般是不下地幹活的,以紡棉織布,做家務帶孩子們為主,根本上就見不了世面。這對女性來說,是非常殘忍的。記得解放後,祖母幫忙除草時,還特地跟她做了一個較高的"搙草橙",原因是足太小了,不能長久站立而用勁除草,只好用腚部得力而支撐。多麼痛苦啊!真是令人流淚。
至於"裹足"的起源,師友們查資料回答了,不必贅述。
益龍民
很多人認為,最早掀起女性纏足之風的,是南唐後主李煜。這位詩人皇帝據說曾有一寵妃名曰窅娘,窅娘姿容妍麗,能歌善舞,更有一雙玲瓏纖巧的小腳,據說當年李煜曾在宮中築起一座高達六尺的金蓮臺,周圍飾以珠寶纓絡,臺中鋪滿了新採的蓮花,以錦帛纏足的窅娘就在這座蓮臺上且舞且歌,恍若凌波仙子一般,深得李煜寵幸。為於固幸邀寵,窅娘索性在平時也裹緊雙足,以此俘獲皇帝的目光,而後宮眾妃嬪見狀也紛紛效仿,一時漸成風尚。
目前學界一個普遍的看法是,纏足之風真正興起實在宋代。宋代的許多文人士大夫都對當時興起於女性之中的纏足之風大加褒揚,此後,女性是否纏足,纏得是否小巧周正,也隨之成為男權社會評判美女的一項重要標準。在達官顯宦們眼中,瘦、小、尖、彎、香、軟的女人小腳,直接影響著他們腎上腺素的分泌,只有把玩撫摸女人的玉足,才會找到一種生理的快感。據說清代有個叫方絢的人,曾專門寫過一篇《香蓮品藻》的文章,將女人的小腳分成了五式、三貴、九品、十八名等不同的等級,甚至連她們的洗腳也認為有十二宜、三不可無、四不可言之妙,十足一個瘋狂的“戀腳癖”;而清代的李漁,更是將女人的小腳視為調情的工具,在他的《笠翁偶集·手足》中,他認為“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此用之在夜者也。”更邪辟的當數以妓鞋行酒,這是一種大行於清代的酒桌遊戲,陪酒的妓女需將小鞋放在桌上供酒客們傳遞,傳遞時執鞋的酒客都要數著初一初二以至於三十的日子,而他們執鞋的姿勢也要隨著時日的不同按規定進行變換,或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持鞋尖、或執鞋底,或平舉、或高舉,這期中如有錯誤,則要在鞋中放置酒杯罰酒。在一片淫聲浪語中,女人的一雙小腳已然成為男人們縱情聲色的玩物。
正是由於以男權為中心的推波助瀾,“三寸金蓮”越來越象一粒被異化了的種子,在中國封建女性心中根深蒂固成致命的風範。縱覽中國的纏足史,我們看到,宋代是這種陋習的發韌期,到了元代,“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已經形成,而明代,纏足之風愈發不可收拾,據說明末張獻忠攻佔四川,曾大肆屠戮蜀民,當時被跺掉的女人小腳,推積如山,號稱“金蓮峰”,可見在當時的四川,女人纏足已成常態;到了清代,這種畸形的風尚已經不可救藥,當時的江蘇、浙江、湖南、廣東、山西等地都是著名的小腳“產地”,其中尤以山西大同為最,據說每年的四月初八,當地女子不論長幼,全都脫下鞋襪和裹腳布,將一雙小腳搭在凳子上,供過路人觀賞,在人們的讚美聲中,女人們陶醉於自已身上的這件“藝術品”,全然不覺,她們已經成為中國封建社會可悲的祭品。
當然,已經麻木於這種病態審美之中的女人們,永遠忘不了在她們童年時代所經受的肉體與精神的雙重痛楚。一個女孩子,最早四五歲,最遲七八歲,就要在父母的逼迫下,開始接受這種慘不忍睹的酷刑了。清人宣鼎在其《夜雨秋燈錄》中曾雲:“母之於嬌女也,雖愛若掌上明珠,獨纏縛又趺,如酷吏之施毒刑,曾不能少加顧惜。”為了女兒將來能嫁個好人家,他們必須將手伸向女兒柔嫩的小腳。在用熱水燙過後,女孩兒們的腳趾會被使勁向里扣合,同時在腳底抹上明礬,再以漿洗過的裹腳布將熱騰騰的雙腳一層層纏起來。在燠熱的夜晚,那雙受壓迫的雙腳根本無法讓女孩子們成眠,而隨之而來的潰爛膿腫更讓她們經受著痛苦的煎熬。在長達數月的包裹定型過程中,女孩子們的腳趾在漸漸畸變,幾乎與腳跟相連,而所謂的腳弓早已嚴重變形,高高拱起。當這些受刑的女孩穿的鞋子越來越小,越來越緊,她們便如同完成了生命的涅槃,在第二性徵未出現之前,率先通過一雙小腳邁過了成為女人的門檻。當然,並不是每個女孩子的纏足都是這樣順利,更多的時候,她們的父母不得不借助一些外力加速雙腳的畸變:利用竹片的擠壓,可以讓她們的雙腳更像一雙玲瓏的肉棕,而在腳底裹進一些碎瓷,則可讓皮肉出血潰爛得更快……毫無疑問,纏足是每一位中國封建女性在少女時代的惡夢,但唯有經歷過這樣的惡夢,她們,才有繼續做夢的權力。
唐詩宋詞有風雲
我曾親眼見過奶奶纏過的腳,真的沒有“三寸金蓮”說的那麼好看,反而看著很可怕。
根據現有資料來看,女子纏足應當是產生於北宋中期,興於南宋時期,經過元、明、清三朝發展,最終大行於天下,直到近現代被廢除。纏足最早源於個別人的愛好,但其迅速傳播卻與靖康之難密不可分,靖康之難後理學發展迅速,這使得官府和民間都對纏腳變得極力推崇。
纏腳起源於北宋中期
雖然對於纏腳的起源有多種說法,有神話說、隋朝說、五代說等,但根據現有的記載來看,其應當起源於北宋中期無誤,且大量史料證據證明宋朝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
宋代詩人蘇東坡的《菩薩蠻》是這樣說的“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被認為是中國詩詞史上形容纏足的最早一首。北宋後期的秦少游也有“腳上鞋兒四寸羅”的詞句。
△從幼年時期便開始纏足
不過纏足雖然源於北宋中期,但當時的大部分婦女還是不纏足的,《輟耕錄》中說纏足在“熙寧、元豐之間,為之者猶少”。也就是說,在熙寧(1068年至1077年)和元豐(1078年至1085年)年間,已經有了纏足的習俗,但那時並未大規模流行,由此也可判斷,這一時期的纏足之風應當是剛剛興起。
纏足最早是在宋朝皇室當中流行起來的,《鶴林玉露》有載: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可見,在建炎年間北宋皇室已經開始流行纏足,柔福公主(宋朝稱公主為帝姬)因為腳大而受到質疑,便解釋說是在金人的驅使下,遠行萬里,導致腳恢復了原狀。
此外,《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而蘇軾在《菩薩蠻·詠足》中將女子小腳成為“宮樣”,曹元寵也在詩詞中稱小腳為“官樣兒”,這同樣證明纏腳是從宋朝官僚貴族階級開始流行起來的。
纏腳從南宋時期開始迅速發展
我認為纏腳風俗的興起與靖康之難密不可分,在靖康之難中,包括北宋宗族女子在內的大量漢人女子遭到金兵殘忍蹂躪,然而這非但沒有激起皇帝百官包括百姓們的鬥志,反而使得理學得到了極大發展,正是從南宋時期開始,婦女開始受到極大的限制。
早在北宋之前,社會整體風氣總體還是比較開放的,女性也沒有大量規矩的束縛,然而正是從南宋理學出現之後,對於女性的束縛開始越來越嚴重,而為了將女性束縛在家中,纏腳這個惡俗便在官府和民間的大肆推動下,開始廣為流傳。
滅掉北宋的女真人,便在同宋朝作戰的時候以獲取纏足女子為樂,《燼餘錄》記載“金兀朮略(掠)蘇……婦女三十以上及三十以下未裹足與已生產者,盡戮無遺”,唯獨留下年輕未育的纏足女子。
而到了元代,蒙古貴族本來不纏足,但卻也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加上統治的需要,因此對這一惡俗同樣持讚賞和支持的態度。同樣的,由於蒙古人對漢人的蹂躪,民間對於理學更是持廣泛支持的態度,這同樣使得纏足風俗開始廣為流傳,到了元朝末年,便已經開始出現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
明朝時期,婦女纏足之風開始進入盛行時期,纏足甚至成為了社會地位、貴賤等級的標誌,朱元璋為了懲罰張士誠舊部,便將其舊部全部編為丐戶,並下令“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
到了清朝,清廷一度禁止民間纏足,但因該習俗已經深入人心,並未取得任何效果,最終只好作罷。而且從乾隆時期開始,原本在南方不太流行的纏足也開始流行了起來,甚至連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
纏腳惡俗的廢止
清朝初期朝廷雖然一度宣佈禁止纏足,但收效甚微。直到道光年間,由外國人開辦的耶穌教會開始發起天足運動,長老會後學”的史子武編著的《勸入腳圖說》也成為了第一部宣傳“放足”的大眾性讀物,不過由於當時民間對外國教會的抵制,並未造成大的影響。
△曾被纏腳惡俗毒害的老人們
之後,康有為、梁啟超等維新派開始在上海、廣東相繼成立“天足會”,大力倡導解放天足,成立之初,會員便達到上萬人之多。之後,康有為率先不給自己女兒纏足,即使遭到家鄉人的強烈反對,依然堅持不纏足。後來,1902年,清廷開始正式勸戒纏足。
清朝被推翻後,孫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纏足,到“五四”使其,纏足更是成為了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對象,陳獨秀、李大釗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纏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
自從中國共產黨登上政治舞臺後,毛主席真正消滅了小腳,中國的婦女才得到了徹底的解放。
至於為何稱之為“三寸金蓮”,“三寸”是指尺寸,更甚者也有小於三寸的。“金蓮”則是形容形狀,纏足之後的腳腳尖很尖,整體呈弓形,在形狀上有點像蓮花花瓣,至於稱之為“金蓮”,不過是為了好聽一些罷了。
香茗史館
最先的記載就是南齊潘妃,處於歷史上的南北朝時代,由蕭道成建立。這個潘妃是南齊第六代皇帝蕭寶卷的妃子,天生足小,體態輕盈,蕭寶卷十分寵愛,曾經命人在地上貼上金蓮,潘妃舞於金蓮之上,舞步搖曳生姿,令蕭寶卷著迷不已。此後,便有了步步生蓮這個典故,也就開始了小腳金蓮為貴的變態審美觀。
到了唐朝其實女性地位大大提升,崇尚自由的唐朝豪放女,根本不以小腳為美,纏足也就沒有流行起來。纏足真正流行起來的是宋朝,宋朝時期文人墨客,或許出於對史料典籍的還原,以及對潘妃的仰慕,對金蓮小腳極為推崇。女子以纏足為貴,由上至下的推廣開來。那個時候只有農民和出身低下的貧民才不用纏足,否則說媒嫁娶的時候,不纏足便是沒有要的。(很奇怪,纏足居然是女子是否賢良,品行是否端正的標準之一,實在有些可笑)
宋朝之後,漢族女子便以纏足為美,為貴,這個變態的審美居然還感染了外族。清朝入關後,雖然明令禁止纏足,但有些滿族貴族女子貪一時新鮮也想嘗試,但都被皇帝一一否決了。
到康熙帝的時候,更是出了條例禁止纏足,可民間的漢族女子,卻因事關民族體面,偷偷的還是纏足。說是可憐。
阿楚故事
一般女子從三四歲開始,就要纏足,把十個腳趾頭全部彎曲至腳掌,再用幾丈長的布帶,反覆纏繞裹緊,日夜不得放開,有些女孩的腳,被裹得發腥、發臭、發爛!痛苦不堪,痛不欲生!但是,封建禮法,猛於虎也!曾有人形容冗長無義的文章為:懶婆娘裹腳布——又臭又長!就是真實寫照。這都是封建社會對女子身心催殘的鐵證!辛亥革命以後,婦女們在纏足方面才得以解放。
春雨201749550
那是一種美的形容吧!可能是因為那個時候人們的審美觀念和現在不一樣吧!以金蓮來比喻腳的美。
趣聞正能量
封建統治下的數千年,是王權下的千年,是男權興盛的千年,是男尊女卑主流的思想為主導的統治下的千年,女人只能身居宅院,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自然三寸金蓮當屬男人最愛。思想的禁錮帶來的自然就是行為上的順從。
文化型語言導師史煒
三寸金蓮就是小腳女人。是對女人的摧殘。源於宋朝。宋朝的大儒和理學家最愛幹這些奇葩事。是女性最黑暗的一個朝代。政治和皇帝都一塌糊塗。倒是出了不少的詞人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