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有沒有讓別人看懂作品的義務?

趙洋覓藝


無論是什麼藝術,包括影視劇,藝術家都有讓觀眾看懂的義務。

一、藝術只有被人看懂,才能實現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藝術價值的實現就在於人們對它的理解和接受,也就是“懂你和需要你”。就如人對人之間的價值就是“懂你”,鍾子期懂伯牙,雖在撫琴,志卻在高山流水,這就是伯牙的價值,因此鍾子期死,伯牙不再撫琴;物對人之間的價值就是需要你,東西若沒被人需要,也就無價值可言。因此藝術的最高價值就是“懂你和需要你”,否則無法代代相傳下去。

二、藝術被人看懂,不代表被所有人看懂。

藝術分門別類,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沒有人能懂所有的藝術,每門藝術都有自己的受眾,只要有追隨者和傳播者,就是讓觀眾看懂了,就有機會時代存在下去。

三、藝術被人看懂,還指被未來人看懂。

隨著藝術風格的不斷髮展,出現了各種讓人看不懂的藝術,比如活著時候的後印象派畫家梵高,不僅作品被當時的人看不懂,還被誤認為是瘋子,生活困難,恐怕連他自己都沒想到會在未來自己的作品不僅會被看懂,而且價值連城吧。

所以,實現藝術的價值就是實現藝術家的價值,藝術家要是想被人們“懂你和需要你”,就有義務讓人看懂作品。


媽媽寶寶玩英語


讓別人“看懂”藝術品,這個真的不是由藝術家打包票能說了算,而且更不能以“義務”來綁架藝術家的靈性創造力!

因為,藝術的“產出”如同自然力有其自身的規律性,外力過分干涉只能“降格”其水準,變得已不成其為藝術。

真正的藝術家都是用生命、靈性、心血來創造藝術品,比如米開朗基羅、梵高、高更,徐渭、張大千、徐悲鴻等無不如此!可以說,藝術家在創造時,根本就忘了讓世人看懂這會事兒。

所以這樣問,說的都是“外行話”,但也表達出了一種普遍的要求。我們都想能理解看懂大師的天才之作,分享他的藝術靈感,提升自己的素養。這種困惑主要是由於現代、後現代主義藝術的出現導致的。

傳統古典時期的藝術,已為我們普遍熟悉,無論是宗教題材,還是風景畫、風俗畫,往往一看就知道,畫的是什麼,想表達什麼。中國的山水畫、花鳥畫,甚至那些略帶抽象的寫意畫也不難理解。

難理解的繪畫,大都屬於西方現代藝術之後的作品,從印象派開始就開始非寫實化、朦朧化,畢加索的立體主義畫更是“天馬行空”,沒有藝術基礎,不明白新的繪畫語言、現代藝術理念的人,根本看不懂。而人家“大師”才不管你能否看懂,你得去理解他們。

所謂後現代主義藝術,已經是一種廣義的、“泛化的”藝術,各種藝術門類界限消失,以及藝術的生活化,工業、電子、遊戲的創意,模糊了藝術邊際。一些裝置藝術,及後來的抽象藝術就更難理解了。

比如,超級寫實畫,其實你不必刻意去理解它,只要你能感受,獲得印象、視覺衝擊就行了。這是鑑賞現代藝術品與古典美術的不同之處。所以,“看不懂”也很正常,我就看不懂趙無極的抽象畫,但能感受到一種“自然力”,對東方山水畫的迴歸!

樂活給大家分享,一些鑑賞現代藝術的“路徑”,比如一些具象畫,看到後,無須問畫家畫的是什麼,像不像,要注重自身的觀感、印象、視覺生成。根據接受美學原理,藝術品的意義價值,是取決於接受者的審美機制,延伸出來的一系列“效果”,都是該作品的一部分。藝術品的解釋權被下放給了審美主體的“人”,這是藝術觀的自由和進步。通俗的說,就是“有一千個觀眾,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而抽象畫,你就只看它的色彩、肌理等,這些“有意味的形式”,裝飾感、甚至喜慶感、壓抑感,或音樂性的韻律感,有情調就可以,不要老想著看出“意思”來。好的抽象藝術甚至有“禪”的意境效果,產生陌生化新異效果,隔斷世俗庸常世界,治癒焦慮創傷,修復心靈達至“休歇處”,澡雪精神。

這就是藝術的“超越性”功能!

這是我的一些個人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請欣賞大師的超級寫實油畫

冷軍老師畫的“美人魚”

有些畫,可以看就是,不必刻意追求理解。

趙無極的抽象油畫作品

關注樂活,分享對現代藝術的理解,樂活談藝錄,一家之言,共勉!


樂活光陰


藝術家有責任、有義務讓觀眾看懂藝術作品。藝術是自由的,它可以隨心所欲、暢所欲言地表達創作者的內心情感,藝術家通過特定的藝術形式,詮釋思想,表現觀念,是積極主觀的行為。主觀願望要符合大眾審美眼光,創作出的藝術作品要讓大眾看懂,深明其意,藝術才有存在的價值。

藝術家有責任、有義務讓觀眾看懂藝術作品。藝術是反映生活的直接體現,藝術反映生活,還寫照生活,非常客觀地記錄生活、表達生活,離開生活的藝術,如空中樓閣,如海市蜃樓,一晃過眼雲煙,沒有觀眾欣賞,看不懂的藝術,就是沒有生活。


藝術是人類的精神體驗,藝術家創作作品,述說自己的情感體驗,要讓大眾能看懂、能感知,才會產生藝術共鳴。

讓別人看懂作品是藝術家的義務。


陳莊水墨畫家


藝術若是叫所有人都看得懂,那叫通俗。

越往陽春白雪頂上走越是叫高雅,下里巴人之流的甚至可以被稱之為媚俗。

高雅、通俗到媚俗都是藝術品展現的境界。

重點是藝術家的創作究竟是為何而做?

為了生存,必須捨棄高雅,趨於通俗和媚俗。

為了實現自我,肯定得選擇高雅,或者也可以選擇不拘一格,連高雅的邊也不沾,只搗鼓自個喜歡的便可。

沒高雅,沒通俗,亦沒媚俗。

這時候的藝術家作品就是完全為自已而創作。

有的是畢其功於一役,有的是量變到質變,涅槃重生。

把自已所有的才華,毫無顧忌的呈現,綻放,我想這才是藝術家最大的追求。

至於別人看得懂,看不懂,那真的不需要去考慮,沒有那個義務。

一家之言,僅供交流。


鴻哥iouyh福小鋪


都說“藝術源於生活,卻又高於生活。”



做為一個影視的忠實粉絲來講,我個人覺的不想讓觀眾看懂得藝術作品的藝術作家,不是好作家。現如今的藝術家都說知音難覓,可能真的要從自己的角度出發找問題了。


有些作品除了自己誰都不知道其中的意義,這樣的作品最中只能走上被埋沒的道路。在我所瞭解的電影領域的作者都希望觀眾能夠看懂,原因主要有一下兩點。

一、從電影作品本身的角度出發

電影作品的主要功能就是娛樂人、傳遞文化信息,既然是傳遞文化信息最重要的一點還是觀眾能看的懂。觀眾看得懂這就達到傳遞文化信息的目的。然而觀眾所看不懂的作品將會面臨被淘汰的可能。我不否認有些電影之前並沒有人看得懂,經過人們的發掘,懂得欣賞的人也就越來越多了。所以說想要實現電影的最主要的功能,還得讓觀眾看得懂。

二、從投資方的角度出發

製作一部電影的成本非常的高,比如說演員費、場地費、道具費、化妝師的費用、後期製作、後期的電影宣傳等等。


這些雜七雜八的費用加一起,可以說是非常昂貴的開銷。所以電影的拍攝需要有贊助商的贊助,投資方的投之等。無論是贊助方還是投資方,他們共同點都是商人。都說“不以賺錢為目的商人不是好商人”,所以說商人很定是希望越多人看懂越好。因為越多人看懂,他得到的回報也就越高。

無論是從電影作品本身出發還是從投資方出發,都不允許作品讓觀眾看不懂的情況出現。所以我個人覺得影視作品是有讓人看懂得義務的。


劇敢想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

我們說,藝術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藝術家自覺不自覺地擔當著傳播生活生命中的真善美和感悟催化人們心靈的使命。從這個意義上說,應該沒有哪一個藝術家希望自己的作品沒有人能夠看懂。恰恰相反,藝術家大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夠看懂的人越多越好。



誠然,藝術是一個很大的範疇,藝術觸及到人類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藝術的門類林林總總,藝術又受著地域、民族、歷史、文化、風俗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一方面,藝術家表現藝術的形式各種各樣,藝術家的造詣素養各有不同,藝術家的審美取向存在一定差異,創作的作品千姿百態,一方面,欣賞藝術的人由於民族、文化的差異和人與人之間的千差萬別,對藝術作品的理解也不一樣,不僅會出現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的情況,也會出現對藝術作品看不懂的情況。



比如,對於後印象派大師梵高的一些作品如《星空》等,很多人就似懂非懂。對於抽象派大師畢加索的作品如《格爾尼卡》等,很多人就直言看不懂。而對於表現主義大師盧西安·弗洛伊德的作品如《救濟金的保管員》等,很多人不理解畫家為什麼要把人畫成肥碩無比奇醜無比的樣子……。但是,看不懂或不理解並不是藝術家的本意,即便是有些“曲高”的藝術家也不希望自己的作品“和寡”。



再則,很多藝術品並非一下子就能看懂的,從看不懂到看懂需要有一個理解認識的過程。比如過去很多人對西方的交響樂聽不大懂,西方人對中國的民族器樂也不甚明白,但是經過中西方文化的日益交流,這些問題都不再是問題。我們的《二泉映月》在西方很受歡迎,西方的《今夜無人睡眠》在我們這裡也廣泛傳唱。



可以這樣理解,雖然不能絕對地說藝術家有讓人看懂作品的義務,但沒有哪一個藝術家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人們看懂。如果大部分的藝術作品不為人們看懂,也就無所謂藝術的傳承發展了。讓人看懂,也是藝術作品的本質內涵。


燈影書畫


要說義務就畫好自己的畫,要說責任就是自己對自己的誠實。如果習慣了謊言自然看不懂真如,何須解釋。



小貓長成了老貓


藝術是人與生俱來的生命境界,是藝術家個體生命在人世間的體現與彰顯。為此,作為個體的藝術人來說,在他的藝術創作中,只要把自我的生命境界與自我的生命意識,通過藝術這種形式展現出來,至於讀者讀懂與否,那則是讀者的事情了。


但在中國,大多數讀者,都是喜歡庸俗藝術的。尤其在現在的網絡時代,人人沉溺於手機,對手機強大的搜索功能而得心應手,還有各大門戶網站,不斷的在首頁給人們推出色情、媚俗、血腥與洗腦的內容,使人沉溺其中,不得自拔。



而在我周圍,認識或知道一大幫文藝青年或市井小民,在一些場合中,只要見面,只見他們都非常喜歡看手機上的那種玄幻、魔幻或神異的內容,看的津津有味。而許多文藝青年也喜歡那樣的寫作,而那樣的寫作,在中國有很多受眾,但是對讀者的生命境界沒有很大的提升,反而有很大的危害,使許多讀者沉溺於意淫之中,不能自已。


這些在複製舊的生活方式,思想觀念的作者,內心之中大多隻有慾望,只有貪婪,沒有人的信任與愛心,因之,在寫作上,失去了自己的靈魂,並在出賣靈魂的過程中,成為魔鬼的幫兇。而一個有著生命自覺的讀者,是會用心看懂一些不予流俗的藝術作品的,他們的心靈是在與大師的對話中,以卓越的思考能力,獨來獨往的身心獨立,才會在真正的藝術作品中,讀出藝術家的心聲。而只有對生命真正認知的人,才能寫出讓當下人覺醒的文字與藝術作品。


而大多數人喜歡的那些所謂的名人,實際上只是造糞機器。


所以,藝術是小眾的,藝術家並不是為媚俗讀者而來的,而是為自我的靈魂的提升而做出自我對生命的認知。為此,一個不予流俗的藝術家,才會以自由的思想,獨立的精神,創作出真正啟迪人靈魂的、有生命力的藝術作品。


用戶62081517873


我個人認為,藝術家有讓別人看懂作品的義務和責任。

藝術創作不是打謎語,不是設置迷宮,不能為了顯示自己的水平而去故意賣弄技巧和設置障礙。如果藝術家真這麼做了,那麼,這位藝術家的創作目的就要打問號了。

為了證明我的這個觀點,下面從四個方面來闡述。

一、人體油畫能被中國人接受和賞識,與劉海粟、徐悲鴻、林風眠等人大力普及分不開。

瞭解中國油畫發展史的人都知道,油畫特別是人體油畫剛傳入中國時,是受到抵制的。這種抵制來自兩個方面,一是統治階級認為與國情不符;二是普通民眾認為,人體油畫有傷風化,與傳統道德背道而馳。

面對這個局面。劉海粟、徐悲鴻、林風眠等大師沒有隻顧埋頭搞創作,他們通過著書立說來向國人講解油畫的基本知識,如劉海粟就寫有《

米勒傳》《塞尚傳》等著作來介紹西方藝術。他們進入高校美術系,宣傳、講解西方油畫的基本知識;舉辦個人油畫展,邀請社會名流和普通民眾來參觀展覽,籍此來普及欣賞油畫的基本知識。

二、《紅樓夢》的判詞和詩詞。

由於曹雪芹寫《紅樓夢》時遇到了清朝嚴酷的文字獄,為了人生安全,曹公在寫《紅樓夢》時不得已留下了許多迷。但這些迷並非不可解,判詞以及書中的大量詩詞便是解開各種暗示和迷局的鑰匙。

三、金庸小說的前言和寫在後面的話。

金庸武俠小說是通俗讀物,是最好理解的讀本之一;但金庸先生為了讓讀者更好地瞭解他的寫作意圖和寫作背景,在他的許多武俠小說前面都會題上《金庸作品集》序;在書的末尾附上時代背景等資料。如《射鵰英雄傳》末尾便是附上《成吉思汗家族》《關於全真教》。金庸為什麼這麼做,一個直接的原因便是,他想借此讓讀者更好地閱讀小說。

四、文化下基層。

建國以來,文化下鄉已經成為一個傳統。文化下鄉,一是,為了讓老百姓可以就近欣賞到高端藝術;二是,對提高國民的欣賞水平有著不可低估的引領作用。

綜上所述,真正的藝術家不僅要創作出一流的藝術,還擔負著普及、講解藝術的義務和責任。


老梅尋夢


倘若要說到藝術的本質,哪怕是有很多東西要扯了。

事實上並不是說每個人都能看懂,就不叫藝術了!

我個人覺得越是高等級的藝術,他越是讓人能夠容易看懂。

但是,這裡的看懂的意思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懂”,獨獨屬於自己的一個“看懂”

例如:經典的蒙娜麗莎,我品到的就是透著冰冷的冷笑,蔑視,也有別人品的,慈祥,溫和,教養,陰冷,惡毒。這就是他高明的一個地方。

再者,我們說說莎士比亞《哈姆雷特》中超級著名的一句話:

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為什麼說這句話會讓不同人感覺不一樣呢?因為每個人關注的點都是不一樣,同時根據這些關注的點,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重讀,而加入不同的重讀,那麼整個意思也會不一樣,下面是沈老師的英語課堂,請做好筆記,留心聽(加雙引號意味著重讀)

1.To "be" or not to be,that's the question,重讀BE,強調生存的重要性,偏向生存

2.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重讀OR,強調選擇,猶豫,抉擇。

3.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重讀NOT,強調否定,偏向毀滅。

下面就不一一列舉了,你們大概明白那個意思就行,每個重讀帶來的意思不一樣,而意思這個東西很有趣,他是沒有固定的實體的,也是存在人的腦海中想象力的一個反映。繼而,每個人讀這句話的意思也是會有所不一樣。


所以說藝術是分層次,但是我卻認為,越是儒雅,高明的藝術,卻會更接地氣,更讓人容易接觸,讓人接觸後產生許許多多的感受和體驗。大隱於市,返璞歸真,用在藝術也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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